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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哈政办综〔2012〕4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意见》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哈尔滨市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意见
为充分发挥质量建设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质量龙江建设实施方案(2012—2015年)的通知》(黑政办发〔2011〕71号)精神,现就我市质量强市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全面、全程、全民的质量观,实现从质量振兴向质量发展、质量监管向质量建设的转变,通过大力实施技术创新、标准引领、品牌发展等战略,突出抓好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重要领域的质量建设,进一步夯实质量基础,保障质量安全,激发质量创新,构建质量信用,增强质量诚信,促使全市宏观质量水平在副省级城市中有大幅提升,到2015年力争达到国家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基本要求,到2020年力争步入国家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先进行列。 二、工作目标 (一)产品质量目标 到2015年,我市装备制造、医药、食品、化工四大传统优势产业的产品质量水平达到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民用航空、生物、新材料、新能源装备、电子信息、绿色食品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进出口产品检验不合格率控制在1%以内,出口企业产品100%达到国际标准,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名牌产品和企业。普遍推行产品质量认证,40%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获得各类管理体系认证。创建国家级品牌示范区1-2个,驰名商标总数达到35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到5个,省市名牌产品总数达到400个,省市著名商标达到600个,全市商标注册总数达到45000件以上。具体目标: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建设国家和省市级农业、牧业等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个以上,建设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面积3000万亩,建立国家级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11个,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631个,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数量达到2436个,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3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木耳、蘑菇、浆果等林副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等) ——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保持稳定良好。米、面、油、乳制品等重点食品加工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电子监管与追溯平台覆盖率达到100%,重大事故处理率达到100%,食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达到我市“食品安全城”建设基本要求。(牵头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农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委等) ——装备制造业产品质量水平显著提高。电站成套设备、汽车制造、航空制造、农业及工程装备、基础功能及关键部件等重点装备制造业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 ——医药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对基本药物处方工艺核查率达到100%,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基本药物品种抽检率达到100%,通过《药物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工商局、市卫生局等) ——石油化工产品质量竞争力显著增强。石油化工、煤化工、精细化工等石油化工产品及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和生物化学农药制剂等农用化工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 ——金属材料及制品技术创新步伐加快,建材产品和林木产品质量明显提高。铝板带材重点产品质量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成为全国第二个铝板带材生产基地;水泥、防水卷材、建筑外窗、涂料、玻璃等重点建材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建筑钢材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9%以上;地板、家具、装饰材料、木制品、人造板等具有林木资源优势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等) ——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质量大幅提升,应用比例显著提高。核电、燃气轮机、风电等新能源装备产品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新能源汽车、新农机装备、高效节能灯质量稳定提升;新型墙体材料抽查合格率达到96%,应用比例达到60%,新型干法水泥和散装水泥应用比例分别达到70%。培育一批质量素质高、品牌影响力大、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和一批创新活力旺盛的中小企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成为引领我市经济发展的先导性、支柱性产业。(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 到2020年,我市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质量创新能力和自有品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品种、质量、效益显著改善,节能环保性能大幅提升,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其中,农产品和食品实现优质、生态、安全,制造业主要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品质量水平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二)工程质量目标 到2015年,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保持稳中有升,建筑、交通运输、水利电力、地铁工程等重大建设工程的耐久性、安全性普遍增强,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在建筑、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和新能源等重要工程领域拥有一批核心技术,节能、环保、安全、信息技术含量显著增加。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绿色建筑发展迅速,住宅性能改善明显。具体目标: ——建筑工程。全市城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98%,确保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质量安全,杜绝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确保地铁工程质量。全面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竣工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尤其住宅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地铁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 ——道路工程。县、乡公路优良路率分别达到66.5%和50%。高速公路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干线公路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农村公路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高速公路MQI(养护质量指标)保持稳定在90,干线公路MQI稳定在78,优良路率稳定在73%以上。(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委等) ——水利工程。水利工程项目质量合格率达到100%,水利对粮食增产贡献率达到40%以上,大中型水库建立和完善水雨情信息采集、传输、洪水预报和以水库为中心的河道防洪决策系统,保障水库安全度汛。(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等) ——林业工程。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6%以上,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8‰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2%以上,林业重点工程良种使用率达到70%,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分别达到85%和80%以上。(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局等) 到2020年,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三)服务质量目标 到2015年,在金融、现代物流、高新技术、商务、交通运输和信息等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重点提升外包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售后服务、信用评价、品牌价值评价、认证认可等专业服务质量,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培育形成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旅游、家庭服务、文化体育产业等生活性服务领域质量标准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标准覆盖率大幅提升,建成一批国家级服务标准化示范区;培育形成一批凝聚民族文化特色的服务品牌和精品服务项目,市级服务品牌达到20个,市级文化品牌达到10个,基本形成专业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模式,服务产品种类不断丰富,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行业自律能力和质量诚信意识明显增强,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75%以上。