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市政办发〔2016〕9号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通化市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通化市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4月26日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化市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提升我市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加快城市化发展进程,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活动。为推动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建立城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全市经济工作和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绿色转型、全面振兴为主题,以实施“多城联创”为重点,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支撑,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全方位优化城市环境,努力实现城市建设管理跨越式发展。
(二)总体目标。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着力提升城市发展思路、城市承载能力、城市管理水平,推动我市城市建设实现大发展。扎实推进“六个一”发展布局、着力打造“七个通化”,以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东北东部地区中心城市和国际医药健康名城、吉林省绿色转型发展示范区为目标,坚持主城改造与新城区拓展并进,按照高品位、高定位、大手笔、大气魄的思路进行开发、建设和管理,使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市承载能力显著提高,城市居住条件大为改观,城市现代魅力不断显现,城市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实现城市面貌“每年一大步,三年大变样”的工作目标。
(三)基本原则。坚持依法治理与文明共建相结合,坚持规划先行与建管并重相结合,坚持改革创新与传承保护相结合,坚持统筹布局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坚持完善功能与宜居宜业相结合,坚持集约高效与安全便利相结合。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全面提升规划水平,科学指导和服务城乡建设。
1.围绕吉林省东南部大通道建设、通化市大健康产业发展和内陆港务区建设,加快城市总规调整,优化城市规划布局,2016年内实现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理念,科学确定城市发展方向、布局形态和用地结构,充分塑造和凸显我市山清水秀、宜居宜业、休闲养生的特色,形成既适应长远发展,又满足近期建设需要的规划体系,指导和服务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2.完成科技文化中心内2700平方米城市规划展馆布展工作,彰显城市建设发展特色和成绩,结束我市没有规划展馆的历史,2016年10月末前完成。(牵头单位:市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
(二)坚持高标准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承载能力。
3.棚户区改造工程。对省政府确定的城市规划区内205万平方米棚户区进行改造,改善居民居住环境,2016年改造67万平方米、8396套,并对吉林省东南部大通道建设和内陆港务区建设、扩大城市规划区域所产生的新棚户区进行改造。(牵头单位:市城建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用事业局、市规划局、通化信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和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4.城市道路畅通工程。加快推进城市道路桥梁新建及升级改造,实施官道岭大街建设,2016年10月30日前完成红旗桥东侧立交及拓宽改造、通化大街竣工通车、升级改造市区30条破损严重道路和断头路。在全省率先向国家申请智能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3年内投资10.5亿元,在东昌区、二道江区和通化医药高新区规划建设11个智能立体停车场。推进实施公交停靠站点、公交首末站、出租车乘降点建设。科学设置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临时停车场地,2016年市区停车泊位增至20000个。进一步完善市区街路行车信号系统建设。解决市区车流快速增长和道路拥堵问题。(牵头单位:市城建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通化信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
5.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通过地下管网改造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解决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历史欠账较多、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实施热源改造工程,增加供热保障能力;对新建小区配套建设供热管网和换热站。推进第二净水厂、市区备用水源建设及城市取水口上移工程;更新改造供水管网。加快推进天然气置换工程,2016年完成天然气母站建设;改造和配套建设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市区污水、排水管网,改造扩建强排泵站;推进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工程,2016年12月末前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9%。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2016年新建10.1公里、续建6.5公里,到2020年完成81公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任务。加强生态建设,涵养水源,增强城市抗旱防涝能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积极推进试点,争取国家级试点城市。(牵头单位:市城建局、市公用事业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规划局、通化信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化供电公司、中国联通公司通化分公司等相关单位)
6.城市景观打造工程。结合佟佳江沿江景观带升级改造、三期平湖改造、城市亮化节能升级改造,对城市建筑风貌进行重新设计、改造,提升城市景观。(牵头单位:市城建局,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市规划局等相关单位)
7.市政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对影响城市形象、破损严重的人行步道、路灯、环卫等市政设施进行维修、维护和升级改造。2016年新建水冲公厕22座,方便市民如厕。(牵头单位:市城建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局、通化信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
8.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为市民创造健身休闲空间。2016年10月1日前,完成2.8万平方米的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城建局、市文广新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通化信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
9.投资4.2亿元,在二道江区规划建设日处理8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16年底前完成设备调试和试运行工作。(牵头单位:市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和二道江区政府)
10.城市绿化工程。启动实施龙岗山城市生态休闲公园、佟佳江湿地公园、自安山城遗址公园建设;对市区原有公园进行升级改造。实施市区行道树新植、补植和园艺小品建设。按照“垂直绿化、破硬建绿、拆墙建绿”的要求,对单位庭院实施绿化,提升绿化档次。结合小区环境综合整治,老旧居住区绿地率达到25%指标要求。新建小区严格执行“绿色图章”制度,确保达到30%绿地率。结合智能立体停车场建设,完成绿荫停车场建设任务。提升浑江水岸绿化质量。抓好乡道、村道的绿化提质工作。确保完成“自创建以来,平均每年完成新造林面积占市域面积的0.5%以上”的指标任务。通过综合施措,确保2016年底前,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的指标任务。(牵头单位:市城建局、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公用事业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等相关单位)
(三)坚持高层次创新管理,促进城市持续健康发展。
11.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结合智慧城市监督指挥中心信息平台建设,综合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视频一体化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信息采集、下单处置、结果反馈、考评机制“四位一体”工作模式,构建数据化城市管理格局,接纳公众参与城市管理,提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效能。各相关部门按照智慧城市平台技术标准,加快推进本系统管理平台建设,并尽快完成与智慧城市平台的互联对接。(牵头单位:市规划局,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市公安局、市工业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城建局、市公用事业局、通化市联通公司等相关单位)
12.建立以市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和区级政府、各基层单位、基层一线工作人员为主体的城市管理四级网格,推进实施城市网格化管理模式。在东昌区、二道江区、通化医药高新区设置130个网格单元,落实区段化包保管理责任。(责任单位: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13.集中开展依法打击违章建筑专项行动,严格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牵头单位:市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建局等相关单位和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14.严厉查处损毁路标、指示牌、路灯等公用设施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城建局、市公用事业局)
15.集中开展马路市场、占道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城建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相关单位)
