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百姓房屋进行征收,公共利益不难理解就是以造福共同利益的项目,比如修路、国防、外交等等,法律取消行政强执以后目前来说征拆当中只有司法强执是合法的,当然并非所有的司法强执都是合法的,只有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的司强执才是合法的。
每天都有很多拆迁户咨询我们拆迁律师说自己的房屋被偷拆了应该怎么解决,通过信访可以解决偷拆问题吗?今天我们带着这个问题为大家简单讲解。
被偷拆的房屋 还有补偿吗?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机关或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侵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受害人有权依法申请国家赔偿,换句话说拆迁户的房子被所谓的”偷拆 误拆“以后,拆迁户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并且通过法律程序追究相关机关人员的责任。
如果拆迁户想要走赔偿程序或法律途径追究责任的,收集工作就要提前准备,俗话说”证据是胜诉之根本“,有了力证可以让我们如鱼得水的挽回损失。
注意事项
拆迁户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当房屋被侵害后应当及时地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提起相关程序,并不代表拆迁户想什么时候维权就什么时候维权,申请国家赔偿的期限为2年,计算时间从被侵害日起开始计算。
信访可以解决吗?
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ZF信访工作机构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事项,对应当通过复议、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的信访人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向机关提出,也就是法律明确指出了解决途径拆迁户仍然信访的都不会受理。
信访部门只具备传达功能本身不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拆迁户不要妄想通过信访解决法律上的问题这是不现实的,信访是一条接收民众反映情况的途径,但不是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
信访面临的后果
信访人的原则是腿跑不断就一直前行,不管有无结果谁也不能阻挡,这样导致大量宝贵的时间白白浪费,很多拆迁户信访几年十几年甚至更久问题得不到解决仍然在信访,首先我们刚才已经说过,法律已经明确指出了出现纠纷的解决方法,拆迁户非要信访浪费了法律救济期限,本来出现纠纷还有一线生机走向信访后彻底没有了希望。
通过拒签阻挡拆迁的后果
拆迁户总是认为只要自己不签字对方就不能拆掉我的房子,如果拆迁户一直拒绝签字期间也没有寻求过任何解决方法的可能有两种情况;
1、被拆迁方违法强拆,这种可能性很大拆迁户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房屋被快速强拆掉,之后也就没有了以后大多数拆迁户不了了之或者徒劳信访。
2、被合法的强拆掉,根据法律规定,拆迁方和拆迁户在规定期限内对补偿不能达成一致的,将报请市县ZF作出补偿决定,补偿决定规定期限内拆迁户没有提出复议、诉讼也不搬迁的,将被法律视为对补偿没有异议也不搬迁贴上”老赖“的标签并进行司法强执。
信访人的心理
信访人大多想通过跨级的方式反映自己的情况,认为如此重大事件一定会被重视,然后对拆迁户来说的重大事件在信访局眼里可能不值一提根本没有人关注,信访应当遵守《信访条例》越级信访是法律不允许的,很多信访人已经失去理智,结果到最后被扰乱社会安定、危害社会安全等头衔被扣留。
拆迁律师提醒拆迁户收到任何公告或决定书时应当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哪怕不打算通过法律维权的也要咨询专业律师获得帮助,不要通过自己以为的途径解决问题,最后换来的是不可挽回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