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口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2017〕1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黄泛区农场,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周口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12月5日
周口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打赢农村公路脱贫攻坚战,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和《河南省交通运输脱贫专项方案》(豫政办〔2016〕1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组织开展以“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为主题的“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农村公路发展的要求和我省农村公路发展方针,紧紧围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建养并重、管养结合、统筹协调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加大财政投入,推进农村公路快速发展,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以满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交通运输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不断提高农村公路发展质量、通畅水平和服务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活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实现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明显提升;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养护得到全面加强,真正做到有路必养;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型城镇化要求。
(二)具体目标
1.全面建设好农村公路。“十三五”期间,全市计划完成农村公路脱贫攻坚建设投资50亿元,建设农村公路约5000公里;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约2000公里。所有行政村通硬化路,通畅率100%;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所有乡镇通三级公路、85%以上的乡镇通二级及以上公路。乡道及以上等级公路和通客车、通校车的村道,安全隐患路段基本消除;县乡道现有危桥和村道上的大中危桥基本消除。切实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加强行业监管,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新改建农村公路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93%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2.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继续完善乡镇及建制村农村公路管理和议事机构,落实必要的管养人员,养护路线全部实行承包责任制,实现经常性养护。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要求,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力度,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犯。完善农村公路保护设施,防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损坏农村公路,保护农村公路建设成果。到2020年,农村公路管理法规基本健全,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基本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积极推进“美丽乡村路”建设工程,大力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加强绿化美化,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和非公路标志。路面常年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到2020年,农村公路基本实现“路宅分家、路田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3.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按照 “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县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县级人民政府将养护生产经费、养护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基本支出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养护资金及时、稳定、足额到位,养护工作机制更加有效灵活,目标考评及奖惩体系更加完善,实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的目标。对于农村公路大中修项目,推行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专业化养护队伍承担;对于日常养护,推行沿线群众分段承包的养护模式。到2020年,全市所有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农村公路路网中中等路以上的比例不低于75%,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
4.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的总体思路,加快完善农村公路运输服务网络。建立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加快淘汰老旧农村客运车辆,全面提升客车性能。巩固好建制村通客车的既有成果,通客车的建制村2公里范围内要建设农村客运站点,选址要因地制宜,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农村客运站点应与新改建农村公路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有条件的地区在乡镇范围内开通镇村公交。到2020年,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AAA级(含)以上的县(市、区)超过60%。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站场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模式,推广货运班线、客运班车代运邮件等农村物流组织模式,大力发展适用于农村物流的厢式、冷藏等专业化车型。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
三、保障措施
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是“十三五”期间全市农村公路工作的核心任务。各县(市、区)政府作为农村公路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切实将各项任务和目标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副组长,各县(市、区)分管副县(市、区)长和市直有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相关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以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符合本县(市、区)实际的实施方案,把此项活动作为“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长期工作来抓,认真组织、狠抓落实。
(二)夯实工作任务。为创造“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开展的良好环境,市政府将与各县(市、区)签订目标责任书,把此项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年度工作目标,建立工作台账,科学合理确定节点工作计划,做到统筹兼顾、相互衔接、强化责任、全面推进,确保顺利完成“四好农村路”建设和交通运输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让群众看到实效,得到实惠。
(三)加强资金保障。抢抓机遇,切实作好建管护运的资金筹集工作。一是根据农村公路脱贫攻坚工程建设需要,充分发挥上级补助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各县(市、区)除使用好上级补助资金外,要足额安排资金用于建设配套。二是按照《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相关规定,各县(市、区)要按不低于当年本级财政公共预算收入1.5%的比例,将农村公路养护生产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按季度拨付到位。同时,县(市、区)政府应将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基本支出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乡镇政府应筹措一定的资金用于村道的日常养护。三是建立政府投资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农村公路建管护运的资金筹措工作,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资金保障。
(四)开展示范创建。为有力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突出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市开展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活动,活动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创建活动的初验工作,经初验合格的单位,报省交通运输厅验收。对达到创建标准通过省交通运输厅验收的单位,市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各县(市、区)要在开展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各县(市、区)要抢抓此次农村公路发展机遇,按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和“经验突出,可推广、可复制”的原则,打造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坚定不移将创建工作持续推向深入。
(五)强化督查考核。要通过建立“县(市、区)每季度一检查、市级半年一考评”的工作考评制度,加强对工作落实的监督检查。市级考评工作每半年组织一次(考评细则另发),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评,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进度、资金到位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考评结果每半年一通报,年终进行总结表彰。
(六)严格落实奖惩。根据对县(市、区)年终考评结果,市政府将对先进县(市、区)进行通报表彰,并对年度综合考评排名前三名的县(市、区)有关人员分别给予个人记二等功、三等功和通令嘉奖。市财政列出专项资金,对按时完成、通过验收的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给予以奖代补。对验收达标的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除上级奖补资金外,再给予适当农村公路养护经费补助。对当年农村公路养护经费未足额到位、脱贫攻坚建设任务未完成、项目出现严重安全质量问题的县(市、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年终考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不合格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要向市政府说明情况,并核减该县(市、区)下年度交通项目建设计划。对脱贫攻坚工程建设进度严重滞后、出现严重质量安全责任事故、道路失养严重的县(市、区)及乡镇,将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