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调整公布郴州市城区基准地价标准的通知
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调整公布郴州市城区基准地价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省驻郴各单位:
根据现行《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01)、《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等有关规定,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对郴州市城区基准地价、北湖区和苏仙区各建制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进行了验收,下发了《关于同意公布实施郴州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函》(湘国土资函〔2013〕98号)。现将郴州市城区基准地价标准、北湖区和苏仙区各建制镇基准地价标准予以公布,自2013年6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郴州市城区基准地价内涵表
2.郴州市城区商业用地级别范围和基准地价表
3.郴州市城区住宅用地级别范围和基准地价表
4.郴州市城区工业用地级别范围和基准地价表
5.郴州市北湖区、苏仙区各建制镇基准地价表
6.郴州市北湖苏仙两区各建制镇基准地价内涵表
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2013年5月14日
附件:
郴政发[2013]5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