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征地拆迁经常会有很多房屋被认定为违建,不可否认一些房屋确实属于违建,但是还有一部分是拆迁方以“拆违名义拆迁”通过这种不法手段压低拆迁补偿快速拆迁,如果房屋被认定为违建对被拆迁人是很不利的,特别是一些不懂法的民众,根本不知道应该如何救济,大多都是被拆掉。
我们案件中很多情况是因为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证件不全,如果违章建筑以“无证”来作为界定点确实存在很大争议,我们征地拆迁律师代理的案件中,大部分的违建案件都是拆迁方以拆违名义拆迁,不管什么原因一律以违建处理,还有很多拆迁方根本不会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直接违法强拆,难道无证房屋被认定违建拆除,拆除程序真的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吗?
在我们征地拆迁律师全国代理的案件中集中出现的一个问题,被拆迁人的房屋没有证件,作为行政机关对房屋违建的认定到后来的拆除程序都不符合各方法律的规定,也就是说他们是违法操作,比如对违建的认定没有按照程序,不是有相关认定权限的部门认定,拆除程序更是没有其他告知,直接拆掉,在我们启动法律程序,要求确认强拆房屋违法程序时,大多都不会很顺利,虽然一些地方行政机关适用于2008年施行的《城乡规划法》作为依据拆掉了当事人之前建设的房屋,这是违背了“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在我们跟法官沟通时,却表示,本案件中的房屋本身属于违建,就算我支持也没有异议,难道,这样的理解是正确的吗?难道真的不需要关心法定程序吗?
如果违法操作违建认定程序和拆除程序会对被拆迁人造成很大侵害,最常见的违法行为是,没有做出限期拆除决定,没有任何书面告知就直接采取拆除,这样就给被拆迁人没有采取措施控制损失,导致其他物品损失,总之违法操作程序很多。
没有证件就得被拆掉吗?
首先,一些很早之前建设的房屋时间久远,像此类房屋目前有大量的存在,在当时建房时并没有相关法律政策出台,所以在当时并没有违建一说,放在现在遇到拆迁时大多数都会被拆迁方认定违建,没有补偿或者补偿很少。
很多地区建设房屋法律并没有规定审批程序,只要有宅基地使用证,再经过村委会的同意即可,经常遇到修路等情况,大部分房屋都沦为违建,村委会的承诺是继续住,并且说,不给建房证件难道就不盖房了?难道都要住大街上吗?很多情况遇到拆迁并说不清。
没有证件不能一概而论为“违建”应当区分处理
我们遇见太多太多,拆迁方为了加速拆迁进度或为压低补偿,经常动用“拆违式拆迁”,以无证为理由强拆房屋,之后不给补偿或者少给,百姓心中清楚,自己一直住的房子,不可能只有在遇到拆迁时才是违建,所以,对遭遇无证就认定违建的被拆迁人,请尽快咨询专业人士,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抛开其他不说,就算房屋被认定为违建,那么对方也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违建房屋进行处理,像一些随便一个人说房屋是违建直接拆掉的,肯定是违法行为,我们此时就需要毫不犹豫的启动法律程序反击,对一些房屋违法情形轻的,是可以采取改正消除影响的,不应该全部拆除,并且在拆除时应当明确区分违建区域和合法区域,不能将合法部分也当作违建拆除。
征地拆迁律师提醒,违章建筑不等于只能被强拆,一些因为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无证房屋的处理继续成为2019年征地拆迁中关注的焦点,不能建房时 能建且建,拆迁时 必须全部拆掉,这不符合常理,更不是明智行为,所以如果你也遇到这种情况,请及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