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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和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驻鹤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鹤岗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和土地储备计划》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 鹤岗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和土地储备计划 一、编制供应和储备计划的目的、意义和依据 (一)目的。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为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 发展新常态, 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确保土地市场健 康发展、有序运行,更好地利用土地闸门参与国民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 (二)意义。编制实施切实可行的供地和储备计划,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土地 市场调控作 用,实现资源管理与宏观调控并重。根据国家关于房地产去库存相关指导意见的要求,调整 和控制住房供地结构和时序,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和产业发展用地需求,促进城市创新转型 。 (三)依据。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 〉(试行) 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 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 〔2007〕277号)、《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号)、 《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6〕4号)和《鹤岗市2017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等文件要求,依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和年度计划、住房建设规划与计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建设用地使用标准及年度用地需 求等情况,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国家供地政策和产业政策规定,围绕“去产能、 去库存、去 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合理安排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根据鹤岗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城市 发展规划,将全市国有建设用地按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方式和时序科学调控,优先保障 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保障性住房用地,提高产业项目供地能力,加强政府在土地储备中主导 作用,促进城市创新转型建设。 (二)基本原则。 1.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2.供需平衡原则。 3.有保有压原则。 4.总量控制原则。 5.规划先行原则。 6.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原则。 三、供地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鹤岗市2017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 183公顷以 内,所有新增建设用地全部纳入供地计划,列入去年供地计划的可继续实施供地。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包括商 服用地30公 顷、工矿仓储20公顷、住宅用地100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10公顷,商品房用地90公 顷)、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15公顷、养老服务设施用地10公顷、交通水利用地8公 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1.住宅用地以保障房为主,按照“十三五”时期全面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要求,统筹兼 顾棚户区改造和房地产市场发展,根据关于消化商品住房存量较大、用于安置回迁户及实施 货币化安置优惠措施的相关要求,缩小房地产项目土地供应比例,保障房用地应保尽保。 2.工业用地主要集中在工业省级园区及产业聚集区范围内。省级园区用地项目以办理农 用地转用和征收的新增建设用地为主体;产业聚集区主要是以利用采煤沉陷区土地为主体, 重点以南山、兴山、兴安的沉陷区的工业用地为主。 3.商服用地以商服零售业为主体,主要包括城市商业综合体、零售服务产业链和物流项 目用地。 四、储备计划指标 (一)储备土地总量。2017年度我市新增实物储备土地总量控制在30公顷内 。 (二)储备土地的来源。2017年度我市储备土地总量中,预计通过收回收购 纳入储备的土地30公顷。 (三)本年度储备土地的预期用途。上述储备土地预期用途为工矿仓储用途 土地8公顷,公共设施和公园绿地用途土地22公顷。 五、储备资金年度预算 2017年度我市土地储备专项资金预算为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付。年度融资规模 为0。 六、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市政府土地收购储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协同作战共同推进土地收购 储备工作。 (二)政府财政的强力支持。在保证财政土地收储专项资金投入基础上,按照财政部门 批准的其他资金解决收储资金不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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