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关于调整市集体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集体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市集体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江 娅(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许鹏林(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王 宏(市住建委主任)
王洪祥(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同良(市监察局局长)
凌建东(市民政局局长)
刘军波(市司法局局长)
王莉敏(市财政局局长)
韩清华(市国土局局长)
姜晓天(市农委主任)
单顶山(市规划局局长)
马玉宏(市法制办主任)
闻 音(市物价局局长)
周刚民(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乔桂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袁 政(龙子湖区政府区长)
高 尚(蚌山区政府区长)
王庆国(禹会区政府区长)
洪 斌(淮上区政府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王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