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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渊博崔鹏】农村房屋无房产证就属于违建范畴?必须无条件拆除?

全国各地的农村正在以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的名义大拆特拆搞建设,随之而来违法建筑的词语经常出现,如未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拆迁方以其违建手段达到其拆迁的目的,拆迁方这种做法合法吗?当然不,为什么住了十几年的房子就成违建了呢?造成此类的原因很多,根本原因就是老百姓对于法律知识欠缺,法律意识淡薄造成的。拆迁方毕竟是有执法权,变成了一言堂。那么,农村房屋无房产证就属于违建范畴?必须无条件拆除吗?

农村房屋无房产证就属于违建范畴?必须无条件拆除?

 

违法建筑的定义

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违法建筑包括:

(一)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二)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四)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五)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六)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七)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八)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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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历史

在2008年之前,中国对于农村房屋建设还没有系统完善的一部法律法规,未规定需要取得乡村规划许可证、建设审批手续、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办理相关房产证明等等。历史的演变所造成,这也是拆迁方不尊重历史。即使,2008年1月1日出台了《城乡规划法》的法律法规,但各地方部门职责职能混乱、不完善、行政不作为也是普遍现象。有因才有果,因职能部门的渎职,造成的果需要老百姓来买单,合理合法吗?拆迁之前不管,拆迁时那些未达成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房屋,以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建房审批手续、无房产证的理由,定性房屋属于违建,不给予补偿或者少补偿强行拆除,这是不尊重历史,属于违法行为。

即使房屋属于违建,也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走流程,城乡规划法也明确什么部门才可以作为实施主体,按部就班,也必须告知老百姓的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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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量罚

法律对于违建处罚是有一定的尺度的,对于违章建筑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也不是唯一的,有没收、限期拆除,也有罚款补办手续的,而且没收、限期拆除仅限于严重违反城市规划的情形。其中相当多的违法建筑还可以纠正,并于纠正后与合法建筑一样永久存续。即使在不能纠正的违法建筑中,也还有相当部分属于影响城市远期规划的,近期内还可以为人们所利用,不必立即拆除。这就是常说的量罚制度。农村房屋确实有违法建筑的现象,但并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先分析用地是否合法,在耕地建造还是在农用的建设用地建造要区分开,可拆可不拆的不拆,拆迁方并不能一刀切的认定。

即,针对农村房屋拆迁时违建处理意见,应按照法律规定做出处理,不能以拆迁为由,不能一撮而就定性违建强制性拆除,这是对老百姓的不负责任,也属于违法行为,损害老百姓财产,违者必究。被拆迁人遇到此类情况必须要及时咨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队,了解自身合法权益,房屋是否因无房产证属于违建,捍卫自己的权益。

法律链条: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北京渊博律师事务所崔鹏原创著作:怀揣着对于法律的信仰,披着法律的戎装,手握正义的兵戈,在朦胧的天下里搏杀,以薄弱的能量在漆黑夜里迎接破晓。让清晨曙光照亮被拆迁人的笑容。

友情提示:各个地方拆迁标准不同,拆迁案件类型不同,文章中提到的方法不代表适用于您的情况,建议您直接拨打我们拆迁律师服务电话15601075665,或者点击在线咨询,和我们律师在线沟通,我们免费为您解答您的疑问,帮您解决征地拆迁补偿的问题,北京渊博律师事务所 拆迁律师网 官网 www.yuanboc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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