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庆元县兰溪桥水库扩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ZJSP00 - 2017 - 0029 浙江省人民政府文件 浙政函〔2017〕112 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庆元县兰溪桥水库 扩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庆元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要求批复庆元县兰溪桥水库扩建工程建设征地移 民安置规划大纲的请示》(庆政〔2017〕26 号)收悉。根据《大中型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 471 号)、水利部《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 法》(水规计〔2010〕33 号)有关规定, 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庆元县兰溪桥水库扩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 划大纲(报批稿)》(以下简称《规划大纲》)提出的项目建设征地 — 1 — 处理及影响范围, 实物调查成果, 移民安置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内 容和要求, 移民安置任务、安置标准、安置去向、后期扶持方案及移 民生产生活水平预测评价。 你县要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依据《规划大纲》认真 编制移民安 置规 划, 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同 时, 积极采取有效措 施, 切实保障移民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稳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7 年 10 月 1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 省人力社保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建设厅, 省水利 厅, 省林业厅, 省移民办, 丽水市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 年 10 月 16 日印发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