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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

辽源市开展“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全市继续开展“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现将《全市继续开展“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全市继续开展“城市建设管理年”

  活 动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九次全体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水平,加快城市化发展进程,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2011年在全市继续开展“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城市转型为主线,以继续实施“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为载体,通过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城市承载大发展、快发展的能力;通过实施“两化三整治”,打造“五型城市”,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和城市面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辽源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工作重创新。

  树立打造精品的理念,在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标准、档次品位上寻求突破;树立精细化城市管理理念,力求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城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树立经营城市理念,在投融资体制上寻求创新;树立以人为本的城市管理理念,营造“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整治抓重点。

  深入实施“两化三整治”,全力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活动。整合公用系统内部管理资源,实行网格化管理,合力打造管理示范街、饮食特色街、绿化精品街。一是打造管理示范街。选择人民大街、西宁大路、东吉大路、辽河大路东段(农业银行辽源市分行至福民桥)、仙城大街、福镇大路(斜拉桥至福民街路口)、龙山大街、福民街、向阳路(福镇大路加油站路口至连阳路转盘)、一环路等10条重点街路和人民广场、东方广场、站前广场、东辽河景观带等4个重点区域,通过开展综合整治和专项战役等一系列活动,合力打造城市管理核心区、示范街,并以此为样板,带动各项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管理核心区和各示范街要达到环卫保洁全面提标、市容市貌立体化管理、园林绿化品位提升、市政设施完好、交通安全顺畅的标准。二是打造饮食特色街。选择福寿路发展烧烤、狗肉、酱骨头、吉菜等全国各种特色小吃,把这条街打造成环境整洁、食品安全、特色鲜明、昼夜经营的饮食特色一条街。三是打造绿化精品街。按照街路特点,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栽植,精心管护,把福民街等路段打造成绿化精品街。

  (三)管理上水平。

  以减少管理盲点,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切实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整合城市管理网络资源,打造城管、环卫、园林、市政、供热、交通等为一体的智能化监控系统和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整合城市管理人力资源,建立城市管理执法和治安联防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格局。

  (四)城市升品位。

  按照“生态、文明、和谐、精致”的城市特色定位要求,坚持“建设城市与经营城市并举、完善城市功能与突出城市特色并举”的原则,实现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高品位转型,彰显山水林城新特色,打造生态宜居城市。

  三、具体任务

  (一)加快城市建设,增强城市承载功能。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切实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一是科学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着眼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加快推进城市转型,进一步打造长春卫星城,建立“长辽一小时经济·生活圈”。在城市规划上坚持南开北拓、西进东扩,统筹推进中心城区提升、北部新城打造、辽白经济带建设、寿山东部新区培育等重大工程,构建“一轴、一带、一中心、多组团”城市体系。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努力把我市规划建设成为以优势产业为支撑,山水林城四位一体,经济发展、环境优美、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生态宜居城市。重点完成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南部新城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北部新城总体规划和原北部新城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大三环区域规划、东孟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辽源经济开发区新区控制性规划、辽河北岸规划以及彩龙国际商贸城、香港恒大等引资项目规划。同时,扩大城区内旧预制板楼改造和新建高层建筑试点工作范围。二是严格规范规划审批程序。调整规划审批和验收内容,将亮化、绿化和配套设施建设(包括物业办公用房、地下停车场、垃圾压缩车、公厕、自行车棚等)纳入规划审批和验收程序。加大违法建筑查处力度,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抓好惠民工程建设。全力实施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年计划拆迁棚户区40万平方米,开工建设回迁住宅100万平方米,其中棚户区改造50万平方米,灾后重建50万平方米。通过棚改解决城市廉租住房7.091万平方米,在棚户区配建城市廉租住房1万平方米。全年计划向1.9万户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做好廉租房实物配租工作。四是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贯通市区一环路,建设矿北大街、仙城西路和新兴北路中段,拓宽东吉大路,实施友谊大路等破损道路维修,抓好向阳桥、福寿路东段等路桥续建工程建设,新建改造和宁路、银基东胡同、辽营公路连接线等道路。实施主次干路、巷路及广场路灯建设改造工程。加快推进“气化辽源”工程,完成天然气主管网的铺设,实现天然气置换1.5万户。加快供热管网续建工程建设,提高区域锅炉供热保障能力。继续实施“暖房子工程”,对4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外墙进行保温工程建设。加强环卫设施建设,建成并运行生活垃圾处理场,配置垃圾压缩车,合理布局并建设公厕。通过逐步完善城市硬件设施,不断增强城市整体功能,更好地促发展保民生。

