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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充分发挥集体林业在增绿增效、实施精准脱贫、推动全市现代林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8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3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
(一)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市集体林业产权保护更加有力,承包权更加稳定,经营权更加灵活,林权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开展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继续完善确权发证,建立林权抵押贷款与担保收储机制;积极培育壮大林业经营主体,推进集体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健全林权交易和林权融资市场体系,激发林业创新发展活力,加快实现森林增绿增效、林业经济活力日益增强、农民林业收入显著增加的目标。
二、稳定集体林地承包关系
(二)更加有力保护集体林权。进一步明晰产权,已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权属证书要发放到户,由农户持有。逐步建立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运行机制,不断健全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集体林权制度,形成集体林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经营的格局。依法保障林权权利人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禁止或限制林权权利人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三)开展集体股权改革。结合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全面清产核资基础上,积极推进集体林股权改革,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要依法将股权量化到户,股权证发放到户,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积极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试点,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长期分享集体林权资产等收益。根据农民意愿,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农户以承包林地、资金、技术、劳力等合作或入股入社入企,发展林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集体林股权量化到户改革。
三、放活集体林经营
(四)进一步放活集体商品林经营权。优化林地资源配置,完善公益林、商品林分类经营管理制度。科学经营公益林,实行公益林分级经营管理,推动公益林资产化经营,探索公益林采取合资、合作等方式流转。进一步放活商品林经营,鼓励经营者按批准的森林经营方案实施森林采伐,大力推进以择伐、渐伐方式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
(五)引导集体林流转聚合。引导农户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创新经营和流转方式,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联合、合作,促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工商资本投资林业,依法经营利用林地林木。以蚌埠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为依托,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市县联网、服务高效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提供林权交易线上线下服务。
(六)培育壮大新兴集体林业经营主体。促进林业要素有序流动和有机组合,兴办家庭林场和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鼓励组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现代林业产业化联合体等参与市场竞争,培育壮大林业经营主体。开展争创省级和市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林业专业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林场活动。到2020年,全市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省级示范合作社和省级示范家庭林场分别达到50个,全市市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级示范合作社和市级示范家庭林场分别达到50个。
(七)加快推进六大林业特色产业发展。优先发展绿色富民产业,以生产绿色生态林产品为导向,尽快让林业产业活起来、富起来、强起来。支持速生丰产林、苗木花卉、经济林、林果深加工、林下经济、森林生态旅游等规范化生产基地建设,到2020年,创建生态、产业和综合等不同类型的现代林业示范区2个。着力打造三汊河—北淝河—钓鱼台湖5万亩森林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带,发展森林旅游休闲康养等绿色新兴产业,推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林业生态和产业扶贫的作用,提高林业扶贫攻坚能力,带动农户从涉林经营中受益。建立健全龙头企业联林带户机制,为农户提供林地林木代管、统一经营作业、订单林业等专业化服务。加快林产品精深加工,实施品牌战略。着力打造“四群两圈一区”(“四群”是固镇县、五河县四个木材加工产业群;“两圈”是怀远县和固镇县两个果品加工利用中心产业圈;“一区”是五河县朱顶镇生物能源林加工产业区)的林业产业发展格局。到2020年,全市年林业总产值达80亿元,比2016年的50亿元增加30亿元。
四、加强集体林权流转监管与服务
(八)打造互联互通的集体林权流转平台。要依托蚌埠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适时发布林权流转交易信息,提供林权流转交易确认服务,加强林权流转事中事后监管,并纳入信用记录。推广使用林权流转示范文本,开展林权流转合同网签试点,完善合同档案管理。流转合同应明确规定当事人造林育林、保护管理、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责任。要搭建全市互联互通的林权流转市场监管服务网络,完成市区和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4个县级林权管理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将服务功能向乡镇、村延伸,建立村级信息员制度和基层林权服务全程代理制,形成县、乡、村三级林权管理服务网络。
(九)积极拓宽林权抵押融资渠道。建立健全林权抵质押贷款制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先安排信贷资金投放,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推进林权抵押“一卡通”贷款试点,推广“林权抵押+林权收储+森林保险”贷款模式和“企业申请、部门推荐、银行审批”运行机制。探索开展林业经营收益权和公益林补偿收益权市场化质押担保贷款。完善林业贷款贴息政策,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充分发挥政策性保险融资服务功能,继续开展保单质押及林权抵押贷款直贷试点,探索林权权能实现的多种形式。引导和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加强评估收费监管。
