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村庄环境
整治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市村庄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村庄环境长效管理水平,切实巩固整治成果,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和农村生态环境,实现村庄环境整治长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115号)、《省爱卫会关于印发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苏爱卫〔2015〕4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徐政发〔2012〕2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就加强全市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进一步健全村庄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巩固全市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成果为主要目标,以城乡一体、建管并重、依靠群众、多方协同为基本原则,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加快城镇环境的管护设施和队伍向农村延伸,确保村庄环境日常管理落实到位、设施维修养护及时到位,引导农民群众广泛参与村庄环境管护,形成覆盖全市所有村庄的长效管理网络。
二、目标任务
坚持“建管并重”,在完成村庄环境整治任务的同时,加快建立健全以村庄保洁和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为核心的村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做到“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确保镇村垃圾集中收运率达100%,村庄人居环境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具体任务如下:
(一)生活垃圾妥善处置。健全“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市)集中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合理配置垃圾收集设施、清运设备和保洁人员。镇区按保洁面积8000-10000平方米1人、村庄按常住人口的1-3‰配置保洁员,每个自然组一般有1名保洁员,及时清理村庄垃圾,做到无暴露垃圾和积存垃圾。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垃圾处理符合无害化要求。
(二)农村道路整洁干净。对通村达组道路和村内主要道路路面、道路两侧及周边公共活动场所进行日常保洁,做到村内道路路面干净、两侧整洁,道路及周边公共环境无垃圾、无积水、无杂草、无乱堆乱放。
(三)农村河道清洁畅通。河面清洁,无有害水生植物,无漂浮物,无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畜禽粪便直接排入河内。河坡整洁,无垃圾,无乱建乱堆乱挖,无乱种乱垦。河道畅通,无行水障碍物,无阻水高杆植物,无挡水圩坝、坝埂,保持“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村庄水环境。
(四)村庄绿化环境优良。村庄道路两侧、公共场所、房前屋后能绿尽绿、应栽尽栽。村内古树名木、花草树木得到妥善养护,无乱砍乱伐。绿化品种与乡土适宜,保持四季有绿、季相分明、层次丰富的绿化景观,不提倡新栽种管护成本较高的名贵花木、草坪等。
(五)公共设施运行正常。村内公共基础设施、卫生设施和公共活动场所等有专人维护,设施完好、维护到位、使用正常。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功能完善,能满足群众日常需求,为党员活动、村民议事、教育培训、文化娱乐等活动提供必要服务。
(六)村庄面貌整洁有序。村民房前屋后和自家院落卫生整洁,生活垃圾入桶,家畜家禽圈养,圈舍清洁卫生,无露天粪坑。无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无破败空心房、废弃住宅、闲置宅基地及闲置用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城管局是全市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对全市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考核工作,并具体负责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运行的检查考核工作。市委农工办、交通、水利、卫计、环保、园林、建设、财政等部门各司其职,建立部门联动、分工明确的协调推进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共同推动村庄环境长效管护工作。县级政府是村庄环境长效管护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健全工作制度,设立专项资金,明确监督考核、资金奖补等办法,细化责任分工,落实政策措施。乡镇和村作为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的实施主体,要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各项制度和要求落到实处。
(二)落实资金保障。各县(市)、区要以常住人口为基础,结合本地财政情况,核定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工作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通过财政投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村集体收入、社会各界捐资捐助等多种方式,筹措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理费,原则上每人每月不低于3元。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探索社会化运作模式,鼓励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河道管护、绿化养护等公共服务。在资金管理上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审计监督。市财政整合相关资金,设立村庄环境长效管理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用于村庄环境长效管理的考核奖补。
(三)强化队伍建设。各地应不断加强管养队伍建设,积极做好村庄环境日常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定期开展管养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培训,不断提升管护队伍的管理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保障管养人员工资待遇,确保管养队伍稳定持续。
(四)广泛宣传发动。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持村庄保洁、维护村庄设施,逐步形成维护环境卫生的良好习惯。深入开展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宣传教育,运用新闻媒体及相关工作通报等宣传手段,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村民的自身素质和家园意识,促进广大村民珍惜村庄环境整治成果。
(五)严格监督考核。各县(市)区、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要求,研究建立村庄环境长效管理的监督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内容、评比办法和奖补政策,加强业务指导和检查巡查,确保长效管护队伍、责任、资金“三落实”,切实巩固村庄环境整治成果。市城管局要研究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运行评价机制和考核办法,并认真抓好落实。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