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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

三亚垦区国有农场农业用地规范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亚垦区国有农场农业用地规范
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三亚垦区国有农场农业用地规范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落实责任。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垦区国有农场农业用地规范管理
工作方案
 
为推进我市垦区国有农场农业用地规范管理和农民占用农场土地清理和场社土地确权工作,依法依规使用国有土地,规范农场农业用地经营管理体制,建立公平公正使用国有土地的管理机制,积极推进我市垦区新一轮农垦改革,根据琼垦改办发〔2016〕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三亚垦区农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原则
工作思路:立才农场、南滨农场和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立才分公司(以下简称海胶立才分公司)是本次推广工作的责任主体。在我市垦区推广的2个农场中,全面清理农场违法违规农业用地,规范农业用地承包(租赁)管理制度,为深化改革创造有利条件。一是对违法违规用地进行全面清理;二是规范农场农业用地承包(租赁)和流转,健全档案、合同等管理制度;三是促进农场农业用地资源、利益基本公平配置;四是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土地收益,推动农场改革。
工作遵循以下四项原则:
一是积极稳妥原则。推广工作要确保农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
二是因地制宜原则。推广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职工意愿,在现有土地存量内公平合理安排农业用地资源,保护农场生态环境。
三是依法依规原则。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开展农业用地规范管理工作。
四是改革发展原则。以农场公司制改革为目标,用改革创新的办法开展农业用地规范管理工作。
二、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三亚市垦区国有农场农业用地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开展本次农业用地规范管理工作,督导立才农场(含海胶立才分公司)和南滨农场开展工作。
组  长:岳  进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陈小亚  市政府副市长
李劲松  市政府副市长
刘大卫  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兼董事长
 成  员:陈文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玉新  市农业局局长
                   高富宅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徐  冰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张秀严  市信访局局长
 海  斌  天涯区政府副区长
                   殷光标  崖州区政府副区长
                   贾  鹏  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副主任
                   丁燕钊  立才农场场长
                   徐强富  南滨农场场长
                   李英权  海胶立才分公司总经理
                   刘中鹰  农垦三亚办事处负责人     
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职责,下设若干组,职能及人员安排如下:
(一)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垦三亚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协调各小组开展工作,汇总各小组工作情况上报领导小组。
主  任:陈文军(兼)
副主任:刘中鹰(兼)
工作人员从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南滨农场、立才农场、海胶立才分公司抽调组成。
(二)技术指导组。由海胶集团、南滨农场、立才农场牵头组成,负责指导开展内业、外业、农场内各项清理规范事项。
组    长:邓光辉(海胶集团基地部总经理)
副组长:彭世鹏(立才农场国土科科长)
                 刘陶峰(南滨农场国土科科长)
林水彬(海胶立才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工作人员从南滨农场、立才农场、海胶分公司抽调组成。
(三)场社土地权属处理组。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组成,负责牵头开展场社争议地确权和清理农场被周边单位、个人侵占的国有农业用地。
组    长:李  (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科长)
副组长:潘天雷(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科长)
刘陶峰(南滨农场国土科科长)
彭世鹏(立才农场国土科科科长)
林水彬(海胶立才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工作人员从市国土资源局、天涯区、崖州区、育才生态区、立才农场、南滨农场、海胶立才分公司抽调组成。
(四)宣传组。由立才农场、南滨农场牵头组成,负责向农场及周边农村的群众宣传农业用地规范管理工作各项政策,收集整理规范管理工作各项资料,制作简报信息等,及时报送领导小组。
组    长:孙乐明(海胶集团总裁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王  婷(南滨农场党委办公室主任)
许耀海(立才农场宣传科科长)
向  梅(海胶立才分公司党群办主任)
工作人员从立才农场和南滨农场抽调组成。
(五)政策法规组。由市农业局牵头组成,负责对农业用地规范管理工作各项政策进行解释,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咨询意见,为各个农场开展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政策法规指导。
组    长:孙虎厚(市农业局副调研员)
副组长:潘天雷(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科长)
                           陈运坚(南滨农场场长助理)
