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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

池州市主城区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池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住房城乡建委《池州市主城区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12月30日

池州市主城区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市住房城乡建委

 

为加快推进我市主城区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6〕25号)、《池州市主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设计导则》以及省、市关于主城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建设美丽社区,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争当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有机统一排头兵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共同参与的原则,加快推进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改造,建立健全后期维护管理机制,为广大市民营造优美、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

(三)主要目标。建立完善主城区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库,并按照30%∶30%∶30%∶10%的年度比例进行滚动实施,到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主城区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二、整治范围

主城区范围内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老旧小区:

(一)原则上在2000年12月31日前全部建成并交付使用的;

(二)建筑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的(相邻且不足5000平方米的小区可打捆);

(三)未列入近5年旧城改造、棚户区(危旧房)或城中村改造的;

(四)土地性质为国有;

(五)房屋标准为成套;

(六)在文明创建过程中,居民反映强烈且影响生活和安全的。

三、主要内容和标准

按照《池州市主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设计导则》(池规函〔2016〕47号)规定的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计划。

1.市主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贵池区政府和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审核上报的主城区老旧小区数据,建立全市主城区老旧小区基础信息数据库,制定整治工作五年总体计划。

2.各街道办事处要对拟列入整治计划的小区开展问卷调查,调查对象须覆盖小区内不少于80%的居民;问卷调查结果汇总后上报区政府(管委会),由区政府(管委会)审核统一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征得2/3以上居民同意整治的老旧小区,方可列入整治计划。贵池区政府、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要于每年10月底前制定下一年度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报市领导小组审批,并作为项目立项、预留财政资金的依据。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年度整治工作计划及时办理项目的立项、规划等前期工作。

(二)确定设计和监理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设计和监理单位。

(三)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设计单位要在充分听取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小区整治项目设计方案确定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委托拟整治小区所在的街道和社区,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公示设计方案,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所在街道和社区要将公示期间居民反馈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告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要充分采纳居民合理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完善初步设计和概算。

(四)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并组织施工招标。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第三方专家对初步设计及概算进行评审。设计单位要根据第三方专家的评审意见,及时完善设计,并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批。市城建重点办根据审批后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工程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五)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年度项目建设计划,按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拨付程序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并加强资金监管。

(六)施工管理。要充分尊重民意,扩大居民的知情权。开工后,市城建重点办负责督促工程进度,监督工程质量,做好隐蔽工程变更记录。施工单位在项目施工开始前3个工作日,在小区的主要出入口张贴告市民书,并设置工程公示牌,方便小区居民及时全面了解工程情况,监督现场施工。

(七)验收、接管。

1.老旧小区所在地街道、社区为接管主体。

2.工程竣工后,由市城建重点办牵头,组织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验收组,现场查看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及工程质量情况。

3.现场检查如发现问题,由相关部门、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市城建重点办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施工单位完成整改后,要向市城建重点办及时反馈整改结果。

4.老旧小区整治工程保修期为一年(屋面防水为二年),按工程总费用的5%预留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如无质量问题,返还质量保证金。

(八)后期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小区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实施后期管理,并及时建立长效机制,健全管理制度,切实维护整治成果。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调整市主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市住房城乡建委负责主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方案和计划的编制,以及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市城乡规划局负责组织项目规划、设计审查等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立项、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预算审查、资金拨付和使用监管等工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项目实施范围内涉及违法建筑的依法拆除、清理工作。市审计局负责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市城建重点办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施工现场管理及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贵池区政府,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动员、维稳、监督管理、协调推进等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并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职责,压紧压实责任,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整治到位。

(二)严格预算,保障资金。各组织单位要对实施项目认真进行摸底调查,按照相关测算标准和政策做好预算,按工程实际完成进度拨款。

(三)加强联动,密切协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联动,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推动主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顺利实施,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

 

池州市主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协调

领导小组调整后的成员名单

 

组  长:贾  瑄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吴  飞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良浩    市住房城乡建委主任

何建埠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成  员:鲍胜利    贵池区政府副区长

姜三林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赵革锋    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陈贤道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吴庆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詹万康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付四九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副局长

杨正发    市审计局总审计师

罗辛平    市住房城乡建委党组成员、市房产局局长

方  彬    市城建重点办(房屋征收办)主任

唐署明    市城投公司股东代表

李应启    池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缪勇胜    秋浦街道办事处主任

阮宏才    清风街道办事处主任

汪  龙    杏花村街道办事处主任

丁莉莉    清溪街道办事处主任

曹晓圣    市城建重点办(房屋征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建重点办(房屋征收办),方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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