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要求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省政府决定对我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调整。新的《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不含被征地群众社会保障费用)由省国土资源厅印发,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被征地群众社会保障费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调整并公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其中,经济林补偿标准由省林业厅调整并公布。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7日
区片编号 |
征地补偿安置费 |
社保费用 |
区片范围描述 |
元/亩 |
万元/公顷 |
乡镇名称 |
行政村 |
4101000101 |
225000 |
337.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建成区 |
西三环以东、中州大道以西、北三环以南及南三环以北围合的建成区区域内 |
刘寨街道办事处 |
兴隆铺村、张砦村、刘砦村、小杜庄村 |
长兴路街道办事处 |
王砦村 |
西流湖街道办事处 |
柿园村 |
航海西路街道办事处 |
闫垌村、后河卢村 |
秦岭路办事处 |
南陈伍寨 |
汝河路街道办事处 |
李江沟 |
嵩山路办事处 |
黄岗寺社区 |
人和路办事处 |
王胡砦社区 |
长江路办事处 |
孙八砦社区、高砦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