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说,不管是谁拆迁,因为什么拆迁,在实施拆迁之前都应当给予拆迁户合理的安置补偿,拆迁户的长远生计有保障,要遵循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禁止一切违背拆迁户意愿的逼迫行为。
话虽如此,在实际拆迁中,很多拆迁户的权益并不能像我们所说那样得到保障,我们每天都会接到很多拆迁户的咨询,都是关于拆迁中遇到了不公平对待、安置补偿不合理等问题,为什么理想和现实差距那么大呢?原因有很多,主要来自拆迁户的不懂法,拆迁方为所欲为的违法行为造成的。
拆迁后的安置补偿对拆迁户的影响非常大,真真切切的影响拆迁户一家人以后的生活,所以即使遇到百般无奈,拆迁户都不应该向低补偿屈服,为了避免自己变成网络中所说的“越拆越穷”的情况,拆迁户应当变被动为主动。
参与拆迁、强势质疑
我们都知道,如果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进行拆迁的,是具有强制性的,不管最后什么样的处理结果,房子肯定会拆,当然前提是拆迁程序合理合法,才能具有强制性,不管什么原因的拆迁,不具备合法性,我们都可以通过法律要求合理补偿。
拆迁户应当参与到拆迁当中,千万不要两耳不闻窗外事,从拆迁初期,查看拆迁方是否有拆迁公告、安置补偿方案、补偿决定、分户评估报告等,这些看似只是一纸之书,但是可以分辨出是否合法,也影响着拆迁户的权益,更为重要的是,收到一些文件后,都有相应的救济途径和期限,如果错过了,也就错过了。
补偿不合理坚决不能签字,不代表其他文件也拒签
拆迁户感觉补偿不合理的,一定要记住,请拒绝签字,没有合理补偿之前,请不要签字,就算对方有一些违法行为,如果签字同意后,再想维权几乎不可能,所以必须慎重,但是拒绝签订补偿协议,不代表拒绝签收任何文件,产生纠纷后,可能会收到补偿决定等,如果我们仍然拒绝签收,不了解其中内容的,那么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我们没有提起法律程序,又不搬迁的,就会被法院强制拆除。
建议拆迁户尽量不要使用拖延大法,即使拖延也是缓兵之计,实为给自己更多的时间寻找法律的帮助,而不是一直拖着无动于衷。
对房屋合法性产生纠纷,被说成违建时
拆迁户的房子是不是违建,并不是拆迁方说是,就是的,也更不是一句话就能确定的,法律规定对违建房屋的认定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才可以,并且只有有权限的部门才可以根据法律程序去认定。
当拆迁户收到任何作出的通知后,要及时的提起复议或者诉讼,否则可能会遭遇强制执行,我们再次重申,不管对方如何违法,我们遭遇怎样的不公,都要第一时间提起法律程序,提起法律救济途径是法律唯一认可的解决途径,当然如果你不信法,认为自己的方法可以解决的,可以忽视。
因不签字导致的断水断电
当双方对补偿不能达成一致时,拆迁户很有可能遭遇断水断电式的逼签,即使因为短暂的断供对生活造成了困扰,拆迁户也不要妥协,因为这些在合理补偿面前不值一提。
法律规定了,任何人、单位都不能通过暴力、威胁、逼迫或断水断电等违法方式逼迫拆迁户搬迁,因通过逼迫方式对拆迁户造成损失的,除了追究法律责任,还要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此时的拆迁户除了自行收集证据外,应当咨询拆迁律师,或自行提起维权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