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征收研究指导中心制定的《加强市区征收安置房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
5月
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强市区征收安置房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市征收研究指导中心
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市区安置房建设管理,加快推进市区安置工作,现就加强市区征收安置房建设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征收与安置并重,全力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立足根本性、计划性、可行性、效率性的原则,切实加快征收安置进度,加强征收安置房建设管理,提升品位和质量。利用三年时间(2017—2019年),消除市区房屋征收2015年前安置存量任务;同时多措并举,有效落实新增安置需求房源,拓宽安置渠道,逐步推行市场化安置,实现去存量控增量,促征收保发展的目标。
二、行动计划
根据《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丽水市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81号)的规定,市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有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公寓安置、迁建安置(主城区外)四种。本次行动计划旨在解决2015年以前,市区房屋征收实行公寓安置、产权调换、迁建安置尚未安置到位的历史遗留问题。
(一)市区安置房供需情况。
1.2015年前存量安置需求情况。
截至2015年底,主城区公寓安置房需求为46.33万㎡;丽水丽水开发区未安置户数为2613户,其中迁建式安置1537户,公寓安置及产权调换1076户(约19.67万㎡)。
2.2016—2019年新增安置需求情况。
主城区2016—2019年共计新增约63.13万㎡安置房需求。其中,2016年主城区新增公寓安置房需求2014套18.13万㎡,2017—2019三年间,预测每年新增约15万㎡公寓安置房需求。
丽水开发区2016—2019年共计新增公寓安置房约为7.33万㎡、迁建安置地基950间的需求,其中2016年新增公寓安置房需求1.33万㎡、迁建地基230间;2017—2019三年间,预测每年新增约2万㎡公寓安置房和240间地基迁建安置需求。
(二)安置房建设情况。
1.主城区安置房建设情况。
2019年前,主城区共计可建成交付使用安置房项目14个,4102套,设计建筑面积41.2万㎡,实际可安置面积32.96万㎡(注:考虑安置房公摊面积60%赠送、跃层等因素,实际安置规模按80%计算)。
主城区2019年前可交付使用安置房情况 |
交付年份 |
建设模式 |
项目个数 |
套数 |
建筑面积
(㎡) |
实际安置面积(㎡) |
备 注 |
2017 |
政府自建 |
4 |
0 |
0 |
0 |
自建项目:花园公寓、古城公寓南区、江滨农民公寓、丽华三期;
配建项目:蔚蓝水岸、丽嘉花苑、顺佳名苑、玫瑰家园。 |
配 建 |
4 |
0 |
0 |
0 |
小 计 |
8 |
1757 |
169838 |
135867 |
2018 |
政府自建 |
1 |
532 |
57142 |
45713 |
自建项目:城中公寓二期(北区块);
配建项目:滨江首府。 |
配 建 |
1 |
312 |
30084 |
24067 |
小 计 |
2 |
844 |
87226 |
69780 |
2019 |
政府自建 |
2 |
3445 |
344290 |
275427 |
自建项目:水东公寓、接官亭三期;
配建项目:寿元路北侧地块、寿元湖东侧地块。 |
配 建 |
2 |
6890 |
688580 |
550854 |
小 计 |
4 |
1501 |
154940 |
123951 |
政府自建 |
7 |
3070 |
311650 |
249316 |
|
配 建 |
7 |
1032 |
100354 |
80282 |
总 计 |
14 |
19383 |
1944104 |
1555257 |
2020年之后竣工的安置房项目概况:根据《市区2016年至2020年公寓安置小区建设计划》,2016—2020年5年间,主城区(含联城区块)计划开工建设安置房项目17个,12389套,设计建筑面积133.2万㎡,实际可安置面积106.5万㎡(注:考虑安置房公摊面积60%赠送、跃层等因素,实际安置规模按80%计算)。
主城区2020年后可交付使用安置房项目 |
区块 |
项目名称 |
套数 |
设计建
筑面积
(㎡) |
实际安
置面积
(㎡) |
计划开工年份 |
备 注 |
主城区 |
城西公寓 |
1336 |
129623 |
103698 |
2016 |
城西公寓计划2020年可交付使用;
|
青林公寓 |
443 |
42411 |
33928 |
2017 |
水南公寓 |
1180 |
90000 |
72000 |
望城岭公寓 |
377 |
45698 |
36558 |
东升公寓 |
201 |
28292 |
22633 |
古城公寓
北区 |
64 |
6453 |
5162 |
城东公寓
一期 |
807 |
87606 |
70084 |
城南公寓 |
1456 |
142502 |
114001 |
2018 |
城东公寓
二期 |
958 |
99210 |
79368 |
东港公寓 |
