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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资府办发〔2018〕36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确保各县(区)均成功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到2020年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以下简称“四好农村路”)的总目标,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四川省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15〕5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川交函〔2015〕674号)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川交发〔2016〕59号)等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遵循“政府主导、规划引领、健全机制、分级保障”方针,坚持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原则,推动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总体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以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四项重点工作为抓手,发挥县级政府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导向作用,落实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责任,建立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和“四好农村路”协调发展机制,推动农村公路发展提质增效,加快形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人便于行、货畅其流、安全便捷”的农村交通运输网络。确保到2020年,3个县(区)均成功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全市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机制基本完善,网络基本形成,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显著提升,养护全面加强,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运输安全有序。

  (二)主要任务

  1.以统筹规划为引领,全面建设好农村公路。一是加快建设。推进通村民小组(聚居点)硬化路建设,适时推进旅游路、产业路建设。到2020年,县乡道路更加畅通,通达深度全面提升,建成一批旅游路、产业路,全面提升农村公路服务水平。新(改)建农村公路按等级公路标准建设,原则上县道不低于三级公路技术标准,乡道和通往建制村的村道不低于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县道路面宽度原则上不低于6.5米,乡道路面宽度原则上不低于5.5米,村道路面宽度原则上不低于4.5米,并严格按相关规定设置错车道、排水和挡防设施。二是改善提升。着力改善农村公路通行能力,加快推进县乡道改善提升、村道窄路加宽工程;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理念,努力推进农村公路危桥整治、公路安全生命防护等专项工程建设。到2020年,县、乡道安全隐患治理率达100%,县、乡道和开通客运的村道临崖、临水3.0米以上安全隐患路段实现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全覆盖。三是完善配套设施。加快完善农村招呼站、机械化养护与应急中心、道班等配套设施。四是强化监管。加快完善农村公路质量监管体系,在建立健全县级交通质量监督机构的基础上,加强与第三方机构协作,努力提升保障质量监督检测的能力和条件;加大质量抽检力度,建立县级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档案。同时,全面规范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加强行业监管,接受社会监督,预防各类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发生,提高农村公路发展质量和效益。切实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特别要加强对桥隧和高危边坡防护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到2020年,县级交通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有效遏制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较大和一般事故明显下降。

  2.以依法治路为基础,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一是完善机构。建立乡(镇)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及村级议事机构,强化农村公路的路产路权保护,促进农村客运、物流发展,形成保障农村公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到2020年,县(区)、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100%;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比例达到100%。二是健全体系。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和“县级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方式,建立县(区)有路政员,乡(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政管理体系,不断强化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县级公路管理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联防共管,按照各自职责,细化协助措施和手段,共同抓好县道、乡道、村道包括违法超限运输、摆摊设点、堆物作业、打场晒粮、挖沙取石等涉路违法行为的治理工作。到2020年,农村公路管理制度基本健全,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基本建立涵盖县(区)、乡(镇)、村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三是综合治理。按照《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确定农村公路两侧自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不少于一米的范围为公路用地,并划定自公路用地外缘起,按照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的公路建筑控制区,并依法向社会公告;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精神,由当地政府统一领导,大力实施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加强绿化美化,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杂物和非公路标志,保持路面常年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淤塞。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3.以深化改革为手段,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一是明确职责。县(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养护机构具体承担农村公路桥梁、隧道的养护工作、县道的日常养护和组织实施县道、乡道大中修工程;乡(镇)人民政府具体承担乡道的日常养护和组织实施村道大中修工程;村民委员会具体承担村道的日常养护工作。到2020年,养护及管理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增长机制,确保满足养护管理需要,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县道专养率达到100%,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75%,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二是提高能力。努力推进养护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机械化养护与应急中心作用;充实乡(镇)交通管理站技术管理人员,提升乡道养护水平;每个村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养护队伍;积极推广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应用,推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机械化、信息化。

  4.以便民利民为宗旨,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一是积极发展农村客运。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的总体思路,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创新服务,加快完善农村公路客运服务网络。建立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整合城乡客运资源,推广农村客运片区经营模式,培育集约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的经营主体。在城镇化水平和居民出行密度较高地区推行农村客运公交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镇域内发展镇村公交。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aaa级。二是加快发展农村物流。优化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布局,加快实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工程,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站场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群众参与,创新农村物流运输发展模式,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模式,鼓励交通、邮政、供销、商务、粮食等农村物流资源整合,降低流通成本,促进农村商贸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县(区)、乡(镇)、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三是强化安全监督管理。要建立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参与的农村道路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客运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健全车型标准、通行条件、安全监管等方面的制度,加快淘汰老旧农村客运车辆,全面提升客车性能,强化司乘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农村客运车辆要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运用科技信息手段加强车辆运行监管。

  5.迅速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全力推进示范路建设,示范县、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典型的引领作用,推动形成“学示范、创示范”的“四好农村路”建设浓厚氛围,实现“市有示范县、县有示范乡镇和示范路、乡有示范村”目标。一是积极建设示范路。按照《四川省“四好农村路”建设技术指南》要求,2018年各县(区)创建不低于100公里的“四好农村路”示范路,其中县、乡、村道分别不低于20公里。二是积极开展省级示范县创建。各县(区)同步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分步重点申报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其中:雁江区申报时间为2018年,安岳县申报时间为2019年,乐至县申报时间为2020年,到2020年底前3个县(区)均成功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三是积极推动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建设。将示范创建工作向乡镇、建制村延伸,积极推动开展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活动,制定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标准、申报程序和激励政策,到2020年,全市成功创建示范乡镇不少于15个,示范村不少于230个。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县(区)人民政府是“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积极开展示范县、示范路、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农村公路协调发展。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编制全市“四好农村路”发展规划,督促指导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牵头对各县(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评定。

  (二)落实资金保障。县(区)政府要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保障机制,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发展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足额落实到位。市财政加大对各县(区)“四好农村路”建设支持力度,2018年至2020年期间,每年由市财政预算700万元,专项用于推进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其中:对经市级年度考核评定合格的县(区),给予200万元的鼓励支持;对经省政府认定的四川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再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鼓励支持。

  (三)强化宣传引导。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部门网站、宣传标语、村务公告等传播媒介,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营造农村公路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考核评定。“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考核评定细则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制定。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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