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筑府发〔2016〕22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
贵阳市人民政府文件
筑府发〔2016〕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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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
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为认真贯彻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全省城市工作大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6〕14号),加快推进贵阳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我市城镇化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全省城市工作大会及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推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深入实施城镇化带动主战略,按照“遵循规律、道法自然,试点示范、创新驱动,补齐短板、重点突破,城乡一体、统筹推进”的原则,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关键,以黔中城市群核和城镇组群为主体形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大数据、大扶贫为重点着力创新驱动,围绕“十三五”期末我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6%的目标,制定完善土地、财政、投融资等配套政策,加快落实户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标准化、产业发展集群化、资源环境集约化,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蕴藏的巨大内需潜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二、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一)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市民化机制。努力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全面放开市域落户限制,制定完善贵阳市非户籍人口落户方案、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方案及实施细则,建立完善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成本共担、协同推进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明确成本承担主体和支出责任,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排名第一位的市直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1.推进基础教育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统筹人口流入地与流出地学校布局和教师编制,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和高考,实施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政策,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并享受国家助学金。建立完善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挂钩机制。2.推进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服务全覆盖。根据市场需求,依托现有大型骨干企业和职业院校、高级技工学校等重点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结合全市产业发展和工业园区建设,在技能培训中更加突出重点的推进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订单或定向式培训,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促进就业创业,逐步实现职业技能培训与就业岗位需求有效配置。对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免费享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服务,符合条件人员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3.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常住人口全覆盖,采取廉租房、公租房、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4.推进基础医疗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快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和转岗培训,壮大全科医生队伍。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平台,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实现社会保障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三)加快建立吸引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激励机制。切实维护农业转移人口在农村的既有合法权益。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建立基建投资安排与城市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市发改、财政、国土等部门出台我市相关配套政策,增强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吸引力。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深入实施《贵州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和《贵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义务教育、公共就业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委、市法制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三、全面提升城市功能
(四)加快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加快推进集中成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稳步实施城中村、城边村、城郊村棚户区改造,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以完善配套基础设施、环境综合整治、房屋维修加固和建筑节能改造为重点,注重现有历史文化街区、建筑及重点文物的保护,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提升人居环境品质。落实土地、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打好棚户区改造三年攻坚战,持续推进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落实好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增加对我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规模。加强棚户区改造工程质量监督,严格实施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责任单位:市棚户区城改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生态文明委、市农委、市政府金融办,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五)加快城市综合交通网络建设。优化街区路网结构,建立级配合理的路网系统。畅通进出城通道,加快推进1.5环及BRT(快速公交)项目、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和3号线等轨道交通建设,西南商贸服务业集聚区综合交通枢纽和贵州职教城交通枢纽站启动建设,促进不同运输方式和城乡交通之间的顺畅衔接、便捷换乘。实施公交优先战略,进一步优化城区公共汽车站点布局,扩大城市公共交通覆盖范围,提高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强化公交停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金竹公交停保场、黑石头公交停保场、红岩公交停保场、贵钢BRT停保场及火车北站BRT停保场启动建设。