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15601075665

热门TAG标签:

台州市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统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推进和深化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以及《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台政发〔2015〕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后的标准分别为: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05元/月/人;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60元/月/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时间由各地自行安排,2016年底前必须调整到位,所需经费均按原经费开支渠道列支。

  台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友情提示:各个地方拆迁标准不同,拆迁案件类型不同,文章中提到的方法不代表适用于您的情况,建议您直接拨打我们拆迁律师服务电话15601075665,或者点击在线咨询,和我们律师在线沟通,我们免费为您解答您的疑问,帮您解决征地拆迁补偿的问题,北京渊博律师事务所 拆迁律师网 官网 www.yuanbocq.com

转载请注明出处>>>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http://www.yuanbocq.com/taizhoushi/6709.html
友情链接: 拆迁律师 刑事律师 拆迁补偿标准

Copyright © 2014-2018 yuanbocq.com. 北京渊博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京ICP备1803982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