你是不是经常听到“这是农村的房子根本不值钱,你还想和城市里的比”,在平时邻里之间的闲聊中谁也不会感觉这句话有什么不妥,但是放在征地拆迁这个节骨眼上有谁再说这句话就是拉仇恨了,今天征地拆迁律师和大家聊聊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时经常遭遇压价的地方希望对有需要的拆迁户起到参考作用。
土地权属问题 拉低房屋价值
单从房屋角度讲农村房屋价值确实处于劣势很多房屋不值钱,影响因素主要是由于房屋建设的结构用料影响的,然而征地拆迁要的并不是百姓的房屋而是房屋下边的土地,所以其核心价值也多源于土地。
经常了解征地拆迁领域法律知识的朋友都知道,农村征拆的补偿主要来源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房屋自身价值还有一个就是土地价值,拆迁户需要明确当自己看到补偿标准后,应当弄清楚这个补偿标准是包括了土地还是只是房屋的补偿。
很多人说农村土地属于集体的,土地的补偿也归集体所有和村民没有关系这句话说的并不严谨,农村土地补偿也分土地类型对宅基地来说补偿价值就归村民所有。
只有补偿没有安置
我们一直都在强调补偿和安置的区别,补偿是补偿安置是安置,补偿主要是给拆迁房屋、土地、地上物的价值补偿而安置是对失地人员的安置项目,也就是我们说的根据失地人口提供安置房面积或转化成货币补偿拆迁户自行解决住房问题。
很多地区农村的征拆中只有补偿没有安置,比如房屋的使用人非本集体成员的或其他原因的这些情况只有补偿没有安置,总体来说补偿就非常低
证件问题 面积有异议的
无证房屋、证件不全、面积纠纷等问题也是直接导致补偿低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历史等因素的影响导致管理混乱缺证、无证的现象较多,遇到拆迁后这些遗留问题将被无限放大责任都被推到拆迁户身上,最显著的影响就是补偿大大降低。
从实际的案件中发现遇到这种情况拆迁方并不会按照法律规定区别对待,而是采用一刀切的处理方法一律按照低补偿或不补偿的方式,这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压低补偿的违法行为。
百姓朋友应当注意所谓的农村补偿低只是相对城市补偿,如果一拆迁就将农村补偿定位低档位是不正确的,特别是一些城市周边或城中村他们的补偿也不会太低于城市房屋,所以拆迁后要做到摆正心态有自己的主张,不能被拆迁方引导走向错误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