加强自行车车道、人行道等慢行系统及非机动车停车设施、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强停车场(库)等设施建设;实施贵阳市慢行系统建设行动计划,围绕以中心城区1230平方公里范围内建设花溪南明河等10条滨水型绿道、百花山阿哈水库系等5条山林型绿道、白云观山湖区等中心城区外围乡村田野型绿道,力争到2020年形成中心城区“二环、四轴、三区”为结构的绿道系统。推进公交充电站、充电桩等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及公交首末站、枢纽站建设,将其纳入城市旧城改造和城市新区建设规划同步实施。(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文明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交委,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六)实施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工程。统筹推进城市供水、供电、供气、排水、排污、信息、防灾避险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既有路面城市电网、通信网络架空线入地工程。加快城市易涝点改造,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与排水及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改造,进一步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加快推进渔洞峡水库、红岩水库、水场堡水库、桃源河水库等骨干水源工程建设,强化城镇供水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合理配置完善供水管网,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区域供水,推进白云区饮用水改线(从百花湖改线至红枫湖)。实施贵阳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行动计划,统筹推进中心城区范围内45.8公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20162018年重点完成25公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中长期(至2030年)目标是中心城区建成256.5公里地下综合管廊。(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生态文明委、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水务管理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积极应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积极开展花溪区、息烽县等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实施南明河中上游、红枫湖、百花湖等重点水源地水土保持工程;实施海绵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162018年重点加快推进“千园之城”、三马片区四条道路、骨干中小型水库、麦架河防洪及景观工程等项目试点建设。严格保护花溪十里河滩、红枫湖、百花湖、小关湖、小车河等湿地,加强对南明河、黔灵山公园、观山湖公园等生态和景观敏感区的管理,实现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推广透水建材铺装,提高城市蓄水、滞水和渗水能力。在城市老城区结合棚户区改造、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老旧小区有机更新,加大城市河道整治力度,鼓励打开城区被封闭和加盖的河段,妥善解决城市防洪安全、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加强自然水系保护与生态修复,提高水源涵养能力,重点保护重要江河水功能区和城市饮用水源。(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文明委、市水务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八)科学制定城市规划。统筹山水林田湖等要素,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安全发展等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增强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打造山水相依、山水环抱的山水城市。推进“多规合一”,开展《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修改和《贵阳市土地利用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工作,使“多规合一”从空间布局上统筹优化,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控制性详规编制,提高城市规划设计水平。实施特色街区建设行动计划,以“疏老城、建新城”为导向,开展市域主城区特色街区规划力争到2019年以前市域主城区每年建设1到2条特色街区、其余区及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每年建设1条特色街区,提升群众生活环境、改善群众生活质量。(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文明委、市水务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九)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按照贵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的总体部署,以大数据为引领打造创新型中心城市作为目标,打造“一个核心,两大载体,五类应用,六个保障”的发展格局,以块数据资源共享开放为核心,以政务块数据城市运营中心和“云上贵州·贵阳平台”为两大载体,以提升城市管理能力、改善民生服务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建设美丽生态城市、推进可持续发展为宗旨,推进城市智能基础设施、城市管理、民生服务、生态环保和产业发展等五类大数据应用,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增强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块数据城市,造福社会、造福人民。大力建设光网城市,“十三五”期间实现城市光纤入户率超过90%、乡村100M光纤宽带覆盖率达80%,出市带宽达4000G,力争建成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不断完善新一代高速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全面建成全域免费无线WiFi城市,形成有利于大数据产业发展和智慧应用的高速宽带网络,为全市智慧城市建设提供高速、稳定、安全的基础设施支撑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注重先行先试,努力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跨越。坚定不移推进绿色发展,新建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和低碳工业园区,培育一批生态文明示范单位,促进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水平大幅提升。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白云区高雁、比例坝垃圾填埋场技改升级,扩建、改造一批小型垃圾中转站,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多元化综合处理,基本建立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园林废弃物等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建设循环型城市。大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加大工业废气治理力度,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稳定提高环境空气质量,力争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位前移。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大力实施“蓝天、碧水、绿地、清洁、田园”五项保护计划,高标准守住“山青、天蓝、水清、地洁”四条生态底线。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强化环境保护问责,引入第三方评估,形成政府、市场、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实施贵阳市背街小巷整治行动计划,围绕整治提升城区346条背街小巷,切实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卫生质量。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实施城市生态廊道建设和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建设生态型城市。