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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迎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2012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许政办[2012]33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迎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2012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迎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2012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


迎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2012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督察通知书(济通〔2012〕2号)要求,国家土地督查济南局将于今年5月—11月对我市2011年度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例行督察,为切实做好迎检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规范用地秩序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和国土资源部“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的要求,通过例行督察,全面促进全市土地利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督察内容

土地例行督察主要对被督察地区2011年度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综合评估。督查内容包括:

1.督察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落实情况;

2.督察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履行情况,重点掌握实际耕地保有量、耕地占补、基本农田补划等情况;

3.督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重点掌握规划调整和计划指标分配、执行情况;

4.督察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情况。重点掌握农用地转用和土征收事项审批及执行的情况;

5.督察土地供应情况。重点检查土地供应审批、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情况,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划拨决定书签订及履行情况;

6.督察土地利用情况。对照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变化图斑,重点核查新增建设用地,通过核查图斑的“批、供、用、补、查、登”等卷宗资料,监督检查地方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和保障性住房用地实际落实情况,并视情况开展延伸督察。重点掌握实际新增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批后监管等情况;

7.督察土地执法及涉及土地信访等有关情况。重点掌握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和贯彻落实15号令有关情况;

8.督察土地搭建融资平台情况。重点掌握土地使用权抵押审核、备案情况;

9.督察土地整理情况。重点掌握土地整理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有关情况;

10.督察涉及土地例行督察其他工作事项。在全面监督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土地管理共同责任落实情况,耕地占补平衡情况,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违法用地情况,2009年至2011年批次供地率情况,2011年和2012年保障房用地实际落实情况,交通、水利、能源等国家和省重点项目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情况,征地补偿款落实情况,土地出让金收缴情况,市、县出台的涉土政策是否违背国家有关规定等。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4月30日前)。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迎检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提出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例行督察要求,准备迎检资料。资料要按照一宗地一卷宗的要求,做好整理装订,确保内容全面详实、表格式样规范,并统一报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衔接,确保资料及时到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采取边核查边处理的方法,对核查出的违法用地行为进行及时处理,确保整改到位。

(二)督察阶段(5月上旬—6月上旬)。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将于5月上旬进驻我市进行驻点督察,为期一个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实事求是地反映我市的主要工作、方法措施、工作进展等有关情况,同时做好检查现场的准备工作。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在我市督察期间,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抽调精干人员做好配合、服务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做好配合。

(三)总结阶段(6月上旬—7月下旬)。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反馈《驻点督察工作情况报告》、《例行督察意见书》、《改进工作建议书》等,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通报督察情况和整改意见,并送达省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

(四)整改阶段(7月下旬—11月中旬)。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市政府对各地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土地例行督察是对各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的一次全面检查和指导,对进一步增强政府依法用地、依法管地的意识,改革和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在土地利用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培育和完善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迎接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督促、协调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领导,要组织专门队伍,精心组织开展迎检工作。对因领导不重视、组织工作开展不力等行为导致土地例行督察不过关或被问责和约谈的单位和部门,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三)强化部门协作。此次土地例行督察时间长、任务重、涉及面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迎检工作。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以本次国家土地例行督察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用地定期核查通报、责令整改、挂牌督办、追究问责等机制,坚持依法用地和节约集约用地,实现国土资源长效管理。

附件:1.许昌市迎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2012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需提供和准备的资料清单

附件1

许昌市迎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2012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张国晖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熊广田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白红超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英绍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副书记

罗凤英市监察局局长

魏学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军信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荣华市财政局局长

张明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宁伯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楚雷市农业局局长

王宏武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张明山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需提供和准备的资料清单

一、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相关报表、报告、台帐。

二、201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台帐。

三、2011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土地管理工作总结。

四、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图、基准地价图、基准地价表及区片综合地价资料。

五、2011年度城市(镇)批次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单独选址建设项目、补充耕地、违法用地立案查处、土地登记(部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供地、2011年及2012年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台帐及档案。

六、2011年度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收缴、使用台帐及相关资料。

七、2011年度征地补偿费支付台账、政府土地抵押资料。

八、2011年度闲置土地清查相关资料,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资料。

九、督察地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的有关土地管理和利用方面的政策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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