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什么形式的理由压低补偿,都是拆迁方为了降低拆迁成本实施的一系列举措,降低拆迁成本势必就会产生矛盾,矛盾得不到解决,拆迁方又急于完成拆迁进度,这时候更为恶劣的事件发生了,强拆的脚步如同狂狼巨潮一般,来的突然来势汹汹,打的拆迁户措手不及,更压的拆迁户喘不过气。
拆迁方深知房子被拆后大多数拆迁户将默默承认低补偿,就算拆迁户选择通过法律程序维权,也困难重重,这样突击强拆带来的成果就是以低成本达到快速拆迁的目的,很多被强拆的拆迁户总是问,我的房子被强拆了屋内一些财产损失应该怎么办?
被拆掉的房屋到底能不能同时适用于补偿和赔偿?如果强拆行为被确认违法并且已经启动了赔偿程序时,拆迁户就不能重复使用救济途径寻求补偿,所以如果我们的房屋被违法强拆之后,之前的补偿就会转变成赔偿。
当我们提起程序法院审理赔偿案件时,遵从合理赔偿原则,为了保证公平,对拆迁户的赔偿不能低于之前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总之应当综合考虑保证公平性、一致性,保证拆迁户的居住条件不能被降低,法院可组织调解,如果双方还不能达成一致的,就要作出赔偿决定。
赔偿方式的要求是支付赔偿和返还财产恢复原貌,房屋是依法拆除的,拆迁户可以选择评估之日的市场价补偿,也可以要求产权置换的补偿方式,根据赔偿法的规定,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确保申请人得到公平公正的救济,既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置换,最大限度的保障拆迁户获得国家赔偿,这也就代表赔偿法规定了赔偿的范围,不但是因为违法强拆造成的损失,还需要赔偿拆迁户所享有的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比如产权置换、、搬迁费、过渡房等在内。
因违法强拆申请的赔偿案件,为了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补偿不能低于合法征收所应得到的补偿,征收决定和补偿支付时间较久的,市场价格发生变化,如果按照决定公告的市场价格给予补偿,是对申请人不公平的,所以以判决时被拆房屋周边类似房地产价格进行赔偿。
因行政机关违反规定没有公正或者清点物品清单,造成拆迁户举证困难的并且机关也无法证明损失的,法院可以在拆迁户主张的情况下做出认定,因为强拆造成室内物品损失的,双方都没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拆迁户申请赔偿应予以支持,法院根据拆迁户提供的清单结合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我们身边有很多这种情况,农村自建房屋,因为建设年间较久远因为历史等原因造成的无证,遇到拆迁不应该按照违建处理,有关部门应当实际调查后处理,更不能当作压低补偿的借口,如果无证房屋被违法强拆时,法院应该综合考虑房屋的情况,如果房屋无证不是拆迁户自身造成的,并且长期居住房屋的,就应该给予合理赔偿。
相关法律的完善进一步提升了保障拆迁户合法权益的能力,保障了拆迁户房屋被强拆后可依法维权获得赔偿,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拆迁户一直都处于弱势群体,对于拆迁方的步步紧逼不能坐以待毙,越拖维权越难,应当及时拿起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