实施中心城区绿化提升工作行动计划,集中打造一批城市景观靓丽工程,以中心城区绿化提升,改观城市绿化面貌;推进屋顶美化绿化净化行动计划,围绕推进屋顶美化净化绿化工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开展示范点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开发区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引导工业集聚区规范发展,促进城市新区、各类产业园区健康发展,实现产城融合。积极打造民族文化亮点。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民族村寨、传统村落保护,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发展、传承和合理利用,培育一批民族民间文化名品、名师、名企。推进市“十大文化产业园”、“十大文化产业基地”贵阳项目建设,抓好时光贵州、乡愁贵州、多彩贵州等文化综合体项目,打造好“贵山秀水忆乡愁”、“黔茶飘香·筑城品茗”等文化品牌。(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生态文明委、市水务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农委,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十一)提升城市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加大财政对接收农民工随迁子女较多的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的投入力度,吸引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建学办学,增加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学位供给。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文化设施、体育健身场所设施、公园绿地等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提高城市公共服务配套水平。统筹新老城区公共服务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优化社区生活设施布局,完善社区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打造包括物流配送、便民超市、银行网点、零售药店、家庭服务中心等在内的便捷生活服务圈。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援助等服务全覆盖。加快推进住宅、公共建筑、公共场所等适老化改造。坚持“安全第一、保证质量”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城镇公用设施规划选址、建设、使用全过程安全管理。健全城市抗震、防洪、排涝、消防、应对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城市生命通道系统,加强城市防灾避难场所建设,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能力,加强城市防灾减灾设施的使用管理,提高设施使用效率。实施大数据整治违法违章建筑行动计划,以大数据手段切实加强违法违章建筑执法力度,确保2020年前实现违法建筑零增长。(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水务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公安消防支队,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四、加快促进发展极核作用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十二)提升区(市、县)城区和重点镇基础设施水平。抓住国家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发展潜力大、吸纳人口多的县城和重点镇支持力度的契机,加强县城和重点镇公共供水、市政道路、燃气、信息网络等市政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结合市干线改造工程,积极推进贵阳至遵义复线、息烽至黔西、开阳至息烽等高速公路项目,贵阳至南宁、贵阳至兴义等铁路开工建设,加快县城县城、县城重点镇、重点镇重点镇之间联络线建设。提高城镇供水能力,县城供水设施要向周边乡镇和有条件的农村延伸。统筹推进县域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运行,提高县城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能力,加快重点镇垃圾收集和转运设施建设,科学、合理地选择水泥窑协同处置、焚烧发电、垃圾焚烧、卫生填埋、综合利用等多元化方式处理生活垃圾和污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委、市商务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水务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公安消防支队,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十三)着力打造黔中城市“火车头”。全面配合龙洞堡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跨区域高速公路建设和贵阳至昆明、重庆、成都、等高铁建设,形成与周边省会城市2至3小时交通圈。推动与贵安新区、安顺市中心城区同城化发展,与龙里、惠水等周边县(市)一体化发展,做实贵阳安顺都市圈,做强贵阳发展主核。统筹城市群交通基础设施布局,建设一体化基础设施,拓展和增加贵阳市与周边城镇的快速通道,整合建设城市、产业园区、重点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构建贵阳1小时通勤圈。加快建设城际轨道、快速干道及铁路站场、公路客运与货运场站,实现城际路网无缝对接。加快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开展老旧小区交通综合整治工程,利用“智慧城市”和“互联网+便捷交通”管理信息,推进城市交通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切实增强交通出行数据管理应用,增加停车位数量,缓解城区停车矛盾。统筹推进重大能源基础设施和能源市场一体化建设,共建安全可靠的供水和供电系统。加快城市群重点工业区和开发区建设,优化重大产业布局,形成层次清晰、协调互补的产业发展体系。探索建立城市群医疗、教育资源交流机制和互派干部挂职交流机制。大力发展智慧旅游,突出抓好山地旅游,重点打造青岩古镇、天河潭、时光贵州、乡愁贵州等一批精品景区,完善星级酒店、旅游公共标识系统等旅游配套设施,推进“世界旅游名城”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卫生计生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委、市农委、市水务管理局、市商务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十四)加快特色小城镇建设。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推动小城镇发展与疏解大城市中心城区功能相结合、与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与服务“三农”相结合,继续加快全市示范小城镇建设,促进示范小城镇提档升级。以“八个一批”项目为抓手,推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规划建设一批数字小镇、创客小镇、众筹小镇、历史文化小镇、滨水旅游特色小镇、绿色小镇、风情小镇和乡愁小镇,配套旅游服务功能,提高小城镇综合承载力,增强吸引力,大力发展小镇经济。(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民宗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五、辐射带动新农村建设
(十五)以镇村联动模式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科学编制县域乡村居民点规划,优化村庄居民点布局,提高村庄建设水平。大规模开展以“四在农家·美丽乡村”为主题的新农村建设行动,实施“六个小康”行动计划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村庄绿化提升、乡村道路畅通、安全用水、安全用电及光明工程、农房改造、风貌提升、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等工程为重点,全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成300个“美丽乡村”提高型示范点和20条以上示范带。实施贵阳市特色村庄建设行动计划,围绕推进垃圾治理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等10项重点工程,按照查缺补漏原则完善N项配套项目的“10+N”特色村庄建设,实现20162018年期间,在贵阳遵义(含贵遵复线)、贵阳双龙黔东南、贵阳花溪青岩惠水、贵阳清镇毕节四条高速路沿线涉及的花溪区、白云区、乌当区、观山湖区、清镇市、开阳县、息烽县、修文县每年至少建设2个特色村庄的目标。加快实施农村公路建设三年会战和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防灾减灾服务体系建设,打通农村基础设施“最后一公里”。加快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学校教育网络,加强农村基本医疗设施、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加强农村社会救助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体系,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文明委、市交委、市农委、市水务管理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十六)探索实施垃圾分类治理试点工作。