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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政发〔2016〕6号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佳木斯市城镇土地级别
及基准地价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土地优化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对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进行调整,于2016年5月1日起施行。佳政发〔2002〕13号文件同时废止。
2016年3月14日
佳木斯市各类用途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用途
价格
级别
商 业
居 住
工 业
路线价1
2685
路线价2
2290
路线价3
1900
一级
1085
426
320
二级
770
325
280
三级
574
243
260
四级
380
181
五级
240
130
六级
135
92
佳木斯市各类用地年租金标准表
单 位:元/平方米
路线价一级
67.13
路线价二级
57.25
路线价三级
47.50
27.13
6.09
8.00
19.25
4.64
7.00
14.35
3.47
5.54
9.50
2.59
6.00
1.86
3.38
1.31
商业、住宅用地土地级别确定结果表
序号
城镇名称
土地级别
1
佳木斯市市区
★
2
莲江口镇
3
四丰乡
4
长发镇
5
敖其镇
6
建国乡
7
西格木乡
8
望江镇
9
群胜乡
10
大来镇
11
平安乡
注:佳木斯市商业、住宅用地为综合定级。
工业用地土地级别确定结果表
商业、住宅用地土地级别范围表
土地
级别范围
中山路(沿江路至光复路)、长安路(德祥街至和平街)、西林路(长青街至永安街)、德祥街(解放路至桥北路)、通江街(解放路至桥北路)、永安街(西林路至长安路)、光复路(德祥街至顺和街)、和平路(沿江路至长安路)、站前路(通江街至顺和街)。
文久街(长安路至解放路)、解放路(新建街至德祥街)、近江街(德祥街至中山街)、长青街(解放路至站前路)、顺和街(杏林路至站前路)、中山路(光复路至胜利路)、升平街(杏林路至沿江路)。
红旗路(胜利路至红霞路)、清源路(红旗路至圃东街)、西林路(万新街至圃东街)、万新街(西林路至胜利路)、长安路(红旗路至八一街)、光复路(红旗路至圃东街)
I
市区:北至滨江路,南至胜利路,西至红旗路,东至安庆路、杏林路所围成的区域。
II
市区:北至松花江,南至红霞路,西至鹤大高速,东至音达木河所围成的区域(扣除一级地)。
III
市区:北至精编厂,南至中华路,西至亚麻厂,东至铃铛麦街所围成的区域(扣除一、二级地)。
柳树岛风景区与四丰山水库
IV
市区:除一、二、三级地以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
莲江口镇:镇中心街两侧临街一宗地
四丰乡中心街两侧临街一宗地
Ⅴ
莲江口镇、四丰乡除四级地以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
长发镇:佳横公路两侧临街一宗地
望江镇:昌盛街、繁荣街两侧临街一宗地
敖其镇:佳滨公路两侧临街一宗地
建国乡:佳抚公路两侧临街一宗地
西格木乡:鹤大公路两侧临街一宗地
Ⅵ
长发镇、望江镇、敖其镇、建国乡、西格木乡除五级地以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
群胜乡、大来镇、平安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
工业土地级别范围表
级 别 范 围
Ⅰ
Ⅱ
市区:北至松花江,南至红霞路,大学路向西延至沃尔德电缆厂北侧道路,西至松桦街,东至音达木河、铁路线西侧所围成的区域(一级地以外)。
Ⅲ
市区:除一级二级地以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
其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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