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老旧小区
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全市老旧小区环境水平,巩固整治成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区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市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7日
市区老旧小区环境
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实施意见
为巩固市区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成效,实现长效管理,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居住环境质量、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按照“市级指导、区级主抓、街道办事处实施”的原则,全面实施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打造优美宜居环境。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
老旧小区整治后要普遍开展基本保洁、基本保绿、基本保修、基本保安“四项基本”物业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与标准详见附件);有条件的小区要开展物业标准化、智能化服务。
三、物业管理模式
各区要认真研究分析整治后老旧小区的实际情况,对成片小区实行物业企业管理模式。对已实施社区物业服务站或业主自治管理模式运行情况较好的小区,根据大多数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意愿,可继续实行社区物业服务站或业主自治管理模式,逐步过渡到物业企业管理模式。
物业管理模式要在区房管部门统一指导下确定,各街道办事处牵头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择确定物业管理模式、选聘物业服务单位,由业主委员会或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在小区公示后执行。
四、收费标准及方式
参考外地整治后老旧小区物业费的收取标准,结合我市具体实际,依据基本物业服务的内容和标准,老旧小区物业收费指导价由市物价局测算后公布,具体收费以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与物业服务单位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为准。
物业服务费收缴可采取委托代收或上门收取方式,具体方式需经业主委员会或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同意,并在小区公示后写入《物业服务合同》。
五、扶持政策
1.实行对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激励机制。鼓励有实力的物业企业服务多个小区,实行区域规模化管理。对承担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经营激励。一是规模经营激励。在街道办事处指导下可将辖区内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整体打包,确定一家物业服务企业接管,使其通过规模化经营降低服务成本。二是经营收益激励。在征求小区大多数业主同意情况下,依据省、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相关规定,可将物业管理区域内广告发布收益、公共停车收益、快件智能存储柜场地租赁收益等的30%用于弥补物业企业物业费不足,其余由业主大会决定其用途。三是拓展经营激励。物业服务企业可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围绕物业服务自主开展家政、维修、安装、中介、老人陪护、小饭桌等便民服务。四是后续经营激励。对自愿接管老旧小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签订物业服务合同3年期限以上,并按照标准开展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履约期内参与物业项目投标时给于加分。
2.实施物业管理激励补贴政策。为促进老旧小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整治后的老旧小区三年内实行政府补贴,经市房管部门牵头考核达标后由市、区两级财政给予每个小区每年补贴4万元(市、区两级各2万元)。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提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是一项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重要工作。市城管办、房管局、公安局、城管局等部门要做好督导和考核工作。市城管办要统筹协调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管理及工程质量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市房管局要加强整治后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市城管局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做好城管进小区工作;市公安局要依法查处打击实施物业管理过程中扰乱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将属地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2.注重宣传引导。各街道办事处要广泛发动,进门入户宣传,公示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标准及物业费收缴等有关事项,不断提高居民的知晓率和支持率。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要通过不断改进服务,提高居民满意度。
3.强化督查考核。根据市城管委《关于调整<徐州市城市长效管理考核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徐城管委发〔2017〕1号)要求,老旧小区整治后长效管理工作纳入对各区、各街道办事处的城市长效管理工作考核,强化日常督查指导,促进老旧小区长效管理落到实处。
附件:徐州市市区老旧小区环境整治后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
附件
徐州市市区老旧小区
环境整治后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
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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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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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基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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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区有专门管理用房;2.管理制度齐全;3.配齐客服中心办公所需设施设备,办公场所整洁有序;4.各种档案齐全,管理规范;5.《物业服务合同》在小区主出入口和客服中心公示,并公布24小时服务电话;6.现场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在小区建立管理服务人员监督栏;7.公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及方式;8.每半年公开一次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况;9.年终对公共收入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公示;10.经常开展文明居住宣传教育,倡导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11.积极组织小区居民开展文体和志愿者服务活动,促进小区文明和谐;12.达到城市各项创建活动的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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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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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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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公共区域每天早晚各集中普扫一次,中间每2小时巡扫一次;2.小区内垃圾日产日清,垃圾实行分类管理,无积存垃圾;3.小区内道路、绿地等公共场地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4.小区及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楼道及地下室每周清扫一次;5.小区内无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现象;6.无超标排放污染物或噪音扰民现象;7.无违规饲养家禽、宠物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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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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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区爱绿护绿宣传标识牌齐全;2.绿地无改变用途、占用、践踏等现象;3.对枯死树木、花草及时补种补栽;4.树木适时修剪,草坪定期修剪;5.做好树木、花草病虫害防治工作,树木过冬有保暖措施,定期浇水养护,树木、花草生长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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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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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水道、窨井每3个月清掏一次,化粪池无外溢现象;2.路灯、体育设施、单元门、楼梯、楼道灯、门禁、监控等出现损坏,应及时修补,确保正常使用;3.协调督促供电、供水、供暖等单位,及时维护保养相关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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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安及车辆、消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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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区车辆停放及出入管理制度完善;2.小区车辆基本信息完善,及时更新;3.小区车辆出入及行驶标识标志齐全;4.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有序;5.小区(相对封闭小区)主出入口设置门禁设施,外来车辆管理严格,出入登记规范、齐全;6.小区出入口保安24小时值守,小区监控运转正常,图像保存15天以上,白班、夜班每2小时巡逻一次;7.小区消防设施完好,消防、救护通道畅通,消防设施每月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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