  (二)实施绿化工程,打造生态园林城市。

  在城区启动省级园林城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城区绿化建设,不断完善绿化基础设施,切实加强绿化管护工作,力争当年实现省级园林城创建目标。以提升示范街路绿化种植标准和档次为切入点,全面提高城区绿化品位和绿化覆盖率。完成向阳山森林公园、东辽河2.8公里景观带后续工程和辽河广场、仙城大街景观带建设,选择福民街等街路打造绿化精品街。全年城区植树 109 596株,其中:市区街路及街头绿地植树11 596株,达到市区街路树总量的24.43%;庭院植树21 000株;居民小区植树 20 000株;二环路沿线及立交桥桥下空地植树6 000株;矿区植树5 000株;万亩民兵林植树36 000株;市区山林义务植树 10 000株。全年新增绿地96 781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6.66%,绿化覆盖率达到37.08%。通过大力实施绿化工程,使我市城区的整体环境更加生态宜居,为我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创造条件。

  (三)实施亮化工程,打造靓丽景观城市。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尽责、全民参与”的工作理念,按照“突出重点,提升节点,打造亮点,彰显特点”的要求,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设计单位,完成《辽源市城区亮化工程总体概念设计方案》,完成龙首山、向阳山、北山等山体亮化施工设计,分步实施亮化工程建设。2011年重点对仙城大街、人民大街(人民大街与仙城大街交汇处至向阳转盘)、龙山大街分步实施亮化。本着“节能、特色、环保”的原则,全面推广使用节能型光源和亮化灯饰。通过实施亮化工程,形成一个相互贯通,亮点均匀,层次鲜明,整体美观,具有独特风格,体现现代文明气息的城市夜景。

  (四)整治市容市貌,打造规范有序城市。

  按照“打造数字化城管、推行精细化城市管理”的要求,以整合管理资源、实施综合执法为手段,以合力打造城市管理核心区、示范街、特色街为重点,以管理出精品、出亮点、上水平为工作目标,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全力开展市容市貌整治活动。依法依规清理街路两侧乱摆乱放、乱堆乱挂和沿街流动叫卖等影响市容的行为;整治牌匾、广告及标志牌,严厉打击乱贴、乱画、乱喷、乱涂等行为;清理整治随意占道经商,规范露天市场,从严整治露天烧烤、占道修车、室外加工铝合金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行为;规范拆迁现场和建筑工地的管理工作,从严查处侵占人行道和场地围圈外摆放物料等违规行为;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监管,对乱挖乱掘、擅自破坏城市道路、边石、硬覆盖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实施严管重罚。开展“打击破坏、偷盗市政公用设施违法行为”专项战役,严厉惩治偷盗井盖、电缆等公用设施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整治市容市貌,使城市面貌明显改观,市容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达到“秩序井然、规范有序”的目的。

  (五)整治环境卫生,打造环境整洁城市。

  以创建省级卫生城为载体,以创造清新、整洁、优美城市卫生环境为目标,以示范街路环境卫生全面提标为重点,全面治理城市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周边、城市出入口存在的环境卫生问题,实现城区环境卫生较大改观。一是加强街路清扫保洁。在加大市区主次干路机械化清扫作业频率的同时,增加人工保洁次数,全面提升清扫保洁标准。重点抓好街路两侧残冰积雪、建筑残土、装潢垃圾和生活垃圾的清运工作。二是治理重点区域环境卫生。结合开展春秋季爱国卫生活动,按照各部门的责任区划分和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对城乡结合部、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周围、建筑工地、城区河道以及铁路、公路等积存的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实现常态保洁。三是加强环卫监察。充分发挥环卫监察的职能作用,对市区环境卫生实施有效监察,确保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四是继续加大环卫装备投入,不断提高机械化、专业化作业水平和应急能力。通过整治环境卫生,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创造“干净、整洁、舒适、优美”的城市环境。

  (六)整治交通秩序,打造安全顺畅城市。

  充分运用宣传教育、执法管理、现代科技等多种手段,以“规范行车秩序、规范停车管理、规范交通标识、规范车辆营运”为重点,发动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集中时段、聚集力量,对交通秩序进行整治。一是从严查处机动车闯红灯、超速行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逆向行驶、涉牌涉证及报废拼装机动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二是集中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公交车不按站点停靠等行为,着力解决人力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随意摆放,影响行人、车辆通行问题。在市区主次干路和重点区域合理增设机动车辆禁停(行)区域和停车泊位。三是依法整治机动车占道经商行为。四是全面整顿规范城区客运市场秩序,集中清理非法营运车辆。五是充分发挥电子警察、测速仪等自动监控系统的作用,加强对道路的全天候管控。六是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充分利用LED电子诱导屏、新闻媒体、网络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舆论氛围。通过整治交通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市区道路交通环境。

  (七)加强物业管理,打造优美居住环境。

  对问题小区进行集中整治,提高物业小区管理水平,改善居民居住环境,使物业管理进一步走向正轨。重点整治5个问题小区,新增3个物业示范小区。严格按照《辽源市新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辽建字〔2009〕79号)规定,实行收取物业维修保证金和物业服务保证金制度,避免新的“弃管楼”问题发生。龙山区政府、西安区政府和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在市物业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做好弃管楼的各项管理工作。

