渊博征地拆迁律师总是经常会听到咨询的村民说,我们村的村委会厉害得很,什么都能干,只手遮天,说一不二,我们那要拆迁,都得听村主任的,如果不听,想要合理补偿基本不可能,要是不配合拆迁,选择反抗,刚开始会有工作人员每天到你家做工作,到最后就会有各种各样的逼签行为了,很多人会问,村委会到底是个什么样性质的单位?到底有没有那么大的权利征收我们的土地?村民对村委会的排斥,不只是从土地、权利还有拆迁过程中所体现的种种原因造成的。
村委会到底能不能征收我们的土地?
村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领导班子产生依赖民主选举,每5 年选举一次,没有终身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只服务于本村村民的自治组织,权利是非常有限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需征收土地是需要报省级以上政府批准,村委会作为自治组织,是没有权利征收土地,在整个征收过程中,村委会一般都是协助功能,如果村委会私自征收或者以租代征,都是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在征收土地过程中,由市、县政府组织实施,在被征收范围内的乡镇、村发布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等,所以,村委会只能配合张贴公告,也没有权利发布征地公告、补偿方案等,更没有权利批复征地。
村委会有没有权利制定每户的征收补偿费用以及分配方案?
虽然村委会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并不代表村委会就可以自行决定村民的征收土地补偿款的分配方案,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规定,征收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涉及村民利益,需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后办理,就算需要制定征收补偿款的事项,也是必须要通过村集体讨论决定,如果村委会没有经过村民开会讨论就自行决定的,任何一位村民都可以向当地乡镇政府申请查处或者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村委会有没有权利决定妇女征收补偿款的分配?
根据我国的村民自治原则,必须是遵守我国的宪法和法律,在我国的宪法中规定男女平等原则,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中也规定了,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以及家庭方面都同男子平等,在征收拆迁方面,村委会自然也是不能剥夺、限制妇女参与分配征地补偿款的权利。
村委会有没有权利直接代替村民签字同意?
农村的土地归农村集体所有,所以,在土地征收时,涉及到本集体成员的利益,土地被征收后的补偿款也自然属于集体内的村民,村委会不可以剥夺群民的权利,更不能在没有得到被征收村民的同意就直接代替村民签字,如果村委会没有经过被征收村民的同意签订协议,被征收村民可以要求法院撤销协议,或者视协议无效。
村委会有没有权利作出强拆决定,实施强拆?
一般情况下,村委会是没有权利作出强拆决定,也没有实施强拆村民房屋的权利,除非是法律或者其他情况有明确授权或者允许,就算是经过允许实施强拆的,也必须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每一位村民都应该知道,假如村委会被授权强拆,可以直接以村委会提起诉讼,如果是村委会接受行政机关委托强拆,只能以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提起诉讼。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村委会常常采用各式各样的方式逼迫村民妥协低补偿,作为土地的受益者,村民不能胆怯,要敢于面对违法行为并且利用法律武器给予打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天的纵容,造就明天更多的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