渊博拆迁律师之前接到一些被拆迁人的问题,他们说自己的房子已经被拆了好几年,现在还能不能拿到拆迁补偿,对于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看房子被拆了多久了。
我们来看一下诉讼法规定,对于向法院申请诉讼的,申请者应该在知道后或在作出行政诉讼日起6个月内提出,特殊规定除外。
这条规定的意思是,被拆迁人的房子被拆迁后,被拆迁人应该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只有这样才能合理合法的保护自己的拆迁补偿,如果超过6个月怎么办呢?那按照规定拆迁人已经过了提起诉讼的有效期,就不能再提起诉讼了,对于自己的拆迁补偿也是很难得到。
上述所说是一种情况,我们来看第二种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没有告知当事人提起诉讼期限的,提起诉讼的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应该知道诉权和提起诉讼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当事人知道或应该知道之日起最长不能超过两年时间。
上述的规定意思是如果被拆迁人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房子就被违法拆除是可以通过提起诉讼进行维护,在拆迁人没有通过相关书面文件或者其他方式告知被拆迁人可以对拆迁人提起诉讼的,这个时候被拆迁人就可以在知道自己有这个权利日起2年内进行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拆迁补偿。
从上边规定可以看出,房屋被拆除后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最长期限是2年,大部分情况期限都是在6个月,所以如果被拆迁人的房子被拆迁了很多年,现在再想去要拆迁补偿,成功率是非常低的,被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来临时尽可能的多学些一些关于拆迁方面的法律知识,这样即使是有异议,也不会因为自己不懂法而错过最佳时机。
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如果在房子被拆除后6月内进行起诉维权,这其实是处于被动的处境,在房子被拆除的情况下,维权也是困难重重,被拆迁人应该知道我们最有力的东西就是房子,如果房子没有了,那么对于我们的处境是非常尴尬。
渊博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友情提示:每一位被拆迁人想要得到合理合法自己满意的拆迁补偿,一定切记!千万不要等房子被拆了之后,或有的被拆迁人在房子被拆多年后才开始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只会让自己的处境陷于被动,我们正确的做法是应该在房子没有被拆迁,拆迁方公布拆迁补偿方案后,如果补偿不合理,被拆迁人就应该开始准备维权事宜,这样才能先入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