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近期,省委、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将移民搬迁工作交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负责。按此安排,省国土资源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开展移民搬迁调查摸底的函(陕国土资函〔2016〕81号),要求在原扶贫移民搬迁建档立卡户以外,对需要搬迁的避灾、生态、其他非建档立卡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同时要求做好《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修改完善,以及市县级移民(脱贫)搬迁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为了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移民搬迁情况调查摸底和统计上报工作
(一)填报原已上报的脱贫移民搬迁户(建档立卡户)情况。由市扶贫局负责按照原来已经上报的数据,认真填报《“十二五”陕北、关中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1),确保数据准确,前后一致,为科学编制全市移民搬迁规划奠定基础。
(二)调查摸底非建档立卡搬迁对象和范围。一是避灾移民搬迁对象。包括生活在地质灾害隐患点、采煤塌陷区和山洪灾害频发、工程措施难以达到有效防灾、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地区,需要避险搬迁的农民。二是生态移民搬迁对象。包括生活在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中的核心区和缓冲区、生态环境脆弱区等生态保护红线内,人地矛盾突出,对生态环境影响较严重,需要搬迁的农民。三是其他移民搬迁对象。包括生活在国家和省级公路、铁路、水利等重点工程征迁范围,以及因城镇化、镇村改革涉及的新农村、美丽乡村、文化旅游名镇建设等需要搬迁的农民。在调查摸底工作中,各县区对原来掌握的大型水利库坝保护区需要搬迁户、农村危窑危房需搬迁户等情况,要准确掌握,认真核定,切实把真正需要搬迁的住户纳入搬迁范围。
(三)调查摸底工作要求。调查摸底是做好移民搬迁工作的基础,是实现精准搬迁的要求,是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各级各有关部门具体工作中务必把好“五关”,即群众申请关、入户调查关、民主评议关、公示监督关、确认审核关,并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坚持标准。本次调查摸底重点要摸清避灾和生态移民搬迁户,各县区要对照各类搬迁对象的范围、标准和条件,严格审核,对同时符合避灾、生态搬迁条件的农户,按照避灾优先的原则确定搬迁类型,不得将不符合标准的对象纳入,不得将合格对象漏报,不得将同一户作为不同搬迁类型重复统计,切实做到一户不多、一户不少、一户不混。二是要严格程序。要采取召开村民大会、个别讲解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移民搬迁的目的、意义和政策,消除搬迁群众思想顾虑。要采取户申请、组评议的办法,严格按照村初审、公示,镇复审、公示,县区审定、公示的“三审三公示”要求,确保搬迁对象准确。三是要摸清情况。要选派得力干部,逐村入户调查,摸清搬迁对象的家庭基本情况、收入状况、搬迁意愿,填写好《陕西省非建档立卡移民搬迁对象入户调查表》(一式三份,县、镇、村各存一份)。调查干部要与搬迁户合影,收集搬迁户在旧房前的合影照和家庭生活照。同时,要将这些资料和照片统一收集到乡镇政府存档,做到一户一张表格、一组照片、一个搬迁方案、一套帮扶措施。四是要明确责任。各调查摸底干部必须亲自到户宣传摸底,填写收集资料,实行“谁调查、谁签字、谁照相、谁担责”制度;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人要牵头抓总、分工负责,对重点户进行逐户调研,核实情况。各县区发改、国土、住建、水利、环保等部门要对搬迁对象分类审核,准确认定,把关签字,夯实责任。五是要按时报送。此次调查结果附件1要在5月25日前报送市国土资源局;附件2(入户调查表)由县移民搬迁工作机构备存;附件3在6月8日前报送报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资源局会同市扶贫、发改、水务、住建、环保等部门共同审核后,提请市政府审定,6月10日前报省国土资源厅。
二、修改完善《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
省国土资源厅印发了《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市国土局已转发各县区国土局,请各县区根据当地移民搬迁的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于5月24日前报市国土局,5月25日前报省国土资源厅。
三、组织编制市县级移民搬迁总体规划
按照中、省要求,市县区都要尽快编制移民(脱贫)搬迁总体规划。市级移民(脱贫)搬迁规划由市国土局牵头负责,市扶贫、发改、住建、规划、水务、环保、农业等相关部门配合,从即日起组织编制工作。编制移民搬迁总体规划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要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即县级草案报市上,市级报省上,省上统筹考虑、综合平衡,科学编制全省总体规划;然后再自上而下形成省市县三级规划正式文本。二是要做到横向联通。即移民搬迁规划要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互融合,要与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等相互衔接,要与交通道路、基础教育、水利工程、通信网络、电力供应、产业发展等各类行业规划相互配套,确保规划易操作、能落实、可持续。各单位在确定本行业本部门“十三五”专项规划时,要把各类项目优先安排到移民搬迁社区进行配套。三是要迅速高效。移民(脱贫)搬迁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工作部门尽快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按期完成编制任务。市级规划于6月8日前报市政府审定,6月10日前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各县区也要同时展开规划编制工作,务必于6月6日前报市国土局,市国土局要及时汇总上报市政府审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各县区及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要按照“省负总责,部门配合、市级统筹、县抓实施”的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尽快理顺各方关系,切实做好当前工作,做到长远目标和当前任务结合,不耽误当年任务,不影响扶贫目标的实现。各级财政、国土、住建、规划、扶贫、发改、水务、教育、卫生、环保、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要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县区和部门单位有关负责人员,坚决问责,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理顺机制,健全机构。按照省上要求,各县区要参照省上的体制,建立健全本级移民搬迁工作机构,尽快理顺移民搬迁工作机构和职能,力争在5月底前统一划归同级国土资源部门管理,确保上下对应、高效运行、顺畅推进。
(三)精心组织,全面推进。扶贫攻坚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在统筹做好调查摸底和规划编制工作的同时,抓住当前施工的黄金季节,同步推进移民搬迁项目,做到摸底调查规划编制与项目实施相互穿插、协调推进。
联系人:市国土资源局 曹林鹏;电话:0911-2387620;传真:0911-2384200;邮箱:3268119191@qq.com。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十二五”陕北、关中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完成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2:陕西省非建档立卡移民搬迁对象入户调查表.doc
附件3:陕西省2016-2020年度非建档立卡移民搬迁对象摸底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