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宁波市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5〕46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浙生态办发〔2015〕1号)要求,为切实强化我市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全面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确保2015年底前完成国务院、省政府部署下达的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宁波市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关定
副组长:何国强 市政府
褚孟形 市环保局
成 员:王光旭 市发改委
陈成海 市经信委
罗利达 市公安局
吴晓明 市国土资源局
瞿尔平 市环保局
袁朝晖 市规划局
王军海 市城管局
徐震宇 市农业局
胡焕剑 市商务委
朱德人 市市场监管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瞿尔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