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村并镇一些地方又叫合村并居、合村并城等,它是我国一些地区,在加快城镇化进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为了改革落后农村结构和管理体制,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更好的集约土地发展经济,进行的将几个临近自然村整合起来,建立农村社区的综合改革和探索。
随着合村并镇的不断推进,问题也随之出现,近期就有拆迁户咨询我们拆迁律师,说房屋所在地正好位于合村并镇的试验点,有的程序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并且补偿也有问题,这样我应该如何维权?虽然政策说自愿,我想知道什么样的村庄才会实施合村并镇呢?
根据印发的相关规划来看,目前的合村并镇如同棚户区改造,对农村一些生活条件恶劣、环境极差、自然灾害较多、人口流失严重、因重大工程需要等都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合村并镇,解决农民生存等问题。
所以可以理解为目前的合村并镇工程只有触发了前提条件才可以,并不是所有的村庄都需要合并。
合村并镇实质性质就是土地的征收,所以征收中该有的文件不能缺少,也是证明程序是否合法的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不同项目所占用土地不同也由不同部门审批,例如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征收上述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如果你没有见到过这些审批相关文件,很有可能此次征收存在程序违法,审批文件是代表此次征收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也代表是否合法。
有了审批文件后,我们就要提起老生常谈的话题,查看是否在每个环节有法定的公告内容,公告必须按照规定在拆迁范围内张贴,公告内容应当按照法律要求明确信息,这是保障拆迁户的知情权,一些纠纷的出现也是从公告开始,很多地方为了给自己减少工作,忽略了公告环节,此时我们应当抓住其违法点维护权益。
法律并不会因为是合村并镇,在程序执行上给予特权,相关法律规定已经明确说明,不管是谁征收、因为什么项目征收的,前提都是要给予合理的补偿才可以,被征收的土地除了土地的补偿外,还要有地上物、安置补偿、青苗、搬迁等费用组成,和普通的征收一样。
同样也要遵循先补偿后搬迁、拆迁户的生活水平不被降低的基本原则
合村并镇也属于农村土地征拆的一种形式,不管哪个环节出现异议,我们都有相应的救济权利,只有我们第一时间正确行使权利,才能维护权益不被侵害。