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违法建设整治的通告
为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城市规划有序实施,强化规划执行刚性约束,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双修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湖南省农村双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法建设整治。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益阳市城乡规划区域。
二、整治时间。2018年3月26日起。
三、整治内容。未经规划许可和未按规划许可要求建设的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含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重点内容为:“一江三路”两侧规划控制区内的违法建(构)筑物;城市建成区内集体土地上未经许可的村(居)民建房;项目控制用地区域的抢搭抢建、抢栽抢种;中心城区道路两侧的乱搭乱建;住宅小区违法建设;其他严重影响规划实施的违法建(构)筑物。
四、整治要求。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已经实施和正在实施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严重影响规划实施的,一律自动拆除,拒不拆除或继续顶风违建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进行严厉查处。
任何单位和个人阻扰、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广大干部群众应当主动监督,举报各类违法建设行为,支持和配合拆违控违工作。举报电话:0737-12345。
益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