渊博征地拆迁律师经常会说,被拆迁人在遇到拆迁补偿不合理时,想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成功,首先必须自身要有勇气和毅力,更要有端正的心态,才能走过漫长的维权路,看到光明,有很多人肯定会问,是不是开始维权后,被拆迁人就必须和拆迁方争个你死我活,分胜负为止呢!这显然不是,我们应该明确我们维权的目的,在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后,该收手时就要收手,不可没完没了。
渊博征地拆迁律师总是可以听到很多被拆迁人说,我们维权并不是漫天要价,也不是不明事理耽误政府发展,只是希望拆迁方可以把补偿提高一点,能让我的住房生活得到保障,就算不能准确,最起码不能差太多啊~~。
我们也很明白,对于面临房屋拆迁的普通百姓来说,所有的生活都是围绕着“家”展开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更不希望因为拆迁,就把自己辛辛苦苦经营的家给拆没了,还不能拿到对等的补偿,造成自己无居可住,补偿款根本不够现在买一套新房,让自己一下回到解放前,对生活严重影响。
通过我们走访调查了解,普通百姓普遍的对诉讼、复议都有抵触心理,再有从很久之前拆迁方就散布谣言说律师拿钱不办事,导致很多被拆迁人宁愿忍气吞声,损失高额补偿款,也不会选择诉讼等方式维权。
只有等到被拆迁人忍无可忍或者底线被触动,才会抱着“死马当活马医”或“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心态决定通过法律维权,也就造成很多被拆迁人认为,如果通过律法维权就必须挣个你死我活,但......此时大多数的案件已经为时已晚,错过了最佳时机。
渊博征地拆迁律师要告诉被拆迁人,这类的想法很片面,对征地拆迁来说,被拆迁人维权要么是补偿,要么是自己的权利遭到侵害,所以综合考虑,被拆迁人明确自己的维权目的,通过法律途径达到自己的目的即可,切不可恋战。
什么情况下尽量不要过多纠缠呢?
比如自己的房屋本身就是违法建筑,或者在征收公告下发后又抢建的,根据法律规定是不予补偿的,在这种情况下,被拆迁人通过和拆迁方协商能获取一些补偿的,可以考虑见好就收,如果不依不饶,很有可能激怒拆迁方,没了补偿,房子还被拆。
再或者被拆迁人本身不是房屋的权利人,购买小产权在征收房屋时没有办理过户的,在拆迁过程中是很难作为房屋的权利人接受拆迁补偿,此时,被拆迁人选择拖延是很不正确的,也是需要咨询专业人士后,给出洽谈方案,和拆迁前方通过有效的谈判来解决,讲究速战速决。
这种类型的案件,维权压力要比普通的维权案件压力更大,拖的时间越长对被拆迁人越不利,如果被拆迁人有一步操作不恰当就很有可能造成利益损失,所以征地拆迁维权并不是网传的你死我活,我们经常说让被拆迁人通过法律维权,是为了不保证被拆迁人的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补偿,维护自己的权益.掌握火候分清情况是很重要的,被拆迁人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不同的选择还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