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低碳产业园土地征收工作组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市政府决定调整低碳产业园土地征收工作组组成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赵 根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解国栋 低碳产业园管委会主任
武建国 海南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闫雪峰 低碳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王钰嵌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韩文生 市财政局副局长
石 磊 市住建委副主任
朱 丹 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副主任
李 默 市发改委西开办副主任
周峰冬 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鲁润利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小平 市农牧业局副调研员
邹来文 市规划局副调研员、低碳产业园规划分局局长
吴 棣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和慈善事业促
进科科长
张永春 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技科科长、低碳产业园国土资源分局负责人
武强军 低碳产业园综合执法分局局长
赵 邯 国家统计局乌海调查队价格科科长
李延伟 市草原站站长
陈胜利 海南区巴音陶亥镇党委书记
王 卓 乌海经济开发区(南区)建设海南区工作组办公室副主任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低碳产业园管委会,负责工作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闫雪峰(兼)。
二、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工作职责
海南区政府:负责起草土地征收公告,报市政府审批后公布。制定征收工作方案,成立征拆工作小组,明确具体分工和任务,组织人员开展具体征收工作,并做好征迁维稳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被征拆土地及附着物价格认证等方面的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集、核拨征拆资金。
市民政局:负责地界区划确定工作,指导迁坟等事宜。
市规划局:协助低碳产业园管委会确定土地征收范围。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助提供规划区内土地利用现状成果、执行国家、提供自治区发布的征地补偿标准和对符合规划的用地进行报批。
市林业局:负责低碳产业园林地退出手续事宜,提供规划区内林地相关资料、委托资质单位对征占用林地补偿标准进行测算,负责办理报批手续。
市农牧业局:负责提供规划区内草地现状成果及草补类别。
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负责征收工作业务指导。
乌海调查队:负责涉及成本价格调查工作的数据提供。
低碳产业园管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工作、提供相关后勤保障工作。
低碳产业园管委会行政执法分局:负责已征拆收储的土地的日常管理,协助海南区土地征收组做好土地收储工作。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