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拆迁律师为了更好的进行普法工作,帮助拆迁户可以快速的解决纠纷,实现拿到合理安置补偿,根据数十年的诉讼经验简单总结了一些实际拆迁当中常见的违法情况,这些情况的出现严重侵害拆迁户的权益,我们要做的就是普及给每一位拆迁户,让拆迁户提前准备,依照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没有批文就征收
这是很常见的一种违法现象,也是我们俗称的未批先占,因为百姓的不懂法,拆迁方往往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就开始蒙骗百姓实施征收,根据法律规定,因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都要使用国有土地,对集体土地改变成国有土地的,就是需要批准才可以,有权利作出审批的只有省级ZF和国务院,可以说没有征地批文就代表此次征收违法。
拆违式拆迁
随着拆迁多年的演变,出现了拆违、拆危等手段,看似拆违,实质是打着违建的名义压低补偿,因为百姓不懂法,被拆迁方三言两语的蒙骗了,自认为自己家的房屋有问题,一定要积极配合快速拆迁,还可以给一点补偿,不然一点补偿都没有,对于这样的局面,我们建议,拆迁户遇到此类问题,不管什么情况,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人士。
没有选择权,补偿单一
法律规定了拆迁方要给拆迁户提供多种补偿方式,一般我们常见的有,产权置换、货币补偿、产权+货币结合的补偿方式,而一些地方剥夺了拆迁户的选择权,只给拆迁户提供一种补偿方式,没有其他选择,要么只有货币补偿,要么只有产权置换,而选择产权置换的没有就近安置,是在几十里外的地方,对于这种变相的剥夺拆迁户选择权的行为,我们能做的就是拿起法律武器回击。
评估依据有漏洞
虽然征地拆迁全国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但是法律给出了参考依据,那就是对被拆迁房屋价值的评估不能低于房屋拆迁决定公告之日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实际当中有很多原因造成5、6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下发补偿决定,此时的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格和之前已经有着天差之别,这样就导致对拆迁户非常的不公平。
应该拒绝先拆迁后补偿
法律明确规定了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实际当中几乎都是先拆迁后补偿,这样从一定程度上不能保证拆迁户的权益,导致一些拆迁户房子被拆了,还拿不到补偿款,我们应当遵循法律原则,坚持先补偿后搬迁,在整个拆迁过程中,应当将拆迁户的风险降到最低,毕竟拆迁户处于被动弱势群体,只有这样纠纷才有可能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