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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督查组反馈情况的通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督查组反馈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7月28日—29日,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6个督查小组,对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省督查组反馈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省督查组在肯定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同时指出,我市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整体进度相对滞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设任务未完全落实
  

  2014年,我市计划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项目53个、41225套。止目前,经过省下达批复的项目仅28个、26537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2个、1500套,棚户区改造项目26个、25037套),还有25个项目、14688套未通过审批。未通过评审项目如下:

 

  1.宛城区6个项目、7903套,分别为:小北关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汉冶街道净土庵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口腔医院区域改造项目、玉皇庙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净土庵闫庄美丽之都城中村改造项目、河南中原集装箱运输公司南阳分公司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2.淅川县9个项目、3620套,分别为:华新铸造棚户区改造项目、华富陶瓷棚户区改造项目、龙耀集团棚户区改造项目、三宝集团棚户区改造项目、民政油脂厂(塑料厂)棚户区改造项目、丹江国际棚户区改造项目、丹阳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电珠厂棚户区改造项目。

 

  3.高新区4个项目、1795套,分别为:七里园枣西城中村改造项目、七里园旧区改造项目、许庄社区许东许西城中村改造项目、黄岗社区十里铺城中村改造项目。

 

  4.方城县4个项目、900套,分别为:锦安首府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幸福花园(张骞大道东侧交通街村委会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大上海国际(王庄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宇信凯旋城(原酒厂、水泥厂区域)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5.新野县儒林新城(雁渠城中村)改造项目、414套。

 

  6.南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温凉河城中村改造项目、56套。
  

  (二)开工率偏低
  

  与省政府要求7月前所有保障性住房项目必须全面开工的标准差距较大。53个项目、41225套中开工建设的有34个项目、17622套,19个项目、23603套未开工建设。按项目计,开工率为64%;按套数计,开工率仅为42.7%。尚未开工项目如下:
  

  1.镇平县3个项目、5511套,分别为:玉文化试验区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建设项目A区、B区、C区,5511套。
  

  2.官庄工区河南油田供应水电农场春光北苑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4542套。
  

  3.宛城区2个项目、4110套,分别为:汉冶街道净土庵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口腔医院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
  

  4.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个项目、6570套,分别为:菱角池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盆窑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5.南召县4个项目、799套,分别为:阎沟城中村改造项目、董店城中村改造项目、产业集聚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人民北路城中村改造项目。
  

  6.唐河县金凤花园公共租赁住房、700套。
  

  7.淅川县2个项目、667套,分别为: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电珠厂棚户区改造项目。
  

  8.方城县2个项目、400套,分别为:康达路西延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营坊区域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
  

  9.卧龙区乐凯华光第一棚户区改造项目、248套。
  

  10.南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温凉河城中村改造项目、56套。
  

  (三)项目手续办理缓慢
  

  计划建设的53个项目中,“四证”齐全的项目仅有8个,其余45个项目“四证”手续均未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未办理的项目有31个:
  

  1.城乡一体化示范区4个项目,分别为:玉皇庙棚户区改造项目、雷庄棚户区改造项目、菱角池棚户区改造项目、盆窑棚户区改造项目。
  

  2.宛城区7个项目,分别为:小北关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汉冶街道净土庵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口腔医院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玉皇庙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净土庵闫庄美丽之都棚户区改造项目、新闻中心以东区域泥营城中村改造项目、河南中原集装箱运输公司南阳分公司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3.卧龙区2个项目,分别为:曾楼城中村改造项目、边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4.官庄工区河南油田供应水电农场棚户区改造项目。
  

  5.淅川县9个项目,分别为:华新铸造棚户区改造项目、华富陶瓷棚户区改造项目、龙耀集团棚户区改造项目、三宝集团棚户区改造项目、民政油脂厂(塑料厂)棚户区改造项目、丹江国际棚户区改造项目、丹阳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电珠厂棚户区改造项目。
  