16.强化交通整治。进一步完善交通网络、健全交通设施、优化交通组织,推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加大对车辆及行人闯红灯、违章停车、违反禁令标志等八类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加大违停路段管控力度,加大易堵施工路段(口)秩序管理,提高路面管事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7.加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加快市民卡项目建设,开展停车收费卡、公交卡等管理系统、读卡器具的标准化改造,实现多卡合一、一卡多用。加强交通指挥调度、信息采集、信号控制、违法监控、交通诱导、停车诱导等功能的集成应用,形成较为完善的一体化监控网络体系,提升城市交通科学管理、精细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提升市民文明通行意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问题。(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
18.大力开展精品街区创建工程。在全市范围内选定重点区块和路段实施整治工作,规范广告设置、统一牌匾规格、严查店面违规装饰装修,强化“门前五包”,力争创建一批“环境卫生整洁、街容街貌靓丽”的精品街区。(牵头单位:市城建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局)
19.规范加强物业管理。建立健全小区物业管理体系。新建小区由开发企业成立物业企业实施管理;老旧小区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或社区组织、居民自治的模式实施物业管理,有效整治小区内脏、乱、差等无序管理现象。到2020年全市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市公用事业局,配合单位: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20.持续深入开展“蓝天行动”联合执法活动,抓好油烟噪声污染、道路扬尘污染、汽车尾气超标排放、工业企业排放污染治理工作,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扎实开展好春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继续推进城市周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解决生活垃圾及污水、畜禽粪便污染、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及农村饮用水源保护问题。着力打造环境监管体系、环境安全防范体系、资源环境法规体系、生态文化体系,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提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建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农委、市水利局等相关单位和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21.提升机械化保洁水平,及时清理街路垃圾,达到市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进一步提升冬季清雪机械化作业水平,快速清除道路积雪,保障道路安全畅通。严格实施建筑垃圾密闭式运输,强化在建工地文明施工监管,建立落实道路冲洗保洁机制,加大对违规处置运输建筑垃圾行为的执法力度。(牵头单位:市城建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22.严格建筑资质管理和市场准入制度,营造运行规范、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严格规范招投标行为,确保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强化工程质量源头治理,加强工程质量监管,落实责任主体,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推动建造方式创新,实施标准化建设,采用钢结构等现代建筑模式,推广装配式建筑方式。(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23.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严格实行房屋预售许可证制度和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制度,确保开发项目工程质量和购房者利益不受侵害。全面排查市区危房(危楼),依法评定级别,快速实施改造。(牵头单位:市公用事业局,配合单位:市城建局、市规划局)
24.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大对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的监管力度,狠抓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隐患排查,避免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市安监局,配合单位:市城建局、市工业信息化局等相关单位和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25.建立完善房屋土地征收补偿法规体系,理顺管理体制,健全保障制度,规范拆迁行为。(牵头单位:市城建局,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法制办和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26.进一步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政策,研究制定鼓励农民工进城购房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市公用事业局,配合单位:市城建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
27.加强公共应急管理,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应急演练,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牵头单位:市应急办,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城建局等相关单位和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28.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深入推进“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餐桌、节俭养德”主题实践活动,大力提升市民素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建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通化广播电视台等相关单位和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相关副市长、秘书长任副组长,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相关部门和区级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对所承担的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安排专人加强督导、调度、协调,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增强市民群众爱护市容环境,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形成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牵头责任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形成合力。市政府定期召开会议,专题调度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形成部门履责、纵向联动、横向互动、全员行动的工作局面,切实提升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水平。
(四)加强检查,严格考评。市政府把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人员对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附件:通化市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通化市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
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乔 恒 市长
副组长:赵正军 市委常委、副市长
曹 武 副市长
王国昌 副市长
孙景龙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郑文敏 市委常委、副市长
曲延健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田文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邢本信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柳 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晓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智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耿春峰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清满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梁国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庄亚男 市教育局局长
王积平 市科技局局长
刘永福 市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陈丽华 市监察局局长
王 平 市财政局局长
丁 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曹岩峰 市环保局局长
赵 禹 市城建局局长
徐孝君 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洪学海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云玉 市水利局局长
张成太 市农委主任
李春甫 市商务局局长
蒋 杰 市文广新局党委书记
杨秀敏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张金山 市林业局局长
包铁锋 市工商局局长
于连才 市安监局局长
鄂义明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李忠辉 市旅游局局长
曹慧峰 市法制办主任
张 义 市人防办主任
李 涛 市规划局局长
陈宝金 通化广播电视台台长
许福明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王云鹏 市公安局副局长
尤传进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刘兆清 市应急办副主任
宋 强 东昌区代区长
于大军 二道江区区长
张会斌 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继强 通化信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自亭 通化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裴洪利 中国联通公司通化市分公司总经理
邢红宇 中国电信公司通化分公司总经理
祝 光 中国移动公司通化市分公司总经理
李大勇 通化供电公司总经理
周大山 二道江发电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