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闲置土地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41号),为全面摸清全市土地闲置情况,有效盘活闲置土地,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经研究,决定成立闲置土地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李庆贵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贾全明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吴毅强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东升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秀志 市住建局局长
魏尚志 市房管局局长
于树森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赵世军 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丁庆春 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绍君 市法院副院长
刘好生 市公安局副局长
汪 晓 市规划局副局长
文占峰 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李跃勇 红旗区区长
孔凡旭 卫滨区区长
王 宁 牧野区区长
张占祯 凤泉区区长
李世成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裴部之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宇方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范玉岭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保成 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
刘传伟 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
马国庆 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由于树森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国土资源局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各县(市)政府要成立相应组织,在本辖区范围开展闲置土地清理活动。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