采取分类收集、村民自治、市场运作的模式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按照“方便农民、大小适宜”的原则设置倾倒点、收集站,依托公路串联路线,方便运输。引导群众对垃圾进行分类倾倒,组织保洁清运队伍二次分类。保洁清运队伍拥有可回收垃圾的处理权,提高清运队伍积极性。予以物质奖励为辅,精神鼓励为主的激励机制,引导群众养成卫生文明习惯。(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文明委、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十七)带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提高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深入推进现代高效农业园区建设,以25个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为核心,推进农业产业化深度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积极拓展农业产品、生态、景观、养生和服务功能,推进农业与食品加工、休闲观光、健康养生等产业融合发展。围绕建设世界旅游名城,打好生态牌,打造精品化核心吸引物,力争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新增2至3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加快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建设,加快乡愁贵州一期建设。策划推出一批世界级观光线路,引进国际知名度假品牌酒店3家以上,新评定避暑度假精品酒店5家。推进对台农业全面合作,建成一批合作示范园,新增省级农业园区4个,新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30个。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实现行政村电商便民服务店全覆盖,打通“黔货出山”和“网货下乡”的双向通道。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打造一批农旅综合体、美丽乡村旅游度假区、观光农业园区和休闲农业示范点,办好农业嘉年华活动。支持修文猕猴桃产业、开阳茶产业加快发展。加快贵阳山地生态农业科技创新区建设,加快构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依托贵州省农科院、贵州大学等科研院校,加大对都市农业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力度,加强绿色农业专业技术培训。围绕农业特色优势资源,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贮藏、保鲜、分级、包装、运销等业务,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加快发展大宗农产品生产加工,建设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规划建设一批农产品产地交易市场、专业市场、区域性综合性商贸冷链物流中心,依托城镇建设一批集贸市场和零售商业网点,培育发展市场集群,繁荣农村商业。依托农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建设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村寨。加快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生态文明委、市教育局、市交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十八)带动农村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市建设。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实施宽带乡村工程,加快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双向化改造,开展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建设,2016年实现村村通广电,2017年基本建成全光网市,2020年实现行政村村村通光纤、户户能上网、基本建成现代邮政。大力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快电子商务进农村,搭建发展平台,构建服务体系,完善基础支撑,利用电子商务提高农产品的商品转化率、拓展网络销售渠道,推动黔货出山、网货下乡,提升“三农”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十九)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与新型城镇化结合。深入实施大扶贫战略行动,全力推进“33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落实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等“五个一批”精准扶贫要求。实施大数据精准扶贫工程,建设大数据“扶贫云”,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精准考核、精准检测,为全省创建全国扶贫攻坚示范区做好示范。统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与农村危房改造、城镇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对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贫困群众实施搬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以县城、小城镇、旅游服务区、中心村、有就业岗位的产业园区为主进行安置。进一步完善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强化社会保障,开展订单式培训,促进劳务输出和就地就近就业相结合,解决好移民长远生计问题。(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移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委、市水务管理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六、完善土地利用机制
(二十)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健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建设规划的匹配协调和相互衔接机制,采取收回、收购、督促开工及“腾笼换鸟”等方式,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破解用地瓶颈。鼓励农村宅基地复垦复耕,强化规范管理、规范操作、规范运行。扩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和范围,统筹土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优先用于新型城镇化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二十一)建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机制。鼓励存量土地使用权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符合相关规划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经批准后对土地进行再开发。完善城镇存量土地再开发过程中的供应方式,鼓励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自行改造,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补办出让手续的,经依法批准,可采取规定方式办理并按市场价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建立国家、改造者、土地权利人三者在“三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方面的土地收益合理分配机制,加快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二十二)因地制宜推进低丘缓坡地开发。在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确保生态安全、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前提下,按照占耕地少、占林地少、拆迁少和无基本农田的“三少一无”原则,扎实推进低丘缓坡地开发试点。选择适宜低丘缓坡地开展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特色产业和山地景观等工程项目建设,引导城镇、村庄合理利用山地资源,发展山地城镇和特色村寨。率先做好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沿线山地丘陵的绿化美化,围绕对贵龙大道、贵惠高速、贵遵高速、贵毕路等四条主要交通干道道路红线外20m范围内实施永久景观绿化带,通道20500m范围实施生态绿化。通过创新规划计划方式、开展整体整治、土地分批供应等政策措施,合理确定低丘缓坡地开发用途、规模、布局和项目用地准入门槛。(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文明委、市交委、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二十三)完善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探索建立农户对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的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研究出台鼓励农村人口到城市落户或跨地区、跨市落户后原有宅基地、承包土地、山林退出奖励、结算政策。允许农民以出租、转换、置换、赠与、继承、作价入股等适宜方式流转林权;允许农民以置换、赠与、继承、抵押、作价入股等适宜方式流转农民住房财产权。允许农民以出租、转让、互换、作价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生态文明委、市规划局、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七、创新投融资机制
