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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编号:哈规土联字[1993]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直、省属在哈单位、驻哈部队:
为适应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大力发展房地产业和培育规范房地产市场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参照各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哈尔滨市市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基准地价表》和《哈尔滨市市区城镇土地分类表》。现发给你们,从三月一日起执行。 哈尔滨市规划土地管理局 哈尔滨市物价局 哈尔滨市财政局 哈尔滨市市区城镇土地分类表 (一) 道里区 类 别街 区 范 围 黄金段 尚志大街、兆麟街、十二道街、地段街(报社—石头道街)、友谊路(井街—九站街)、石头道街(尚志大街—铁路)、中央大街(西十五道街—松花江) 一类 新阳路、买卖街、中央大街(新阳广场—西十五道街)、地段街、田地街、通江街、高谊街、安国街、安发街、友谊路(九站街—公路大桥) 二类 安道街,南至三孔桥铁路线西至西河沟下坎,北至松花江堤 三类 康安、康庄路,南至三孔桥铁路线西至西河沟下坎,北至松花江堤 四类 顾乡西河沟以西,包括工农大街、城乡路西侧 五类 结合部地区 六类 镇)政府、机场路和哈双北路两侧国有土地 (二)道外区 类 别街 区 范 围 黄金段 大新街(铁路—十四道街)、靖宇街(景阳街—十四道街)、景阳街(南马路—北环路)、十六道街、太阳岛平原围堤警备路以南至江堤 一类 承德街、南极街、太古街、南五道街、南头道街、南勋南、南马路、大新街(十四道街—立交桥)、太阳岛围堤路以北地区、景阳街(南马路—铁路线) 二类 十四道街至二十道街与道里区铁路分界线至十四道街范围内除黄金地段和一类街道外的地区 三类 二十道街至太平区分界线、大方里地区 四类 前进新区 五类 松浦地区国有土地 六类 乡(镇)政府所在地国有土地 (三)南岗区 类 别街 区 范 围 黄金段 奋斗路(三中—革新街)、建设街、大直街(东至大成街、西至教化街)、红军街、中山路(广场—文昌街)、火车站广场附近地区 一类 花园街、一曼街、民益街、邮政街、中山路(文昌街—公滨路)、革新街、和平路、奋斗路(革新街—宣化街)、大直街(大成街—文化公园和教化街—和兴路) 二类 东至文化公园、南至马家沟河、西至大成街、北至一曼街;东北至河沟,南至宣化、文昌街、西至文明街;东至海城街;南至马家沟,西至桥东街,北至铁路街;原马家沟机场地区 三类 文明街以西、哈尔滨发电厂一带;东至马家沟河、南至飞机场、西至飞机场中山路、北至宣化、文昌街;东至桥北街、南至动物园、西至和兴路、北至三孔桥铁路线;学府路两侧 四类 和兴路至保健路地区 五类 城乡结合部 六类 除跃进乡外乡(镇)政府所在地 (四)香坊区 类 别街 区 范 围 黄金地区 一类 公滨路、红旗大街、安埠街、香坊大街 二类 东至红旗大街、南至香坊大街、西至中山路、北至六顺街 三类 东至通天街、南至油坊街、西至红旗大街、北至公滨路 四类 除一、二、三类地区外的地区 五类 城乡结合部地区 六类 乡(镇)政府所在地 (五)动力区 类 别街 区 范 围 黄金段 一类 和兴路、和平路、大庆路交汇地段 二类 北至中山路、南至铁路、西至与南岗区界线、东至香坊区界线;北至铁路、南至马家沟河、西至与南岗区界线、东至和平路 三类 北至铁路线、南至大庆路、西至和平路、东至通乡街;北至大和、西至哈平路,东至健康路、南到幸福路 四类 除一、二、三类外其他地区为四类地区 五类 城乡结合部国有土地 六类 乡(镇)政府所在地国有土地 (六)太平区 类 别街 区 范 围 黄金段 一类 东直路 二类 太平桥地区;北至铁路线、南至东直路、东至新江桥街;桦树街地区(包括三棵树火车站) 三类 三棵树大街地区;三棵树跨线桥地区(不含韩家洼子);北至桦树街、南至先锋路、西至与南岗区分界线、东至哈一机铁路线 四类 除一、二、三类外的其它地区 五类 城乡结合部地区(含韩家洼子)国有土地;东风镇地区 六类 乡(镇)政府所地在地 (七)平房区 类 别街 区 范 围 黄金段 一类 二类 新疆大街、友协街、保国街 三类 北至新疆三道街、南至建文街、西至新星街东至铁路线;伟建、东安、平房、火车站地区 四类 除二、三类地区以外的地区 五类 城乡结合部国有土地 六类 乡(镇)政府所在地国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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