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土地管理集中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投稿:市政府办2 来源:时间:2014年08月27日
索 引 号: |
S00010000/2014-00309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 |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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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14年08月27日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土地管理集中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文 号: |
驻政办〔2013〕118号 |
关 键 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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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市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驻马店市土地管理集中清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2013年9月26日
驻马店市土地管理集中清查工作方案
为迎接济南督察局对我市的例行督察,切实提升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水平,确保圆满完成土地例行督察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坚持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的总体要求,本着“优化用地环境,保障科学发展”的原则,按照“自查清理、整改提高、全面规范”的工作思路,以消除违法用地、规范管理为重点,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精心组织,集中两个月的时间对我市2011年1月1日以来土地利用和管理政策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履行、农用地转用及征收、土地供应、违法用地查处、征地补偿、新增建设用地批前批中和批后监管、土地出让金收取等方面情况进行认真细致地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确保全市土地例行督察和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顺利通过验收。
二、清查内容
(一)重点内容
1.政府土地管理职责履行情况。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土地执法监管情况,地方政府土地管理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情况等。
2.节约集约用地情况。闲置土地处置情况,土地批后供应利用情况,特别是开发区或产业集聚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等。
3.被征地农民权益保障情况。征地补偿安置情况,社会保障费用落实情况等。
4.税费收缴使用情况。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等税费的收缴使用情况。
(二)具体内容
1.耕地保护情况。耕地占补平衡及基本农田补划落实情况;土地开发整理计划落实情况;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实际的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情况等。
2.建设用地审批情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建设用地审批权限执行情况;土地征收情况等。
3.土地登记情况。土地登记“五不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的意见》执行情况;依法确权登记情况等。
4.土地执法检查情况。违法用地情况;案件查处整改查处情况;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动态巡查责任制落实情况等。
5.土地供应利用情况。土地供应情况(2011—2013年),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情况等。
6.其他。国家耕地保护政策、土地宏观调控、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执行情况;地方政府发改、建设、规划、公安、监察等相关涉地部门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调控政策情况;信访反映问题解决情况等。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阶段(2013年10月10至10月31日)
各县、区要成立集中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人员组建工作机构,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采取“边自查、边整改、边处理”的方法,对照清查工作内容,逐项排查梳理2011年1月1日以来土地管理工作各个环节,严肃认真、深入彻底地自查清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完善到位。同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自查表格(见附表)的填报工作,10月31日前必须按照要求全面完成数据录入,并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二)检查阶段(2013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
市政府将参照土地例行督察的方式,组成专业检查组进驻各县、区,对各县、区2011年以来的土地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严格审核卷宗资料,对卷宗审核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信访举报、媒体曝光、领导批示等事项,要进行实地核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各县、区政府进行反馈,提出整改要求。
(三)整改验收阶段。(2013年11月11日至12月10日)
各县、区要按照检查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完成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将派出验收组对各县、区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改不力、隐瞒不报、压案不查、进展缓慢的,一经查实将给予责任追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此次土地管理集中清查是对我市2011年至2013年度内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进行的一次全面检查。各县、区各单位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土地管理集中清查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土地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中之重来抓。为加强领导,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次清查的开展和督导验收工作。各县区、各单位也要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自查、整改落实到位,为明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对照要求,精心组织,认真整改
此次土地管理集中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县、区各单位必须要认真对待,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早安排、早介入、早查处、早整改”的原则,组织精干力量,积极主动应对,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清理各类问题,避免陷入被动局面。对清查工作遇到的棘手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防止因规避问题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要严格按照本方案明确任务和工作要求,有序推进清查工作开展。
(三)协调联动,加强沟通,强化配合
此次土地管理集中清查工作涵盖土地报批、供应、利用、补耕、征收、执法等土地管理和开发利用的各个方面。因此,各县、区各责任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加强联系,紧密配合,团结协作,积极做好清查整改工作。特别是各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统一思想认识,强化上下联动,讲究工作策略,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形成政府主导、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合力,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确保圆满完成清查工作任务。
(四)查漏补缺,完善机制,规范管理
各县、区各单位要借助此次土地管理集中清查,全面、深入、系统地对全市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土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纰漏,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土地“批、供、用、补、查”全过程监管,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促进我市土地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同时,通过开展土地管理集中清查工作,进一步增强政府对土地管理责任的主体意识,深化与其他各相关部门、单位的配合,进一步落实“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积极推进土地从“一家管、大家用”向“大家管,大家用”的格局转变,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对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保障与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