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齐政办规〔2018〕10号
各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齐齐哈尔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2日
齐齐哈尔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改造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7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8〕2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我市化工产业发展实际,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规划产业布局,加强政策支持引导,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平稳有序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改造和转型升级,确保安全生产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通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改造,降低城镇人口密集区安全和环境风险,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促进我市化工产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市场运作,政策引导。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发挥政府引导和推动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提供政策支持,有效激发企业积极性,营造有利于加快推进改造工作的良好政策环境。
属地负责,协同配合。市政府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改造工作负总责,铁锋区政府、昂昂溪区政府具体负责,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机制。
(三)总体目标
到2019年底,我市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2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
二、重点任务
(一)有序组织实施搬迁改造。铁锋区政府、昂昂溪区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改造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下级部门分工负责。铁锋区政府、昂昂溪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改造项目审批进程,积极协助企业解决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降低改造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铁锋区政府、昂昂溪区政府要针对每个改造企业具体情况逐一分析,实行“一企一策一档”,按本实施方案要求时限,细化措施,周密部署,责任到人,确保按期完成改造工作。要督促指导就地改造企业制定技术改造措施,加快技术改造进度,确保达到预期效果,要落实好改造项目建设所需资金,要根据改造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项目实施前要向社会公示。(铁锋区政府、昂昂溪区政府具体负责,市工信委、安监局、环保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格搬迁改造安全环保管理。铁锋区政府、昂昂溪区政府要加强项目安全、环保等管理措施,严禁改造企业在原址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要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改造项目安全和环境影响评估,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及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确保项目建成投产后满足安全和环保要求,并强化投产后的安全、环保日常监督。要依法依规及时向就地改造企业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对存在安全、环保隐患的企业,要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防止突发安全、环境事故,对整改后安全、环保仍达不到法定条件的企业,要依法查处。对正在实施改造的企业,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企业改造期间不出现安全和环保问题。改造企业拆除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构筑物和防污染设施,要事先制定废弃危险化学品、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拆除活动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铁锋区政府、昂昂溪区政府具体负责,市安监局、环保局、工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要充分发挥国家和我省相关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引导作用,鼓励改造企业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对涉及高风险的化学品、工艺和装备实施替代和改造。积极推进智能制造,鼓励建设数字车间、智能工厂和智慧化工园区,以信息化、智能化应用提高安全和环保水平,实现安全绿色发展。(铁锋区政府、昂昂溪区政府具体负责,市工信委、安监局、发改委、环保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规范化工园区发展。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制定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发展总体规划,并依法开展环评工作,进一步完善集中供水、供热、供气、污水集中处理等基础设施和配套公用工程,为项目落地提供支撑条件,不断提升园区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规范发展水平。加强入园项目评估审查,支持鼓励类化工项目进入园区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环保制度,配备满足园区安全环保管理需要的人员。建立化工园区专职消防队,以保证化工企业的应急救援和消防安全。强化突发事件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建立园区应急救援总体预案及专项预案,并与当地人民政府应急救援预案相协调。(昂昂溪区政府具体负责,市工信委、商务局、安监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齐齐哈尔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改造工作推进小组(以下简称“市推进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改造工作。市推进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承担推进小组的日常工作。铁锋区政府、昂昂溪区政府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二)明确责任。市政府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改造工作负总责。铁锋区政府、昂昂溪区政府具体负责本地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改造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协调联系机制,抓紧完善配套政策,制定本地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改造具体实施方案,要明确目标任务、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及时间节点,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措施要求落到实处,按时保质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改造任务。市工信委、安监局、环保局等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督查问责。市推进小组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改造工作的监督检查、跟踪分析和通报。对未按要求时限完成改造任务的区政府相关责任人,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对未按要求时限完成改造任务的企业,依法责令停止生产、经营,限期整改;拒不执行的,依法由原发证机关吊销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铁锋区政府、昂昂溪区政府要适时委托第三方开展中期评估,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提出解决办法,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铁锋区政府、昂昂溪区政府要于每季度末将改造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推进小组,抄送市工信委、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