620 |
75287 |
60229 |
2020 |
水东公寓(二期) |
1000 |
116576 |
93260 |
2020 |
城中公寓
南区 |
550 |
57643 |
46114 |
2020 |
小 计 |
8990 |
921301 |
737035 |
|
联城区块
|
金周农居新社区
LC02-A-30地块 |
708 |
82000 |
65600 |
2017 |
金周农居新社区
LC02-B-12地块 |
877 |
105300 |
84240 |
常白农居新社区
LC01-A-43地块 |
651 |
83900 |
67120 |
联城农居新社区
LC01-C-01地块 |
689 |
82700 |
66160 |
2019 |
联城农居新社区
LC01-B-30地块 |
472 |
56600 |
45280 |
小 计 |
3397 |
410500 |
328400 |
|
合 计 |
12389 |
1331801 |
1065435 |
|
2.丽水开发区安置房建设情况。
2017—2019年,丽水开发区共计可建成交付使用安置房建筑面积23.85万㎡,实际可安置面积15.1万㎡。
2020年之后竣工的安置房项目有富岭区块的采荷公寓(剩余6.5万平方米)及待建设的秀山公寓。
主城区2015年前的安置房存量需求为46.33万㎡,2019年底前建成交付使用的实际可安置面积32.96万㎡,2019年要完成2015年之前的安置存量需求,尚存在安置房源缺口13.37万㎡。丽水开发区2015年前未安置的公寓安置及产权调换1076户(约19.67万㎡),其中2017年可交付安置房4.6万平方米,2019年底前建成采荷公寓可解决剩余存量。
(三)三年去存量计划。
坚持去存量控增量的安置目标,一手抓可交付使用安置房的移交分配工作,一手抓安置房建设计划的落实和安置房源的筹措,用三年时间(2017—2019年)完成2015年前存量安置任务。
1.加快安置房移交分配和迁建工作。根据安置房建设进度,对2019年前交付使用的主城区可安置的32.96万㎡、丽水开发区的15.1万㎡的安置房项目,征收部门要第一时间组织选房,移交一个项目分配一个项目,确保安置房及时分配;丽水开发区做好富岭安置小区d-2区块、余庄前安置小区、张村-9地块、张村a12地块的迁建安置工作,消化1537户迁建安置。
2.逐步推行市场化安置方式。一方面加快市场化解决江滨区块安置遗留问题的解决。在2015年完成99户1.25万㎡、2016年完成37户3960㎡安置的基础上,2017年完成4.35万㎡安置,合计完成6万㎡安置。另一方面,适时在面上项目推行市场化安置模式。主城区,计划在2018—2019年用市场化方式安置8万㎡。通过自建房安置和市场化安置,预计2019年前安置46.96万㎡,完成2015年前主城区46.33万㎡存量安置任务。丽水开发区,2017—2018年通过回购房、市场化方式解决4.57万㎡的安置,力争在2018年底完成遗留的公寓安置或产权调换。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安置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安置工作组织领导,市征收研究指导中心为市区安置房建设的主管单位,丽水开发区管委会为丽水开发区安置房建设的主管单位。主管单位要做好安置房建设规划、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市本级、丽水开发区分别建立安置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协调解决安置房规划建设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形成加快安置工作合力。自2017年起,对新签订征收安置协议以实物安置的,安置房用地指标未落实的项目原则上不实施征收,避免出现新的超期未安置入住问题。
(二)探索加快安置新模式。一方面,市安居房公司要进一步细化2016—2020年公寓安置小区建设计划,同时探索将部分地块由现行的政府投资建设调整为土地出让、政府回购的模式,加快建设进度。另一方面,逐步加大货币化安置比例,对2017年以后新增的被征收户,鼓励和引导走货币化安置道路,力争近三年每年采用货币化安置5万㎡。
(三)提升安置房标准质量。市安居房公司和承担建设项目单位要更加注重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高设计质量,减少设计漏、缺等问题,提升材料档次,严格管理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提高安居房项目的房屋质量和住宅品质,避免发生安置小区品位和质量明显低于其他商住小区的情况。对老安置房遗留的需要整改的内容,市安居房公司要加快整改进度,满足分配需求。
(四)强化安置工作保障。市财政局牵头,多方筹措建设资金,优先筹措主城区2018—2019年用市场化方式安置8万㎡的资金;对接国开行、农发行棚户区贷款政策,做好联城等区块棚改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国开行、农发行棚户区贷款,满足货币化安置资金和安置房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细化前期工作要求,加快项目前期审批,市发改、规划、国土、建设、环保、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优化安置房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按节点并联同步推进审批,最大限度缩短审批时间,并按照各自职责加强项目后期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