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明确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百姓土地的,可依法对土地进行征收,同样法律也规定,征收的前提是给予百姓公平合理的补偿才可以。
所以,土地征收绝非是简简单单,在遵循法律规定程序的基础上,还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且通过逐级上报的方式获得用地申请的审批手续。
随着征拆的日益发展,为了满足社会经济的需要,征拆的面积不断扩大,此时很多地区开始出现违法征收行为,例如:少批多占、未批先占等,那么在实际的征收过程中,这些违法行为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没有获得征收手续违法占地
农村土地征收主要依照《土地管理法》以及相关办法进行,其中明确规定,征收土地涉及农用地的,应当办理农转建手续,那么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转建手续是主要判断用地申请是否合法的依据,其次就是土地征收审批手续。
那么,用地单位如何才能获得审批手续呢,征收方需要遵守法律程序提交资料获得审批,因为法律有规定,既严格又繁琐,所以为了利益最大化,一些拆迁方开始躲避法律程序,没有得到审批的情况下,开始违法征用土地。
所以我们常说,拆迁户一定要参与到征收当中,我们可以根据对方的审批手续,判断此次征收是否合法,如果违法我们就要及时止损,将损失降到最低。
少批多占
法律明确说明了有权限批准征收的是GWY和省级ZF,为了规避法律以及程序问题,一些地方人员上报少部分的用地申请,得到审批后开始大面积的征收,要知道少部分用地申请和大面积的用地,审核严格程度肯定是不同的,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少批多占。
不适用征收程序
征收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实际征收范围和审核的范围不同,但征收方为了实现快速征收,没有报批直接征收,其实这和少批多占有点类似,这种情况下,如果拆迁户认为有问题的,我们可以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获得征收范围。
根据高院的相关规定,有以下情形的应当立案:
1、违法占用基本农田10亩以上,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0亩以上,违法占用土地过多的。
2、违法征收造成大量经济损失的,即使违法占用土地没有达到一定标准,但造成经济损失多的。
3、因违法占地造成恶劣影响的,引起社会动荡,引发纠纷造成不良后果的。
4、违法占用特殊土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