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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征地安置补偿有异议的,你可以这么解决

现在越来越多的土地,加入到征收的行列,在因地制宜的情况下,难免有些地区出现对征收安置补偿不满的情况,目前来说土地的补偿费用中主要包含了土地费、补助费、地上物青苗费等,普遍的存在补偿标准较低的情况,特别是在远离城市的农村土地。

《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为该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安置费用根据失地农民的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如果我们对土地补偿费用不满意,应该怎么办?

征地相关裁决的出台就是为了避免纠纷的出现,出现纠纷后可以作为一个解决纠纷的依据,那么我们应当怎么提起解决纠纷的程序呢。

对补偿有异议出现纠纷后,切记!请勿打闹,必须冷静的选择正确的解决途径,当我们对补偿有异议的,可申请协调和裁决,市县ZF作为协调部门,如果还不能达成一致的,可向批准征收的部门申请裁决。

对裁决结果仍然有异议的,可以提起复议或行政诉讼,裁决的用意是为了作为一个权威机构解决双方的纠纷,必须公平、公正、合理、合法、透明。

比起打闹无动于衷,申请裁决确实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补偿纠纷问题,然而很多当事人还是不愿意选择合理合法的救济途径,一直使用自己认为正确的方式救济。

比起无动于衷,信访也算的上一种救济途径,只是这种救济途径几乎没有任何改变都是徒劳,从我们多年的统计来看,很多地区遇到征拆纠纷选择信访的高达70%以上,这是一个很恐怖的数据,也说明我国对法制建设仍是任重道远。

一些地区对于信访人员也通过引导申请裁决的方式解决,毕竟裁决相比信访更具有规范和专业性,所以对已经申请裁决的,如果当事人又进行信访的则不予受理,徒劳的努力不如正确的选择。

 

友情提示:各个地方拆迁标准不同,拆迁案件类型不同,文章中提到的方法不代表适用于您的情况,建议您直接拨打我们拆迁律师服务电话15601075665,或者点击在线咨询,和我们律师在线沟通,我们免费为您解答您的疑问,帮您解决征地拆迁补偿的问题,北京渊博律师事务所 拆迁律师网 官网 www.yuanboc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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