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江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ZJSP00 - 2017 - 0027 浙江省人民政府文件 浙政函〔2017〕109 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衢江抽水蓄能电站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衢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查浙江衢江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 置规划大纲的请示》(衢政〔2017〕17 号)收悉。根据《大中型水利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 471 号)规 定, 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浙江衢江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 纲(报批稿)》(以下简称《规划大纲》)提出的项目建设征地处理 范围, 实物指标调查成果, 移民安置规划依据、原则、内容和要求, — 1 — 移民安置任务、安置标准、安置去向、后期扶持方案及移民生产生 活水平预测评估。 你市要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依据《规划大纲》认真 编制移民安 置规 划, 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同 时, 积极采取有效措 施, 切实保障移民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稳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7 年 10 月 9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 省人力社保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建设厅, 省水利 厅, 省林业厅, 省移民办,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 年 10 月 10 日印发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