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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

通化市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通市政办发〔2016〕1号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通化市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昌区、二道江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通化市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化市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构建健康完善的城市水生态系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住建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以及省政府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切实转变城市规划建设理念,通过工程和生态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城市水体、绿地、道路、广场、小区等对雨水的渗透、吸纳和净化作用,最大程度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自然积存、渗透和净化,有效削减径流污染,促进雨水资源的有效利用,构建健康完善的城市水生态系统,实现城市排水防涝能力的提升,把海绵城市建设成惠及万家的民生工程。

  (二)工作目标。

  海绵城市建设区域包括东昌区、二道江区和通化医药高新区,建设期限为2016—2030年。

  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城乡规划的引导作用,落实建设控制指标。在城市总体规划、各相关专业规划和详细规划以及后续的建设程序中,因地制宜地落实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和相关控制指标,确定城市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实施策略、原则和重点实施区域,结合城市开发区域或项目的特点,确定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建设的主要方式和规模,合理确定规划控制指标。通过运用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建设,强化对城市径流雨水的排放控制与管理,从而实现缓解城市内涝、从源头削减径流污染、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改善城市景观环境等多重目标,为城市构建可持续、健康的水循环系统。

  (二)加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发挥水体调蓄功能。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蓝线”管理规定,有效保护现状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城市自然水体,合理确定城市水系的保护与改造方案,使其满足海绵城市建设控制目标与指标要求。利用城市自然水体设计湿塘、雨水湿地等具有雨水调蓄与净化功能的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净化初期雨水,同时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及下游水系相衔接。严禁随意填埋河道水系,在满足排水功能的前提下,满足条件的区域要恢复已填埋的河道,强化水系沟通,保护现有湿地,对城市水系进行水质净化、流速缓滞,充分考虑河湖水体的水量和水位需求,保证城市防洪排涝需要的过水流量和调蓄库容。

  (三)优化城市绿地与广场建设,增强雨水渗透吸纳能力。城市绿地与广场要结合周边水系、道路、市政设施等,统筹开展竖向设计,在消纳自身雨水径流的同时,尽可能为周边区域提供雨水滞留、缓释空间,提高区域内涝防治能力。可采取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植草沟、植被缓冲带、雨水湿地、雨水塘、生态堤岸、生物浮床等多种低影响开发技术,注意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与景观的结合,考虑满足人的活动需求,在满足景观要求的同时,提高雨水渗透能力,增加雨水调蓄、净化功能,有效削减地表径流峰值和流量,并对雨水资源进行合理利用。

  (四)改善城市道路排水,有效削减雨水径流。转变传统的道路建设理念,统筹规划设计符合低影响开发技术要求的道路高程、道路横断面、绿化带及排水系统,变快速汇水为分散就地吸水,提高道路对雨水的渗滞能力。已建道路可通过路缘石改造、增加植草沟、溢流口等方式将道路径流引到绿地空间;新建道路应结合红线内外绿地空间、道路纵坡及标准断面、市政雨水排放系统布局等,优先采用植草沟排水;自行车道、人行道以及其他非重型车辆通过路段,优先采用渗透性铺装材料。道路红线外绿地空间规模较大时,可结合周边地块条件设置雨水湿地、雨水塘等雨水调节设施,集中消纳道路及部分周边地块雨水径流,控制径流污染。

  (五)建设建筑与小区海绵体,促进雨水资源化利用。鼓励建筑与小区采用绿色屋顶、雨水花园等低影响开发形式,因地制宜地规划建设蓄存雨水的景观水体和相应设施。结合绿色建筑建设,在新建公共建筑和小区推行绿色屋顶或屋顶花园,增加雨水渗透、净化和收集利用设施;既有建筑与小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对建筑屋顶、建筑与小区周边绿地以及景观水体等实施低影响开发改造,改造应遵循施工简便、设置灵活、维护简单、经济高效的原则。在小区非机动车道和地面停车场采用透水性铺装,增加雨水自然渗透空间;结合小区绿化和景观水体,建设下沉式绿地、雨水湿地和蓄水池,雨时发挥调蓄、旱时发挥绿化灌溉功能。通过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收集的雨水,可用于绿化灌溉、景观水体补水和道路清洗保洁等。

  (六)加快雨污分流改造,提高城市排水能力。在城市新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过程中,既要注重绿色生态基础设施的建设,增强就地吸纳雨水能力,也要加强城市排水管网、排涝泵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城市排水能力。按照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加快推进老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和城区易涝点的整治,加强排涝泵站排涝能力建设。做好雨水管网系统与周边海绵体的有机衔接,全面提高城市整体排水防涝能力。

  (七)创新投资、运营机制。创新建设运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加大政府投入。市财政要在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中优先安排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并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东昌区、二道江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建局、市水利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省水文水资源通化分局等多部门为成员的通化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建局),负责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考核工作,形成政府主导、各方负责、上下联动、运作有序的海绵城市建设机制,保障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

  (二)密切配合。

  海绵城市建设是我市的民心工程,东昌区、二道江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严把质量关,着眼大局,加强协调,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按时完成。

  (三)有序推进。

  东昌区、二道江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将海绵城市建设同目前进行的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相结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重点,配套建设,整体推进,在城市总体规划和排洪防涝专项规划指导下,科学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工程。

  (四)加强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组织开展海绵城市专题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理解、关心、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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