(二十四)深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健全价格调整机制和政府补贴、监管机制,在同等条件下,政府通过现有资金渠道,以投资补助、基金注资、贷款贴息等方式,对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按照经营性、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项目不同特点,综合考虑实施周期、收费定价机制、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和所需的政府投入等因素,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组织建设。创新融资方式,通过推广PPP模式、政府购买服务、专项债券、设立产业基金、加大与政策性银行合作等,增强融资能力,破解资金瓶颈。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逐步消除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责任单位:市投融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二十五)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优化政府投资结构,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根据城镇化建设工作推进改革需要,统筹城镇化建设发展资金,对确需保障的项目进行重点投入、优先保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进一步加大市对下转移支付力度。编制公开透明的政府资产负债表,在中央和省对政府债券的相关政策框架下,积极争取中央新增债券规模,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政府举债使用方向要向新型城镇化倾斜。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加大直接融资力度,大力发展各类产业和股权创业投资基金,支持更多企业上市融资。(责任单位:市投融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委、市政府金融办,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二十六)强化金融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专项建设基金支持我市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特色小城镇功能提升等。充分发挥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开发性金融机构中长期大额资金优势和综合金融服务优势,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大新型城镇化建设投入。积极推进“险资入黔”工作,促进更多保险资金运用债权和股权方式,投资具有稳定收益的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鼓励各地优化政府资金使用方向,通过设立城镇化基金等方式,拓宽投融资渠道。对具有一定盈利性的城镇化建设项目,推动资金变基金,实现基金专业化管理。支持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非金融机构债务融资工具、中小企业私募债,用于棚户区改造以及地下综合管廊、城镇给排水、城镇停车场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投融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棚户区城改办、市政府金融办,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八、完善城镇住房制度
(二十七)完善购租并举的城镇住房制度。以满足新市民的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建立购房与租房并举、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健全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对具备购房能力的常住人口,支持其购买商品住房。对不具备购房能力或没有购房意愿的常住人口,支持其通过住房租赁市场租房居住。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通过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保障其基本住房需求。(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二十八)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住房保障采取实物与租赁补贴方式相结合并逐步转向以租赁补贴为主。健全保障性住房分配机制,加快分配入住。完善以水、电、路、气等为重点的配套基础设施,同步配套教育、医疗、文化、社区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保障条件和标准,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序推进“租补分离、梯度保障”,通过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保障其基本住房需求。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和信息共享,严格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健全退出机制,鼓励采用提高租金等方式实现有序退出,确保住房保障体系公平、公正和健康运行。(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交委、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二十九)加快发展专业化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完善土地、规划、金融等相关支持政策,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引导企业投资购房用于租赁经营,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租售并举,拓展租赁市场。支持专业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通过租赁或购买社会闲置住房开展租赁经营。落实鼓励居民出租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激活存量住房租赁市场。鼓励商业银行开发适合住房租赁业务发展需要的信贷产品,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下,对购买商品住房开展租赁业务企业提供购房信贷支持。(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三十)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落实各项房地产信贷政策,支持农业转移人口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满足自住需求。提高对农民工等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金融服务水平,对有进城购房落户意愿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型升级,分期建设的已开工房地产项目,尚未启动建设的地块,在配建标准不降低前提下,允许按照规定程序调整为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教育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或在不突破容积率情况下调整商住比例。完善住房用地供应制度,有序推进房地产去库存,大力发展新型地产,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推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在线签订和备案制度,完善商品房交易资金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城镇棚户区改造以及其他房屋征收项目货币化安置比例。鼓励易地扶贫搬迁农民进城买房。(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棚户区城改办、市政府金融办,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九、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水平
