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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

固原市人民政府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实施方案

  固政办发〔2013〕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固原市人民政府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5日     

  固原市人民政府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督察通知书》(西通〔2013〕6号)精神,国家土地督查西安局将于今年5月对我市2012年度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例行督察,为切实做好迎检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配合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全面完成对我市开展的土地例行督察,重点包括2012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土地调控政策和国家产业政策执行及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情况、土地审批和供应情况、土地执法监察情况等。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31日至5月6日)

  根据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的安排,由市、县(区)国土资源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配合,主要完成“督察需准备的资料和数据”中18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召开土地例行督察自查工作动员大会;组建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完成15种报表的审核填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对照例行督察的工作规范和要求,完成相关资料的补充完善工作;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二)督察阶段(5月7日至5月27日)

  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安排例行督察组入住固原办公地点,完成督察工作所需配置的相关设施、设备;市国土资源局要组建相应工作保障机构,确保督察组在固期间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按照例行督察在固期间的日程安排,各县(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配合国家土地例行督察组完成对我市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针对发现的问题迅速整改。同时配合做好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相关调研工作。

  (三)整改阶段(5月28日至6月13日)

  根据国家土地例行督察组在例行督察期间发现的问题及最终反馈意见,由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市直各有关部门配合,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逐项落实责任领导、具体承办单位和专门办理人员,扎实整改查处。市迎接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办,限时办结,并及时向督察组反馈结果。

  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市公、检、法、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对例行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逐案查处,既查处事又查处人,确保案结事了。

  (四)问责阶段(6月14日至7月8日)

  由市、县(区)纪检监察部门和市、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配合,根据例行督察中发现的问题,针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该通报的通报,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责,该移送司法机关的移送司法机关。

  (五)验收阶段(7月9日至7月28日)

  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配合,根据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的反馈意见,完成整改查处问责等工作后,申请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的预验收,并根据预验收意见,继续进行整改查处。

  由人民政府负责,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配合,全面完成全市土地例行督察要求整改工作任务后,申请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进行正式验收。

  由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实施,市、县(区)两级对整个督察工作进行认真回顾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并召开总结会议。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2013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是对我市土地利用管理情况的一次全面“体检”,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作,采取切实措施,全力以赴配合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圆满完成这次例行督察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国家土地例行督察的对象为各级人民政府,全市各级各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明确任务,严格完成时限。为此,市人民政府已经研究下发《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迎接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固政办发〔2013〕34号),成立了以马汉成市长任组长,黄思明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监察、财政、人社、国土、住建、规划、审计和五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县(区)政府及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各部门联络员要认真负责,熟悉政策,掌握情况,及时沟通汇报。市、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牵好头、负好责,抽调精兵强将,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三)严肃问责,严格管理。国家土地例行督察既是对我市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的一次检查和综合评估,同时也是全面提升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一次良好契机。今年的例行督察较往年有所不同,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将在2013年开展例行督察的五个地籍市中,按照发现的问题和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将末尾一位的地级市人民政府直接列入约谈对象。因此,我们的工作任务更重,责任和压力更大。特别是对例行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各部门都要本着对固原负责、对发展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按照督察组的要求,扎实整改,认真查处,严肃问责,严格追究,并以此次例行督察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确保国家的土地法规政策在我市得到认真落实。

  (四)端正态度,热情服务。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要求进行的一次常规性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级各部门要以大局为重,端正工作态度,密切配合,主动服务,耐心细致的做好相关工作。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若干规定”和固原“十项规定”,勇于担当,恪尽职守,热情接待,勤俭节约,为督察组在固工作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关心督察组同志的生活和健康,确保国家土地督查工作组在固期间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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