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加强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为贯彻落实全国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我市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将棚改与去库存相结合,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日前,我市对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根据改造计划,中心城市将重点围绕 “十三五”城市建设规划提出的西北片区、西南片区、旧城区、北石店棚户区四个重点改造区;新批城中村改造项目,原则上采取政府主导模式进行改造,鼓励和支持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改制成立股份制公司承接城中村改造任务。预计2018年前完成棚户区改造,2020年前完成建成区范围内的城中村改造,2018-2020年全市完成改造包括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住房21798户(套)。
改造过程中,“十三五”期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到的成片拆迁,要先期启动改造工作。切实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以及项目前期手续等工作,建立审批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认真落实棚户区改造土地供应、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加强对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和专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严禁挪用挤占专项资金。要加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质量管理的政策规定,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合法合规、质优惠民。
附:《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