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伊春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伊政办发〔201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局),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省直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加快推进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努力开创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新局面,经市政府同意,建立伊春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要职能
加强联合会商和组织指导,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统一规划、部署、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重大问题,统筹落实各项任务和措施,适时修订相关技术方案、目标任务、工作标准等。
二、组成成员
总召集人:孙浩然 市政府副市长
召 集 人:朱广成 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成 员:张勇强 伊春供电公司党组书记
袁 军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林举奎 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李学军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赵景春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祝友涛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荣德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孔凡军 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张谊久 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纪永梅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组织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总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和形式,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办公室主任由市畜牧兽医局局长朱广成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召集,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至2次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经联席会议讨论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市政府决定。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接替此项工作领导担任,不再另行行文。
五、有关要求
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密切协作,加强联动,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并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