(十)提升林业整体服务水平和能力。加快林业部门职能转变,强化公共服务,提升林权管理服务机构能力和服务水平。发挥基层林业站、林业专业服务队伍和市场化服务组织的作用,将林业规划设计、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市场信息、技术培训等服务事项交由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研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统防统治、森林统一管护等生产性服务。对包括整地造林、抚育等关键环节在内的林业机械购置进行补贴。积极发展林业电子商务,健全林产品交易市场服务体系。
(十一)建立健全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各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下同)要加强对农村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的指导,制定纠纷调解仲裁人员培训计划,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妥善处理各类承包、流转纠纷,做好重大纠纷案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因国家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需要,对已承包的森林、林木实行限制经营、协议停伐的,可采取市场化方式对林权权利人给予合理补偿。
五、落实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并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形成支持集体林业改革发展的合力;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和服务改革。
(十三)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各种社会主体投资集体林业,多渠道筹集资金投入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广泛调动农民和社会力量发展林业,引导工商资本、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资特色经果林、花卉、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休闲康养等特色新兴产业发展。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加强引导与合作,在林业重大生态工程、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林业保护设施建设、湿地保护及利用等重点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完善林权抵押贷款贴息政策,吸引更多社会经营主体参与林业建设。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
 
 
2017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时限要求
1 加强林权权益保护。对采取联户发证的集体林地,做好联户发证的拆分工作。确实不易拆分的,要将林权份额量化到户。 市国土局 市农林委
各县、区政府
2019年
2 开展股份合作经营。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将股权量化到户,股权证发放到户,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扩大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试点。 市农林委 市国土局
市财政局
各县、区政府
2020年
3 落实林业分类经营制度。实行公益林分级经营管理,推动公益林资产化经营,进一步放活商品林经营。 市农林委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
各县、区政府
2018年
4 引导集体林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和引导农户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促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市县联网、服务高效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市农林委 市公共资源局
各县、区政府
2019年
5 培育壮大林业经营主体。兴办家庭林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支持各类林业经营主体参与林业开发建设,创建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家庭林场活动。 市农林委 市财政局 2020年
6 加快林业特色产业发展。支持林下经济、特色经果林、速生丰产林和花卉等规范化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休闲康养等绿色新兴产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林业生态和产业扶贫的作用,提高林业扶贫攻坚能力,着力打造“四群两圈两区”的林业产业发展格局。 市农林委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文广新局
(市旅游局)
市经信委
各县、区政府
2020年
7 加强林权流转监管。完成县级林权管理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任务,提供林权流转交易确认服务,加强林权流转事中事后监管,并纳入信用记录。 市农林委 各县、区政府
市工商质监局
市档案局
2018年
8 推进林权融资服务。健全林权抵质押贷款制度,开展林权抵押一卡通贷款试点。探索开展林业经营收益权和公益林补偿收益权市场化质押担保贷款,完善林业贷款贴息政策,引导和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市金融办 市财政局
市国土局
市农林委
2020年
9 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林权管理服务机构能力和服务水平,发挥基层林业站、林业专业服务队伍和市场化服务组织的作用,对整地造林、抚育等林业机械购置进行补贴,健全林产品交易市场服务体系。 市农林委 市发改委 2020年
10 建立健全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县(区)政府要加强对农村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的指导,制定纠纷调解仲裁人员培训计划,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妥善处理各类承包、流转纠纷,做好重大纠纷案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各县、区政府 市农林委 持续推进
11 加强组织领导。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各有关部门形成支持集体林业改革发展的合力,要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和督查。 市目标考核办 市农林委
各县、区政府
持续推进
12 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各种社会主体投资集体林业,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加强引导与合作。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
市金融办
市农林委
各县、区政府
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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