  6.高新区5个项目,分别为:中建七局医院棚户区改造项目、七里园枣西城中村改造项目、七里园旧区改造项目、许东社区许东许西城中村改造项目、柴油机厂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7.方城县七峰小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8.鸭河工区滨湖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

 

  9.南阳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温凉河改造项目。

 

  办理“一证”的项目有7个:

 

  1.卧龙区2个项目,分别为:边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乐凯华光第一生活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2.镇平县3个项目,分别为:玉文化试验区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建设项目A区、B区、C区。

 

  3.方城县2个项目,分别为:锦安首府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营坊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
  

  办理“两证”的项目有5个:1.高新区黄岗十里铺城中村改造项目。2.南召县3个项目,分别为:闫沟城中村改造项目、董店城中村改造项目、产业集聚区城中村改造项目。3.方城县康达路西延城市棚户区改造。
  

  办理“三证”的项目有2个:1.唐河县金凤花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2.方城县大上海国际(王庄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
  

  (四)基本建成项目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2011年以来,全市已基本建成的104个保障性住房项目中,配套设施尚未到位的项目有51个、23453套。

 

  1.小区内配套未到位项目共40个,分别为:淅川县21个项目、高新区5个项目、方城县4个项目、社旗县4个项目、卧龙区3个项目、镇平县2个项目、南召县1个项目。

 

  2.小区外配套未到位项目共37个,分别为:淅川县21个项目、高新区5个项目、卧龙区3个项目、方城县3个项目、社旗县2个项目、镇平县2个、南召县1个项目。
  

  (五)信息公开不到位
  

  全市16个县(区)中,已有14个县(区)开辟了信息公开网站,11个县(区)在网站上开辟了信息公开专栏。具体情况如下:
  

  1.官庄工区、鸭河工区未开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网站。
  

  2.内乡县、淅川县、社旗县政府门户网站未开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专栏,未公示任何保障性住房方面的信息。
  

  3.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野县政府门户网站未公示任何保障性住房方面的信息。
  

  4.部分县(区)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完善现象。
  

  二、工作要求
  

  根据省督查组反馈的意见,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增强保障性住房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把保障性住房项目推进工作作为近期重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明确责任,在工作落实上不打折扣。分管、分包领导要扑下身子,逐项目、逐工地跟踪问效,抓手续办理、抓开工进度、抓工程质量。
  

  (二)加快项目前期报批手续和“四证”手续办理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迅速组织对项目进行调查摸底,查找出造成工作滞后的原因。一方面要明确完善办理项目手续的责任、节点;另一方面要搞好协调,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尽快完善手续。8月20日前,要将以下材料上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1.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计划申报材料,县(区)政府(管委会)或部门批准的改造方案。

 

  2.县(区)政府(管委会)或部门批准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3.县(区)政府(管委会)或部门批准的安置房建设批准文件。

 

  4.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安置房建设项目,需提供用地成交确认书或土地出让合同;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安置房建设项目,需提供土地划拨决定书。
  

  (三)所有纳入2014年建设台账的项目,要按照省督查组要求,于8月30日前完善“四证”手续,全面开工
  

  各县(区)要抓紧组织相关部门、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在8月30日之前,千方百计加快项目推进。对未开工项目,要尽快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现场会,研究解决制约项目开工的主要问题;对已开工项目,要逐工地、逐楼栋进行排查。凡未实质性开工的,要查清原因,严格责任,强力推进,迎头赶上。
  

  (四)做好保障性住房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快项目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积极申请中央基础配套设施补助资金,确保项目建成后能及时分配入住。凡纳入年度基本建成台账的项目,11月之前要达到入住标准。
  

  (五)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工作
  

  各县(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完善机制,针对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工作水平。1.加强信息公开的透明度,畅通公开渠道,确实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常态化。2.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细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凡涉及到保障性住房的相关信息都要公开。3.做好项目的规划,确保项目能按计划落实,使公布项目的开竣工信息更加准确。4.尚未开辟住房保障专栏的官庄工区、鸭河工区要抓紧时间,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建保办〔2012〕20号)要求,设立住房保障专栏。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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