(三十一)科学统筹城市规划。紧密围绕“打造创新型中心城市,建成大数据综合创新试验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为核心的“一个目标、三个建成”,全面提升城市规划水平、提高城市规划品味、提振城市文化神韵。创新规划发展思路,改进规划工作方法,引进先进规划理念,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唤起乡愁、绿色低碳、和谐交通”的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增强规划的前瞻性、人文性和连续性,积极探索建立具有贵阳特色的山地新型城镇化规划建设模式。建立健全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代表、国内外专家学者以及广大市民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博采众长,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规划设计院)
(三十二)创新城乡规划编制。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创新城乡规划编制体制,探索多规融合的空间规划体系。以“规划树”的规划层级体系为框架,整合各级、各类法定规划,构建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机制,推动《贵阳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在三县一市逐步推广,推进涉及发改、规划、国土、生态等多部门空间规划融合,加强城市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主体功能区建设、国土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规划的相互衔接,建立起“一张图”规划编制审批系统与多部门规划并联审批平台,形成多部门统一的规划图底,探索创新多规合一的空间规划体系,保障“一张蓝图干到底”,保持规划的连续性和法律权威性,切实完善规划管理体系和管理手段。(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生态文明委、市交委,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三十三)加大规划管控。强化规划执行,完善规划实施全过程监管制度,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建立城乡规划实施动态评估机制。推动乡村规划项目化编制,探索建立自下而上的乡村规划审查机制,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规划管理体系,实现规划编制、实施、监管全覆盖。加强区(市、县)政府规划管理机构建设,加强对违反规划行为的事前事中监管,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查处力度。建立全县城乡规划信息数据库,运用卫星遥感等信息化手段,强化对城乡规划管控的技术支撑,到2020年遥感辅助城乡规划督察覆盖所有镇。加强地方人大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并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严格执行规划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违反城乡规划的政府部门、开发主体、企业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示范试点
(三十四)加快贵阳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建设。实施国家“三个1亿人”城镇化行动方案、构建城镇化空间格局、创新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模式等方面抓好落实。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建立示范区政策试点分类推进机制,点面结合逐项实现示范区建设目标。积极争取省级相关部门同贵阳建立战略合作机制,支持示范区建设。定期开展评估,适时推广示范经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生态文明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三十五)积极开展省级试点。对应构建开放和谐的城镇化空间格局、大力提升城镇化产业就业支撑能力、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等示范区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市级试点工作,试点区(市、县)不少于2项、试点乡(镇)至少1项任务,并在新生中小城市培育、特色城镇建设、城镇绿色低碳智能发展、产城融合发展和开发区转型等方面率先探索,完善试点实施方案,按年度编制工作要点,扎实推进试点建设。适时扩大市级试点范围,逐步放大试点效应。市级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要向试点区(市、县)倾斜,支持试点地区新型城镇化项目建设。实行市级试点动态考核调整机制,强化试点管理。(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生态文明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十一、健全新型城镇化工作推进机制
(三十六)强化组织保障。成立贵阳市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调度推进。在本文件出台2个月内,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要出台相应配套政策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要成立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建立完善推进机制,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将新型城镇化建设内容纳入市级和各区(市、县)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课程设置,分层全面开展培训,提高区(市、县)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生态文明委、市城管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三十七)强化平台抓手。鼓励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结合国家对政府债务管控和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的相关要求,采用设立城镇化基金等方式实现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和引导作用,对具有一定营利性的城镇化建设项目,走资金变基金、基金专业化管理道路,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形成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保障关键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投入。各地要积极整合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充分整合政府投融资平台设立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融资平台,建立完善新型城镇化项目库,项目化推进、实物化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市投融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三十八)加强督促检查。将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纳入各区(市、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实行分层级督查制度抓好工作落实。市政府对辖区新型城镇化推进情况和市级试点实施督查,推进政策举措落地。实行信息报送制度,市有关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以及试点地区要在每季度末报送新型城镇化推进信息,信息报送工作纳入督查范围,对迟报、漏报、信息不实的,适时予以通报。(责任单位:市督办督查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三十九)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以“贵阳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为主题词,广泛宣传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新理念、新政策和新举措,突出宣传报道新型城镇化试点与示范区建设的成效和经验,凝聚社会共识,营造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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