  (八)强化建设监管,规范建筑行业发展。

  一是规范建筑市场监管程序。认真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制度,确保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水平和质量。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市场秩序和评标办法。二是强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认真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切实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监管。三是抓好施工安全生产,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四是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认真开展各阶段工作。认真抓好建筑业节能减排和建设科技推广应用工作。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辽源市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  指  挥 姜有为 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 魏启生 副市长

  副 总 指 挥 陈道庚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克春 辽源矿业集团副总经理

  冯玉福 辽源军分区参谋长

  孙时光 市公用局局长

  华方耀 市住建局局长

  裴 凯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江礼权 龙山区区长

  胡永为 西安区区长

  孙庆安 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刘建军 市监察局局长

  成    员 魏业华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张铁友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 波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贾丹凤 市直机关党工委副书记

  胡振忠 辽源日报社总编辑

  郑一明 市信访局局长

  林树芬 市教育局局长

  于太波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丛一 市民政局局长

  吕 兵 市财政局局长

  谷云山 市人社局局长

  郭东波 市环保局局长

  李景军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宝章 市农委主任

  刘永军 市水务局局长

  彭 福 市林业局局长

  杨 光 市卫生局局长

  赵广忠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李世忠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韩 伟 市工商局局长

  孔 军 辽源供电公司总经理

  韩 伟 移动公司辽源分公司总经理

  李国政 联通公司辽源市分公司总经理

  田 宇 电信公司辽源市分公司总经理

  毕学东 市交巡警支队支队长

  于杰武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高 伟 市委督查室主任

  李延辉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王东鑫 龙山区副区长

  曾海洋 西安区副区长

  王魁祥 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姜忠有 市公用局副局长

  丁学君 市公用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彭 勇 市住建局副局长

  宋占有 市住建局副局长

  谭继宝 市住建局调研员

  王 伟 市住建局调研员

  指挥部负责全市开展“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的指挥、指导和全面协调,实行例会制。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陈道庚(兼)、办公室副主任孙时光(兼),负责市公用局相关工作的组织、调度、协调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华方耀(兼)、负责市住建局相关的组织、调度、协调工作。同时,下设督查组和宣传组,负责活动期间的督促检查和新闻宣传工作。

  督查组:组长陈道庚(兼)、副组长由贾丹凤(兼)、高伟(兼)、李延辉(兼)、丁学君(兼)、王伟(兼)、毕学东(兼)和市卫生局副局长张海霞担任,成员由各有关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宣传组:组长刘波(兼),副组长由市新闻办主任付强、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李秀武、辽源日报社副总编辑林文博、丁学君(兼)、王伟(兼)、市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徐君担任,成员由各有关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二)责任分工。

  1. 市公用局负责城市管理的组织、协调、检查工作;负责全市绿化、亮化、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2. 市住建局负责城市建设的组织、协调、检查和相关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小区环境秩序、居民小区绿化、临街住宅楼和高层住宅楼的亮化工作,并将亮化、绿化和环卫配套设施建设纳入规划审批和验收程序。

  3. 市交巡警支队负责市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4.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街路两侧机动车配件商店占用人行道进行车辆维修和非法营运车辆的清理工作,市公用局、市交巡警支队配合。

  5. 市环保局负责露天烧烤污染环境、在室外加工铝合金噪音问题的整治,市公用局、市公安局配合。

  6. 市工商局负责对不具备经营条件、无照经营及超范围经营行为进行清理整治。

  7. 市公安局负责各部门执法的安全保障和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同时,负责查处违反相关法规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掀起活动热潮。

  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动员活动,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继续开展“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的精神上来,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凝聚各方力量,形成“辽源是我家,我要爱护她”的良好氛围,迅速掀起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新热潮。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组织协调。

  强化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逐级明确任务和具体责任人,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积极行动起来,加强配合,凝聚合力,减少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全力以赴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共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完善措施,强化督查,狠抓任务落实。

  要加强活动全过程督查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督查组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集中督查工作,针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责任,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整治活动取得预期效果。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分别成立专门的督查组,对本系统、本单位相关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严格细致的内部督查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指挥部办公室也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成效和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和评估,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行动不积极、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予以曝光和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健全制度,严格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通过继续开展“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化、法制化的城市建设与管理的制度措施和考核机制,认真研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探索行之有效的常态管理方法,使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达到责任清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成效显著。同时,要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把执法、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管理上的难点问题,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严明纪律,规范运作,坚持依法行政。

  建立依法决策制度,确保决策内容、程序和实施的合法性,以法律手段保证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决策的实施。完善建设管理行政执法制度,杜绝城市管理中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现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依法合规办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打造“和谐城建”。

 

  附件:1. 辽源市2011年城市建设责任表

         2. 辽源市2011年绿化工程责任表

         3. 辽源市2011年亮化工程责任表

         4. 辽源市2011年市容市貌整治责任表

         5. 辽源市2011年环境卫生整治责任表

         6. 辽源市2011年交通秩序整治责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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