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建设投资公司储备土地出让等事项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建设投资公司储备土地出让等事项的通知
濮政〔2014〕49号
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投资公司:
鉴于市建设投资公司所拥有的濮国用〔2011〕166号、170号地块,已通过市国土资源局完成出让,为保证市建设投资公司资产完整,提高融资偿债能力,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将6宗国有土地注入市建设投资公司的通知》(濮政〔2011〕300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上述两宗国有土地出让收入(53,608.25万元)拨付给市建设投资公司,作为主营业务收入,对应土地账面价值作为主营业务成本。在上述土地出让收入拨付到位之前,市建设投资公司账务暂作“其他应收款—濮阳市财政局”处理。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2014年 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