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利建设扶贫工程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意见等五个脱贫攻坚配套文件的通知》(皖政办〔2016〕5号)、《中共淮北市委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淮发〔2015〕20号)精神,大力实施水利建设扶贫工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市委、市政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实行“两年集中攻坚、三年巩固提升”,在政策、资金等方面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进一步加快贫困村防洪、排涝、水资源配置工程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完善区域防洪减灾体系,通过两年的努力,三年的巩固发展,到2020年,扭转贫困村水利发展滞后局面,贫困村水利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水平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为贫困村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目标任务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面解决贫困村饮水安全问题,到2017年底,实现贫困村村村通自来水。实施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到2017年底,实现贫困村水利设施有明显改善,有效灌溉面积达到90%以上。
(一)全力推进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采取以“集中式供水为主,分散式供水为辅”的方式,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饮水安全问题,不断提高贫困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水质合格率,到2017年底实现22个贫困村村村通自来水。在贫困村、贫困户用水现状与需求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及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积极争取省水利厅、省发改委支持,在年度实施计划中对贫困人口优先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通过新建、扩建、配套、改造、联网等措施加以推进。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入户费用,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免除或优惠。
(二)切实加快贫困村“八小”水利工程改造提升。
制定县区“八小”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实施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优先安排贫困村“八小”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以小水闸、塘坝、河沟、机电井、渠系、农用桥涵、大中沟水土保持、现代农业综合配套等小型水利工程为重点,推进改造提升,到2017年底,实现贫困村水利基础设施有明显改善,有效灌溉面积达到90%以上。加大贫困村农业节水灌溉设施投入,为贫困户增收提供水利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级政府是实施水利建设扶贫工程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负起规划制定、资金整合、工作保障和监督管理等责任。市水务局成立水利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落实办事机构和人员,切实加快水利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县区水利部门要成立水利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明确水利扶贫工作任务,落实办事机构和人员,精心谋划,综合施策,切实加快水利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要建立贫困村的水利扶贫工作台账,逐村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建设任务,逐年验收销号。与发展改革、财政、扶贫等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扎实推进水利扶贫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
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贫困村水利建设资金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省级资金补助,支持贫困村重点水利工程、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等水利工程建设。对贫困村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管理养护给予支持。指导贫困地区统筹使用地方债及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等投入水利建设。
(三)完善体制机制。
支持贫困村积极创新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模式。对塘坝扩挖、沟渠清淤整治等凡是村组集体能自行建设的简易工程,鼓励和支持村组集体组织受益村民参与自主建设。切实加强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支持贫困村内用水户协会、灌溉合作社等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实现自我管理、自我发展。鼓励有条件的贫困村积极推行农村人口安全饮用水两部制水价,建立并完善三级水质检测体系,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制度,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用得起、长受益。
(四)强化监督考核。
县区水利部门每年会同发展改革、财政、扶贫等部门对完成的年度计划任务及时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贫困村、贫困户进行销账。市水务局积极配合省水利厅定期开展现场督查、绩效评价等工作,一旦发现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与项目资金安排,评优评先等挂钩。问题严重的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