                           李龙江(立才农场综治办主任)
                           吴利平(海胶立才分公司副总经理)
工作人员从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立才农场和南滨农场抽调组成,聘请执业律师参与工作。
(六)维稳组。由市公安局牵头组成,负责维护各个农场社会秩序,开展舆情监测和引导,依法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组    长:徐  冰(兼)
副组长:张秀严(兼)
黄勇民(南新公安分局局长)
(七)督导组。由农垦三亚办事处牵头组成,负责督促指导各个农场农业用地规范管理工作,指导和纠正农场农业用地规范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督导组要制定具体督导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    长:刘中鹰(兼)
副组长:王国成(海胶集团纪检监察业务总监)
                  郑文锋(立才农场副场长)
                  吉  拜(南滨农场副场长)
                  刘培星(海胶立才分公司副总经理)
三、包点责任市领导、工作信息联络员
包点责任领导负责代表市政府督导各农场推广开展农业用地规范管理各项工作,信息联络员负责上传下达,保持沟通渠道和信息畅通,名单确定如下:
南滨农场:陈小亚(兼)
立才农场:李劲松(兼)
信息联络员:刘中鹰(兼)
电话:88272949  传真:88291148
电子邮箱:nk88276135@163.com
四、第一阶段工作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1.学习政策问答。根据新一轮农垦改革相关文件精神,针对农业用地规范管理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学习农业用地规范管理工作政策问答,并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农场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学习把握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牵头单位: 海胶集团
配合单位:立才农场、南滨农场、海胶立才分公司
时间安排:2016年7月15日―30日
2.开展农场内部宣传动员。安排农场工作人员,深入各分场、各生产队,广泛宣传普及农垦改革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广泛听取并收集职工、居民的意见,认真做好答疑解惑工作。要求每周出一期简报,确保农场干部、职工、居民等群众了解、理解、支持工作。
牵头单位: 海胶集团
配合单位:立才农场、南滨农场、海胶立才分公司
时间安排:2016年7月15日―30日
        (二)依据合同开展土地使用情况核查。分类核实并录入农场农业用地使用情况的基本信息,完善信息登记的相关表格,逐宗统计数据。内容包括:用地主体(管理人员、职工、退休职工、非职工、外来承包户等)、种植作物、用地面积、承包期限、承包租金、使用方式等,对每宗土地都要进行公示,并要求当事人签字确认,接受群众监督。深入核实无地户的具体情况,包括无地户的经济来源、居住情况、用地需求、生产生活存在的困难,对无地户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针对农场退休职工承包土地的、农场干部及其家属承包土地的情况,分别提出处理意见。
牵头单位:立才农场、南滨农场
配合单位:海胶立才分公司
时间安排:2016年7月15日―9月30日
(三)开展居民人口信息调查核实。逐户调查核实农场职工、居民家庭的身份、居住、从业情况、收入等相关信息。
牵头单位:立才农场、南滨农场、
配合单位:海胶立才分公司
时间安排:2016年7月15日―9月30日
(四)开展合同审核工作。委托律师对所有土地承包合同逐一进行法律审核,依法提出初步法律意见供参考。
牵头单位:立才农场、南滨农场
配合单位:海胶立才分公司
时间安排:2016年9月1日―9月30日
(五)测量并绘制土地分布图。对农场所有承包(出租)土地逐宗测量,对清理出来的可调整农业用地,认真核准面积,勘测绘制土地分布图,标明面积、位置、地上作物情况信息,为下一步清理规范做好准备。
牵头单位:立才农场、南滨农场
配合单位:海胶立才分公司
时间安排:2016年7月15日―9月30日
(六)制定农业用地规范管理合同换签方案。根据调查核实及合同法律审核的情况,分类拟定土地调整、租金调整等具体方案,确保无地无就业有需求职工得到“基本田”或基本生活保障。
牵头单位:立才农场、南滨农场
配合单位:海胶立才分公司
时间安排:2016年7月15日―10月31日
(七)全面梳理工作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梳理提出农场农业用地规范管理中可能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除东昌农场已经明确的八个问题外),书面报省农垦国有农场农业用地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解答。
 牵头单位:海胶集团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信访局、农垦三亚办事处、立才农场、南滨农场、海胶立才分公司
时间安排:2016年7月30日前
(八)总结经验。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召开总结会议。
牵头单位:海胶集团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农垦三亚办事处、立才农场、南滨农场、海胶立才分公司
时间安排:2016年10月31日前
        四、经费保障
工作经费由省财政厅、省海垦控股集团、各农场共同筹措,用于本次农业用地调查实地测量、指界等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农场农业用地规范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任务繁重。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必须统一思想认识,坚决执行省深化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措施得力。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农场要树立大局意识、全局观念,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农场农业用地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相关工作制度,要加强配合协作,建立相关工作制度,指定专门联络员,负责及时报送工作情况。
       (三)积极主动,抓好落实。要抓住机遇,解放思想,坚定信心,转变观念,狠抓落实。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目标任务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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