具体目标: ——旅游业。全力推进旅游行业服务标准化工作,建设旅游标准化体系,旅游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冰城夏都知晓率达到80%以上,游客投诉处理满意率达到98%以上,游客满意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将旅游业培育成为群众满意的服务业。(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文化产业。建设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在重点领域实施一批重大项目,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十二五”时期,确保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以年均25%的速度增长,到2015年末达到400亿元以上,占全市GDP比重达到6%,成为我市经济支柱性产业。(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等) ——商贸流通业。建立全市商贸流通企业质量诚信数据库,重点培育3户不同行业的连锁龙头企业,建立10个标准化大中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 ——交通运输业。全面提高道路运输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建立客货运输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机制,提高道路运输服务质量和效率。全市铁路客运、公路长途班车客运发车正点率达到80%以上,机场民航航班放行正常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哈尔滨铁路局、省机场管理集团等) ——金融业。全力推行银行、证券、保险行业服务标准化,服务水平明显提高,顾客满意度达到85%。(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黑龙江银监局、黑龙江证监局、黑龙江保监局等) 到2020年,全面实现服务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服务业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建成一批国家级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服务业品牌价值和效益大幅提升,推动实现服务业大发展。 (四)环境质量目标 到2015年,空气质量、水质质量、土壤质量与2010年相比,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8%以上,氨氮排放总量减少12%以上,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2%以上,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3.7%以上。具体目标: ——空气质量。空气质量年均浓度值达到二级标准;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25天。(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管局、市气象局等) ——水质质量。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除矿化度指标外)达标率达到90%以上,城市生态景观水域达到国家水质标准,地表水国控断面劣V类水质的比例小于20%,具有农业灌溉功能的河流水质达到农业灌溉水质标准。(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城乡建设委等) ——土壤质量。全面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或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性农药。禁止废弃物和生活垃圾乱堆乱放、侵害农田,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得到安全处理和处置。(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 到2020年,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饮用水水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三、实施三大战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一)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围绕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业园区、现代服务区、旅游景区、文化名城建设,制定出台品牌培育规划和相关政策,创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和知名品牌。通过龙头带动和政策引领,推动企业从产品竞争、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品牌竞争转变。 (二)广泛实施标准引领战略。加快构建具有哈尔滨特色的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标准体系,推动、引领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突出现代文化创意、旅游休闲、金融服务、电子商务、信息软件、先进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物联网、生物医药、节能减排、新能源等重点产业,加快技术标准的研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工作,争取标准“话语权”,建立完善“技术、标准、产业”同步发展机制;在现代农业、服务业和社会公共事业、重大工程等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加快标准化的实施;进一步完善标准化服务平台,整合标准信息资源,为技术创新、标准研制提供保障;积极开展地方服务标准规范制订和修订工作,促进服务业发展和环境保护,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到2015年,落户我市的国际和国家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标准制定工作组达到20个以上,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制订、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达到10项以上,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总数达到30个以上,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达到100家。 (三)深入实施质量管理创新战略。实施以市长质量奖为载体,以推广卓越绩效模式为核心的质量管理创新战略,以管理创新促进质量管理进步,建设以卓越绩效为特征的国际化创新型城市。以管理基础较好的大中型生产企业为试点,逐步扩展到微小型生产企业,再从生产领域逐步扩展到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在医疗卫生、教育机构、非营利组织及公共服务机构中开展市、区县(市)政府质量奖评定,促进公共服务质量的提升。开展专业人才培养,努力实现“一十百千万”目标,即打造1个省内一流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政府质量奖品牌,培育10家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各行业标杆企业,扶持100家各重点行业企业提升绩效,推动1000家各行业企业开展卓越绩效模式自评应用或实施TQC管理、精细化管理、5S管理、6σ管理等有效的质量管理方法,培训10000名各行业卓越绩效管理人员以及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等体系认证审核人员。同时,培养一批优秀质量管理专家,造就一批规范化质量管理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催生一批管理创新成果,形成以管理创新推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双轮驱动的创新模式。通过开展质量知识普及、职业教育、建立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广泛开展面向全社会的质量教育培训,提升全民质量素养。 四、建设四大工程,提升质量整体水平 (一)实施产品质量提升工程。切实落实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鼓励企业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在汽车、航空航天、发电设备、基础材料等重点行业实施可靠性提升工程,通过加强可靠性设计、实验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通过技术进步、管理创新和标准完善,提升可靠性水平,促进产品质量由符合性向适用性、高可靠性转型;重点加强对企业经营者、一线工人的操作规程和专业技术培训,在企业关键岗位、部门、环节逐步推行质量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探索建立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提高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技能;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技术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换;鼓励企业与企业间开展技术标准联盟,避免内部竞价消耗,打造区域竞争优势。 (二)推进工程质量建设工程。以公共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工程为重点,实现建设工程质量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理顺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工程质量管理监督机制;健全和完善施工图审查、工程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规章制度,在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环节严格实施工程项目法人质量责任终身制;开展工程质量惠民活动,严格落实监督检测和分户验收制度;狠抓大型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地铁、公共交通、大型水利、惠民项目等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完善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等国家优质工程奖和省、市优质样板工程奖,打造一批实力强、质量优、信誉好的工程建设品牌企业。 (三)打造服务质量满意工程。以实施服务标准化为抓手,强化服务标准基础,在金融、现代物流、信息与软件、旅游、商贸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中基本形成规范的标准体系;以争创服务名牌为契机,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标准,提升现代服务业经营管理水平,在全市范围内形成良好的服务质量文化氛围,主要服务行业顾客满意度显著提升;以品牌创建为试点,强化品牌培育、推广和保护机制,推动一批服务产品和企业跻身国家乃至国际知名品牌行列。 (四)完善环境质量改善工程。强化环境污染源头控制,严格环境准入,开展环境质量惠民活动。力争到2015年,基本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新型环境安全保障体系,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提升,区域环境噪声得到有效控制,典型类型污染土壤初步得到修复,节能减排取得新的突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改善。 五、落实六大任务,强化质量强市建设基础 (一)加强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重大设备、重点工程及重点服务项目的监管。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汽配、妇儿和老人用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重要消费品、应急物资的监督检查,完善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重大设备监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登记管理等监管制度。强化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以及生产、流通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增强产品质量安全溯源能力。建立质量安全联系点制度,进一步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完善质量准入退出机制。加强对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建立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体系。完善和落实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区域监管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质量安全防控能力,健全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加强质量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加快检验检(监)测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检验检(监)测技术能力、服务能力和协同攻关能力。围绕质量安全技术保障,合理布局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重点实验室和新型评价实验室,形成专业对接、布局合理、功能互补、覆盖全面、国际接轨的质量技术服务体系。着手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功能区建立质量监管和技术服务机构。在食品、计量、特种设备、纺织、陶瓷、玩具、节水设备以及大型仪器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组建检验检测技术联盟。 (三)强化计量基础能力建设。根据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节能减排、循环经济、贸易公平、改善民生等计量新需求,加强计量标准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法制计量,全面加强工业计量,积极拓展工程计量,强化能源计量监管,在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店、医院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场所,进一步推进计量体系建设。建立能源计量监测体系,加强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监督管理,为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提供计量技术保障。 (四)强化质量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快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的立法步伐,推动制定与相关法律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加大质量执法力度,落实质量行政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保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质量法制宣传教育,普及质量法律知识;建立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完善质量消费维权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五)加强质量信用体系建设。以诚信体系建设为载体,搭建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以物品编码管理为溯源手段的,综合反映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的信用信息平台,实现银行、商务、税务、工商、质检、保险、统计、科技等多部门质量信用资源互通互享,逐步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质量信用监督机制,完善质量信用政策体系,建立质量信用评价标准,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建立质量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社会监督约束力度。倡导企业开展诚信文化建设,树立哈尔滨质量信用形象。 (六)加强质量文化建设。以哈尔滨文化名城建设为载体,大力开展质量文化建设,将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转化为社会、广大企业及企业员工的行为准则,自觉抵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通过广泛宣传和品牌引领,全面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提升城市质量文化软实力。 六、落实保障措施,开展效果评价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焦远超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孙智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马力实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农委、畜牧兽医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科技局、卫生局、教育局、城乡建设委、林业局、水务局、粮食局、旅游局、统计局、法制办、安监局、国资委、国土资源局、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商务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管局、监察局、金融办、地铁办、食安办、责任办、哈经开区管委会、哈高新区管委会、哈利民开发区管委会。 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组织全市质量强市工作,制定落实年度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协调工作。各相关单位要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区、县(市)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统筹安排,务求实效。 (二)加大扶持力度。各区县(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对技术标准、质量改进、品牌培育等方面的投入,促进企业形成稳定的质量提升经费保障机制。要加大对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等检测机构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保险和担保机构加大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要采取切实措施资助重点企业或组织导入卓越绩效模式,实施产品质量提升关键技术突破公关等,支持产业创新发展。 (三)严格监督考核,开展绩效评价。市政府将质量强市工作纳入对各区、县(市)政府及各牵头部门的年度考评内容。由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牵头部门建立健全评价体系,完善评价办法。各区、县(市)政府要结合实际,建立本地区质量强区、县(市)工作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促进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自律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确保各项目标责任明确、落实到位。以消费者满意度为主、检验检测数据为辅,客观评价质量强市工作成效,并将结果向全市通报。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质量意识。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强对质量强市工作的宣传引导,普及质量安全知识;加强舆论监督,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通过“质量月”、“3•15”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环境保护日及在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中小学开展质量教育等活动,深入宣传全面、全程、全民质量观,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充分发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作用,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确保安全的理念,自觉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生产、优质服务。发挥行业协会联系政府、服务企业、促进行业自律的作用,推动各行业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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