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达杭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和退耕还林控制指标通知
关于下达杭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基本农田保护和退耕还林控制指标通知
杭政发[1998]22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新《土地管理法》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管理的各项规定,保证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几个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土资发[1998]186号)的精神和省下达给我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和生态退耕控制指标,市政府分解确定了各地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在确保基本农田建设用地、一般农田最低控制面积的基础上,参考1994年25°以上坡地详查数,分解确定了各地退耕还林控制指标。
现将各区、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和退耕还林控制指标一并下达给你们,望认真执行,并及时将指标分解到乡镇。同时,抓紧督促各乡镇按时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确保明年1月1日新土地管理法的顺利实施。
附:1、杭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控制指标
2、杭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退耕还林控制指标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